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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00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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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8 11:0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超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反对赞成票数相等时主席有权多投一票[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1] 职责权限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6]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工作分工 - 审计工作组负责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8] 结果报送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12]
亚厦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2-08 11:0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上市规则》第 3.4.6 条、第 6.1.2 条规定事项有关的信息; (二)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和利润 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三)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股票发行、股票回购、股票拆细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五)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开发新产品、新发明、新的客户群和 新的供应商,订立未来重 ...
亚厦股份:公司章程
2023-12-08 11:0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 1 次修订、 2011 年度股东大会第 2 次修订、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3 次修订、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4 次修订、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5 次修订、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6 次修订、2013 年度股东大会第 7 次修订,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8 次修订,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9 次修订,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10 次修订,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11 次 修订,2017 年度股东大会第 12 次修订,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13 次 修订,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14 次修订,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 15 次修订,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 16 次修订,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 17 次修 订,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18 次修订,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19 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 司")、 ...
亚厦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3-12-08 11:08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71,58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8%、占公司总股本的 5.34%、对应融资余额 13,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102,830,000 股、占其所持股 份的 14.48%、占公司总股本的 7.67%、对应融资余额 17,600 万元,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 金、自筹资金等;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近日 接到实际控制人张杏娟女士的通知,获悉张杏娟女士于 2023 年 12 月 07 日将其 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以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办理了股份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 实 ...
亚厦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08 11:0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以及《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订本规则。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 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2 个半年度各召开 1 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 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 ...
亚厦股份:短期理财业务管理制度
2023-12-08 11:0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短期理财业务管理制度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公司控 股子公司的短期理财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短期理财业务"是指公司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 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以自有资金或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收益类 理财产品(除以股票为主要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买卖或固定收益类证券(除股 票、证券投资基金、无担保债券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交易且投资期限不 超过一年的理财行为。 第三条 公司从事短期理财交易的原则为: (一) 短期理财交易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及投资需求。 (二) 短期理财交易的标的为保本固定收益类产品或保本收益递增类产品 且其预期收益高于同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 (三) 公司进行短期理财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 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四)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
亚厦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2-08 11:0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08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修订,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和本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形成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本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 ...
亚厦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8 11:0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修订,第六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经理 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需超过半 数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席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
亚厦股份: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8 11:0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修订,第六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和经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需超过半数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 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席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 ...
亚厦股份: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023-12-08 11:08
风险投资范围 - 包括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五类固定收益情形不适用[3] 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5] 审议规则 - 证券投资总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披露[6] - 证券投资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等情况,投资前需报股东大会审议[6] - 从事衍生品交易,管理层需出具报告,超权限且非套期保值需经两会审议[6] 额度与期限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投资不超额度[7] - 超募资金补流或还贷后12个月内,不得进行风险投资[7]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决议后两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文件[10] - 股票等投资至少披露投资概述等内容[11] - 控股子公司视同上市公司行为,参股公司影响大参照披露[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