银河电子(00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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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3] 重大交易报告 - 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即将发生前需报告[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报告[6][7] - 购买、出售资产不含日常经营相关资产,资产置换涉及的包含在内[6] 关联交易报告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重大诉讼和仲裁报告 - 涉案金额超一千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情况需报告[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涉案金额累计达标准适用相应规定[10] 重大风险关注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的30%需关注[10] 股份相关报告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1] - 公司控股股东转让股份致控股股东变化应及时报告进程[13] 其他报告 - 公司章程变更需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主动告知重大信息并配合披露[13] 报告形式与责任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应以书面形式提供重大信息[14] - 公司证券部负责对外信息披露,董事会秘书为责任人[16] - 各部门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为联络人[17] 特殊情况报告 - 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协议当天应报告主要内容[19] - 已披露重大事件逾期付款当天应报告原因和付款安排[19]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应报告原因等[19]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5]
银河电子(00251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投资分类与原则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2] - 投资管理遵循产业为主、财务为辅原则[3] 投资制度 - 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5] - 短期投资按程序审批,证券投资有联合控制制度[9] - 长期投资经初审、论证、审议等多环节审批[12] 子公司职能 - 投资业务全资子公司有发现培育新兴项目等三大职能[7] 项目管理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调整预算需原审批机构批准[15] - 投资部对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提交投后报告[17] - 产业投资项目,投资部派遣人员参与决策管理[17] - 投资部为产业投资项目提供融资、上市等投资服务[17]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项目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收回对外投资[18] - 公司可在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19] 人员派遣 - 对外投资设立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应派出董事等人员[21] 财务核算与审计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22] - 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3] - 子公司每月向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3] 投资限制 - 除收购兼并外,对单一投资标的累计投资不超董事会批准总额10%[29] 绩效与违规处理 - 投资部绩效与投资业务收益直接挂钩[30] - 投资部或决策人员违规作降职、辞退处理,造成损失公司追偿[3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33]
银河电子(002519) -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性质与作用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1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参谋机构,是公司就战略规划和投资管 理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 事会负责。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 序、充分而专业化的研究;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跟踪。 第三章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七条 战略决策委 ...
银河电子(00251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 程》,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 觉维护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该子公司和企业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商业银行开立并由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 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 ...
银河电子(00251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 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 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 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经验;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掌握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 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 ...
银河电子(00251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及时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 职务。 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 ...
银河电子(00251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银河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第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30% ...
银河电子(0025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公司对外接待行为, 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与在册或潜在投资者、媒 体、证券机构等投资者管理工作对象(以下简称"特定对象"),通过一对一沟通、 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新闻采访等活动方式,使特定对象 获得对公司的充分了解和广泛认同的一项工作,以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使得公司与特定对象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促进公司提高科学 决策和规范管理的水平。 第二章 目的和遵循原则 第三条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调研、参观、采访、沟通或 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 第四条 公司接待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 ...
银河电子(002519)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委托理财资金 - 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或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原则投商业银行理财产品[3] 金额审批 - 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由董事会批准,超此金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会批准[4] 报告与监督 - 财务部每月结束后10日内书面报告《委托理财登记台账》[7] - 内审部日常监督,定期审计核实情况[9] 检查与披露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可检查,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9] 责任与披露 - 因部门原因致超标未决策、未披露,由部门责任人担责,定期报告披露损益[9][10]
银河电子(00251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对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信息披露"、"重大事件"、"信息披露 义务人"、"关联人"的定义和范围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规定确定。 第八条 在公司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 也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以及符合公司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 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