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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科技(00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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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科技: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08-22 12:13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2023年5月16日首次公开发行3450.00万股,发行价18.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5136亿元,净额5.7406477811亿元[1] - 本次发行实际超额募集资金总额4807.897811万元[8] 资金使用及余额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9144266658亿元,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余额2700.00万元,合计5.1844266658亿元[5][9] - 截至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341.926859万元[1] - 截至6月30日,已支付发行费用5480.849060万元[1] - 公司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7538.347222万元,其中投入募投项目6451.670807万元,支付发行费用1086.676415万元[7] - 超募资金支付公司经营费用52950.00元,手续费支出1900.66元[1] - 2023年7月12日注销南京银行常州分行专户,余额5001.2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9] 资金管理 - 公司同意用不超4.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6月30日,2700.00万元未买理财产品[7][8] - 公司同意用不超4.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超募资金额度3800万元[9] - 公司将1007.9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0.96%[9] 募投项目投资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651,360,000.00元,本年度投入67,935,976.66元,累计投入67,935,976.66元[16] - 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承诺投资262,228,100.00元,本年度投入66,539,329.59元,投资进度25.37%[16]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152,728,700.00元,本年度投入267,600.00元,投资进度0.18%[17] - 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承诺投资61,029,000.00元,本年度投入1,129,047.07元,投资进度1.85%[17]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50,000,000.00元,投资进度0.00%[17] - 超募资金总额48,078,978.11元,10,078,978.11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800万元用于现金理财[18]
长青科技: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3-08-22 12:13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20 320 0900 0 | | 占用方与上市 上市公司核 2023年期初 2023年半年度占用 2023年半年度占 2023年半年度 2023年半年度 占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方名称 | 公司的关联关 算的会计科 占用资金余 累计发生金额(不含用资金的利息(如偿还累计发生 期末占用资金 形成 | | | | | | | | 占用性质 | | | | 系 | 글 | 额 | 利息) | 有) | 金额 | 余额 | 原因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 | | | | | | | | | | | |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 | | | | | | | | | | | | 控制人及其附属企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小计 | ...
长青科技: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
2023-08-22 12:13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本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 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本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常州长青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 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本委员会成员均须具有 ...
长青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22 12:11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2023年8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3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枫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徐海琴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 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
长青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3-08-22 12:11
资金管理 -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无违规[2] 风险防控 - 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无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损失[3] - 有《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无违反监管要求事项[3] 担保情况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3] 综合评价 - 公司能控制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风险,未损害股东利益[3]
长青科技: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修订)
2023-08-22 12:11
内部审计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2] 审计部管理与人员要求 - 由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领导,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监事会监督指导[5] - 负责人需有从事内部审计或相关经济工作三年以上经历[8] 内部审计范围 - 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执行财经法规等多方面情况[1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审计部工作,指导监督内审制度建立实施[16] - 根据内审报告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8]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7]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审计划,结束后二个月提交年度内审报告[17] - 至少每季度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交报告[18]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2]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业绩快报进行审计[23] 内部审计工作内容 - 对公司各相关主体内控、会计资料等进行审计,协助反舞弊[17] - 审计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需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内容[20][21][22] - 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需关注制度制定、重大信息范围等内容[23][24] 内部审计部门权限 - 有权参加公司经营决策会议,参与可行性论证和制度修改[26] - 审计过程中可行使要求报送资料、审核检查等多项权限[26] 内部审计部门其他规定 - 费用支出列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并建立内部激励机制[27] - 需提前5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30] - 报告编制要客观、准确、清晰、完整且富有建设性[33] 被审计对象申诉 - 对审计报告和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申诉[31] 公司董事会相关决议 - 应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35] 报告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35] 内部审计机构目标等管理 - 年度目标、计划及预算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实施,可在执行中调整[30] 违规处理 - 拒绝提供资料或阻碍检查,责令限期改正,严重的报审计委员会处理[37] - 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审计结论,责令改正,不改的报审计委员会处理[3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订亦同[39]
长青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22 12:11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3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 银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胡 锦骊、独立董事胡军科及独立董事上官俊杰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 会主席陈枫、监事吴晨杰、职工代表监事刘延兴、副总经理薛斌峰、副总经理张 运宏、总工程师李群力、财务总监凌芝及董事会秘书徐海琴列席会议,本次会议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 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3年8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
长青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3-08-21 09:48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长青科 技,证券代码:001324)于2023年8月18日、8月2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 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3.7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 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改、补充之处。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 前 ...
长青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3-08-17 09:44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长青科 技,证券代码:001324)于2023年8月16日、8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 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1.1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 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改、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 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
长青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3-08-15 09:16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长青科 技,证券代码:001324)于2023年8月14日、8月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 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1.8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 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改、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 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一)经自查,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