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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材料(00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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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材料(001296)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26 10:45
权益分配 - 2024年以146,203,6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2元,共派29,240,734.80元[2] - 每股现金分红0.1954711元,每10股1.954711元[2] 时间安排 - 权益分派方案2025年6月19日获股东会通过[4] - 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7月4日[6] 其他 - 公司总股本149,591,086股,已回购3,387,412股[2] - 除权除息后最低减持价调整为13.07元/股[10]
长江材料: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2:12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口头方式送达全体董事[1] -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召集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长选举 - 选举熊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1][2] -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专门委员会组成 -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 -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为熊鹰,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陈兴述,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为胡耘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为范金辉[2] - 各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2]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 聘任熊杰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2][3] - 聘任熊帆、XIONG ZHUANG、Changsong Wu、周立峰为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5] - 聘任江世学为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5] - 聘任周立峰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6] - 聘任乔丽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6] - 所有聘任议案均经提名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均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5][6] 信息披露 - 相关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2][5][6][8]
长江材料(001296) -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06-19 11:16
公司治理 - 2025年6月19日完成第五届董事会换届,7名董事含4非独3独董[2] - 聘任熊杰为总经理,江世学为财务总监等[4][5] - 李边卓、杨安富不再担任公司相关职务[6] 股权结构 - 熊帆持股12,385,978股,占比8.28%[10] - XIONG ZHUANG持股6,153,225股,占比4.11%[11] - 周立峰持股182,000股,占比0.12%[14] 其他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5年6月20日[8] - 董秘、证代联系电话023 - 68365125等[5]
长江材料(001296)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19 11:15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89名,代表股份91300997股,占比62.4478%[5]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8名,代表股份90719740股,占比62.0502%[5] - 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81名,代表股份581257股,占比0.3976%[5] - 中小股东出席83名,代表股份795000股,占比0.5438%[5] 议案表决情况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议案同意率超99.8%[7][8][9][11][13][14][18][19][21] - 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同意854150股,占87.4258%[15] - 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同意91178147股,占99.8654%[16] - 小额快速融资事宜议案同意91186247股,占99.8743%[17] - 选举熊鹰、胡耘通为董事同意率超99.6%[22][24] 其他 - 关联股东熊鹰等对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90323997股[15] -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25]
长江材料(001296)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9 11:15
公司治理 - 2025年6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7名董事全出席[1] - 选举熊鹰为董事长[2] - 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3] - 聘任熊杰为总经理[3] - 聘任熊帆等为副总经理[6] - 聘任江世学为财务总监[6] - 聘任周立峰为董事会秘书[8] - 聘任乔丽娟为证券事务代表[10]
长江材料(001296) -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6-19 11:02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公告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5]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9日14时30分召开[6] - 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方式,召集人为董事会[6]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表8名,代表股份90,719,740股,占总股本60.6452%[7]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81名,代表股份581,257股,占总股本0.3886%[7] 议案表决结果 - 各议案同意股数及占比情况,如《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同意91,210,247股,占比99.9006%[11] - 中小投资者对各议案同意股数及占比情况,如对《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同意704,250股,占比88.5849%[12] 选举结果 -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同意股份数约9094.85万股,中小投资者同意约44.25万股[24] -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同意股份数约9094.85万股,中小投资者同意约44.25万股[25] 会议结论 - 审议及表决事项与《会议通知》一致且均获通过[26] - 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规定,合法有效[26]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等事宜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27]
自选股财报季|长江材料业绩会实录:公司产品已应用于3D打印,正逐步扩大规模
全景网· 2025-06-09 04:25
公司经营与发展战略 - 公司坚持"一个核心、两条主线,纵向延伸,适度多元"的发展战略,以石英砂为核心业务,做强铸造材料和压裂支撑剂市场,同时沿产业链纵向延伸发展,包括无机绿色材料及3D打印技术应用 [4] - 彰武石英砂矿完全达产后将提升公司在原砂和覆膜砂市场的份额,新型环保产品推广将成为新盈利增长点 [2] - 公司考虑在未涉足地区新建产能以完善市场布局,当前产能利用率适中并有储备产能 [10] 产品与技术进展 - 公司产品已应用于3D打印并逐步扩大规模,下属公司直接使用3D打印技术为下游客户提供铸件产品,预计随着应用扩大综合成本将显著降低 [5] - 研发低氨、无氨覆膜砂产品,无机覆膜砂可实现铸造过程零排放,含硫/氮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标准远低于国标 [9] - 目前未涉足高纯石英砂领域,聚焦现有业务 [3][11] 市场与行业分析 - 铸造造型材料行业未来朝环保、低排放、无机化方向发展,3D打印技术普及对材料提出更高要求,企业需具备资源、技术、服务等综合能力 [4] - 原砂和覆膜砂市场因运输半径分散缺乏准确份额数据,但公司拥有完整业务体系、原砂储备和技术优势 [11] - 汽车制造需求上升带动铸造行业整体景气,但细分领域缺乏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数据 [10] 客户与订单情况 - 下游头部客户包括长安汽车、拓普集团、文灿股份、中国中车、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 [12] - 当前订单稳定,通过与大铸造企业合作及区域设点推进废砂循环再生业务 [9] 财务与分红 - 2025年一季度盈利同比有所增长 [3] - 分红个税政策依据财税〔2015〕101号文件执行,分红方案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8] 其他业务动态 - 宁夏油气探矿权按计划推进勘探中,具体进展需关注公告 [1] - 废砂循环业务受地区环保政策执行力度及运输成本制约,正通过合作扩规模 [9]
长江材料(001296) - 001296长江材料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604
2025-06-04 11:40
分红与盈利情况 - 个人投资者持股超1年的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暂免个税,持股1个月至1年减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10%),持股1个月内全额征税(20%),公司根据经营利润和资本扩张需求决定分红方案并由股东大会审议 [2] - 2025年一季度公司同比盈利水平有所增长 [2] - 彰武石英砂矿完全达产后可提高公司在原砂和覆膜砂市场份额,新型环保产品推广将提高产品盈利能力,成为新盈利增长点 [2][3] 业务布局与发展战略 - 公司坚持做好主业,推进适度多元化发展战略,构建适合的业务体系 [3] - 公司以石英砂为业务核心,做强铸造材料和压裂支撑剂市场,优化布局,扩大份额,提高技术含量,沿产业链纵向延伸,发展无机绿色材料及3D打印技术应用,进行适度跨界多元化发展 [3] 行业与市场情况 - 铸造行业如汽车制造整体需求上升,公司所属铸造造型材料细分行业无同类型上市公司,缺乏公开数据无法与其他公司比较 [3] - 铸造造型材料行业未来朝环保、低排放、从有机向无机转变方向发展,3D打印技术应用对造型材料提出更高要求,企业需具备综合体系能力 [3] 具体业务问题 - 公司目前未涉足高纯石英砂 [3] - 油气探矿权按计划进行勘探,具体进展关注公司公告 [3] - 废砂循环市场受环保政策执行力度、废砂源种类和分布影响,需平衡运输成本和效益,公司通过与大企业合作和在密集区域设点提升业务规模 [4] - 公司产品已应用于3D打印并扩大规模,下属公司用3D打印技术为客户提供铸件产品,3D打印适合样件试制及小批量多品种铸件生产,应用扩大后综合成本会显著降低 [4] - 公司不主动进行内卷式竞争,坚持产品质量和技术领先,彰武砂矿保障原砂供应,新产品研发保障产品报价 [4] - 公司目前订单稳定,服务长安汽车、拓普集团等下游头部企业 [4] - 原砂和覆膜砂市场受运输半径影响分散,缺乏准确市场份额数据,公司构建完整业务体系,有原砂资源、技术研发和生产基地优势 [4][5] - 公司生产过程仅有极少量含硫和含氮废气,处理后达标排放且远低于国家标准,研发低氨、无氨覆膜砂产品降低氨气排放,无机覆膜砂可零排放 [5] - 公司目前产能利用率适中,有部分储备产能,未来考虑在未涉足地区新建产能完善市场布局 [5]
长江材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证券之星· 2025-05-27 10:24
公司治理结构修订 - 股东会职权范围扩大,新增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 [2][3] - 审计委员会取代监事会职能,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自行召集主持 [4][16] - 股东提案门槛从3%股份降至1%,临时提案提交时间仍为会议前10日 [16][20] 股东会议事程序调整 -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中,董事人数不足标准从"少于2/3"改为"不足法定人数或少于2/3" [3][4] - 股东会通知需披露全部提案内容及判断依据,网络表决程序需明确说明 [7][8] - 会议主持人违规时,现场过半数表决权股东可推举新主持人 [16][17] 董事选举机制变更 - 取消监事选举相关条款,仅保留董事选举的累积投票制要求 [22][23] - 独立董事提名权扩展至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 [22][26]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明确为决议通过当日,不再区分换届情形 [26] 决议效力与争议处理 - 新增股东会决议无效情形及60日内司法撤销权条款 [26] - 争议方需及时提起诉讼,但判决前应执行决议 [26] - 公司需配合法院判决履行信披义务,涉及更正的需及时处理 [26] 其他技术性修订 - "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条款编号同步调整 [2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维持10年,需与签名册等资料一并保存 [19] - 授权委托书需载明股份类别数量,删除"按代理人意思表决"条款 [13][14]
长江材料: 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27 10:2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hongqing Changjiang River Moulding Material (Group) Co., Ltd. [1] - 公司住所位于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五星中路6号,邮政编码400709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9,591,086元,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 -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550,000股 [1]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2] - 公司设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不设副董事长 [40]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133][137]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13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 [34][35] - 股东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不抽回股本等义务 [4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43]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9]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0][82] 董事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11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120]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 [103]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重大利益关系 [127]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130]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132]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140] -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行政职务 [142]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144] 财务会计 - 公司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需在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 [15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 [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