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科技(0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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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002006)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9 08:58
营业收入和现金流 - 报告期内公司主导产品根据订单进度要求增加交付,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3.82%[7] -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较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01.74%[8]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5.46亿元,同比增长43.8%[20]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5,823.86万元,同比增长18.0%[20]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毛利率为24.0%[20] - 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78,389,460.42元[24] - 2024年第一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05,338,123.08元[24] - 2024年第一季度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89,111,446.55元[24] - 2024年第一季度支付的各项税费为55,882,441.31元[24] - 2024年第一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为2,138,862.09元[24] - 2024年第一季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35,593,104.80元[24] - 2024年第一季度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50,929,237.24元[24]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27.5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3%[20] - 公司2024年3月31日负债总额为13.7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9.2%[20] - 公司2024年3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3.7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4%[20] - 公司2024年3月31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2.10亿元[20] - 公司2024年3月31日固定资产为4.26亿元[20] - 公司2024年3月31日无形资产为3,338.74万元[20] 融资情况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136,548,000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4,997.37万元[15]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4,300.19万元[15] - 2024年第一季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300,000,000.00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110,000,000.00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84,113,792.77元[25] 股权结构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9.99%[9] -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有多位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 - 公司控股股东中建信浙江公司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0,918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9.98%,占公司总股本的23.99%[15] 投资情况 - 公司与光速晟远等6位合伙人签署了《杭州光合贰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公司利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份额[13,14] - 公司2023年6月、9月光合贰期基金新增有限合伙人,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由50,110万元增加至92,2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比例由9.9780%调整至5.4230%[13,14] - 公司2024年1月光合贰期基金新增有限合伙人,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由67,110万元增加至82,7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比例由7.4505%调整至6.0459%[14] - 公司已按照《合伙协议》的有关约定,缴付合伙企业首期出资款2,000万元[14] 订单执行情况 - 公司已完成合同项下的所有碳纤维生产线的交付工作,累计收到合同货款27,750万元[16] - 公司与新疆隆炬新材料签署了合同总金额为3.30亿元的《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已完成合同项下的所有碳纤维生产线的交付工作[15,16] - 公司与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6.50亿元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已完成所有碳纤维生产线的交付工作[17] - 公司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签署6.80亿元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已完成4条碳纤维生产线的交付工作[17] - 公司中标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16,780万元的碳纤维生产线采购合同,已收到8,234万元的合同货款[17] - 公司与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11.50亿元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已收到17,000万元的合同货款[17] - 公司与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5.50亿元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已收到4,230万元的合同货款[17] - 公司与浙江建信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3.20亿元的聚酯回收生产线合同,已收到9,600万元的合同货款[18] - 公司2024年1-3月确认不含税收入21,901.63万元(含税24,748.85万元)[17] - 公司2024年1-3月确认不含税收入6,637.17万元(含税7,500.00万元)[18] - 公司2023年确认不含税收入14,849.56万元(含税16,780万元)[17] - 公司2023年确认不含税收入13,452.35万元(含税15,201.15万元)[17] 研发情况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研发费用为2,477.7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5%[20]
精工科技:《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08:32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保证股 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董 事(或监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投 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 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 向各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所称的监事特 指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
精工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4 08:32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 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管理办法》) 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 审计报告等行为。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 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 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精工科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4 08:32
内部控制相关 - 审计公司对精工科技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审计[3] - 建立健全和评价内控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责任[4] - 审计公司对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重大缺陷[5] 内控情况结论 -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7][8] 内控风险提示 - 内控有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可能性[6] - 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控有效性有风险[6]
精工科技: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024-04-24 08:32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股权收购涉及的 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 报告编码: | 3333020139202400161 | | --- | --- | | 合同编号: | 1000094440 | | 报告类型: | 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 | 报告文号: | 天源评报字(2024) 第0210号 | | 报告名称: |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 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 评估报告 | | 评估结论: | 89.588.278.38元 | | 评估报告日: | 2024年04月12 | | 评估机构名称: |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签名人员: | 陈菲 (资产评估师) 会员编号:33070007 | | | 郑耀 (资产评估师) 会员编号:33230105 | | | (可扫描二维码查询备案业务信息) | 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 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 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备案回执生成日期: ...
精工科技:《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修正案
2024-04-24 08:32
(修改部分以黑体标注)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修正案 (2024 年 4 月) 备注: 1、因本次制度修改增减条款而致使原制度条款序号发生变更,均根据变更后的情况作 出相应调整。 2、除上述修改外,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相 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序 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1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 | | | 子公司管理制度 | 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 | 2 |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精功科技 |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精工集成科 | |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 | 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 ...
精工科技: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4 08:3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新增资产减值准备计提5932.48万元,占净利润绝对值比例32.37%[2] - 本次计提预计减少2023年度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各5932.48万元[7] 数据详情 - 应收账款年末原值78374.17万元,比年初增加13110.29万元[2][6] - 各款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应收票据130.72万元、应收账款4514.57万元等[2] 决策情况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认为计提合理,同意计提5932.48万元[9][10]
精工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4-04-24 08:32
薪酬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除独立董事外的董监高[2] 薪酬制定与构成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2] - 非独立董事按任职定薪酬,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5][6] - 董事长、高管薪酬由基本和绩效薪酬组成[7] 薪酬发放方式 -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9] - 董事长、高管基本薪酬按月发,绩效按年度发[9] 薪酬调整与生效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增幅、通胀等[11] - 制度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13]
精工科技:《资金管理制度》修正案
2024-04-24 08:32
决策权限调整 -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决策人由原董事长变为董事会[1][2] - 董事长获部分其他对外投资等事项批准权[2] - 董事长可批准部分其他资产抵押等事项[2][3] 关联交易 - 拟达成特定关联交易需取得独立董事认可[1][2][3] 担保与抵押 - 董事会获部分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审议决定权[2][3] - 董事会单笔抵押资产净值权限仍不超5000万元[2][3] 融资授信 - 董事会融资授信额度及单笔额度保持不变[2][3] 制度修订 - 2024年4月23日会议通过后原《资金管理制度》废止[4]
精工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4 08:3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净利润为183,298,842.90元[1] - 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97,593,829.41元[2] 利润分配 - 每10股派现1.50元,共派现67,149,002.70元[2] - 2023年现金分红总额192,275,693.17元,占净利润104.90%[3] - 利润分配预案待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