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00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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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1-15 10:55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4-078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经营范围及董事会成员人数调整,拟同步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 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 | 围:印刷电路板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 | 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 | | 售、委托加工;上述产品及其同类商品 | 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服 | | 和技术的研发、设计、咨询及服务;电 |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 | 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 |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居民日常生活服 | | 元器件制造;代收代付水费、电费、蒸 | 务;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特 | | 气费、燃气费;机械设备销售及维修; | 种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 | | 自 ...
天津普林: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5 10:55
监事会会议 - 2024年11月11日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1] - 1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3名监事实际参与表决[1] 监事选举 - 股东提名毛天祥、王松为第七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1] - 选举二人结果均为3票同意,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4] 任期安排 - 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起三年[1] - 原监事在新一届就任前继续履职[2]
天津普林:舆情管理制度
2024-11-15 10:55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票、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 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 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一)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 ...
天津普林: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丽芳)
2024-11-15 10:55
独立董事提名 - 杨丽芳被提名为天津普林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条件 - 需有5年以上会计等专业全职工作经验[8]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8]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8] - 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特定禁止情形[10]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2]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12]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13] 候选人承诺 - 承诺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法律责任[14] - 若辞职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将持续履职[14]
天津普林: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周国云)
2024-11-15 10:55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人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周国云为天 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 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
天津普林: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5 10:55
董事会调整 - 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人调为7人,非独立董事由6人调为4人,独立董事人数不变[2] - 提名秦克景等4人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4][5] - 提名李志东等3人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税前10万元[10] 制度与担保 - 公司制订《舆情管理制度》,审议通过后生效[12] - 公司为惠州泰和2500万元和珠海泰和35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13] 会议安排 - 公司定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15] 议案情况 -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等议案》9票同意通过,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2][3] -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各候选人9票同意通过,需累积投票选举[4][5] -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各候选人9票同意通过,待审核后累积投票选举[7][8][9]
天津普林: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11-15 10:55
监事会换届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届满进行换届选举[2] - 2024年11月14日会议审议选举第七届非职工代表监事议案[2] - 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待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2] 候选人信息 - 提名毛天祥、王松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 - 二人截至披露日未持股,任职资格符合规定[6][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时报网· 2024-11-14 19:08
文章核心观点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利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合规,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3] 会议召开情况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 - 15:00 [1]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公司会议室 [1] - 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秦克景先生 [1]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9人,代表股份66,635,104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11月07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040% [2]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66,026,154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11月07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563% [2]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8人,代表股份608,950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11月07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7% [2] - 中小投资者共138人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代表股份608,950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11月07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7%,其中现场0人,网络138人 [3]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6,492,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1%;反对109,250股,占0.1640%;弃权33,300股,占0.0500% [3]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909%;反对109,250股,占17.9407%;弃权33,300股,占5.4684% [3]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曹建民、钱妍 [3] - 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3] 备查文件 -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
天津普林: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4 10:5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4-830 致: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天津普林电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 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查阅了公司 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 ...
天津普林: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4 10:52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11月14日15:0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4] - 出席股东及代表139人,代表股份66,635,104股,占比27.1040%[8]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66,492,554股,占比99.7861%[13] - 反对109,250股,占比0.1640%[13] - 弃权33,300股,占比0.05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