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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百货: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方福前)
2024-04-23 11:27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方福前)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积极出席股东 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认真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了 15 次 ...
合肥百货: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23 11:27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24—13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单位:万元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子 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拟与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 投集团")及其部分控股企业发生关联交易,预计 2024 年全年发生总额不超过 6,700 万元人民币,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 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2.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小蓓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 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总金额属于公司董事 ...
合肥百货: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11:27
会议情况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应到实到监事均为3人[1] 议案表决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表决赞成票3票,反对弃权票0票[2][4][7][9][11][16][18][19] 待审议议案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3][6][8][10][15][17][22] 关联交易 - 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6700万元[18] 其他事项 - 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完善公司治理[21] - 向股东大会提交监事2023年度薪酬议案,监事回避表决[14]
合肥百货: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3 11:27
2024 年 4 月 24 日 通过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方福前先生、李姝女士、丁斌先生、周少元先生的任 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 求,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方福前先生、李姝女士、丁斌先生、周少元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合肥百货: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4-04-23 11:27
2023年,公司科学谋定发展战略,全力以赴"深改革、精管理、促转型、大 提升",难中求新、难中求变、难中求成,主业新业有机融合、质效同升。在综 合考虑了2023年业绩实际完成情况和2024年的经营环境、国家政策变化和下列各 项基本假设,在收入与成本费用配比一致的基础上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基础上,充 分分析当前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与发展趋势,认真组织编 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编制所依据的会计政策与公司现行会计政策一致。 一、预算基本假设 1.本公司遵循的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改变; 2.公司所处地区社会、政治、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对目前经济形势判 断正确; 3.预算年度,国家有关税率、利率、汇率无重大变化;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无其他重大不可抗力因素和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2024年度主要财务预算指标 2024年预算营业收入68亿元,预计2024年预算期末资产总额约132亿元,资 产负债率约60%。 三、特别提示 本预算报告仅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 2024年的盈利预测或承诺,能否实 ...
合肥百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3 11:2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提名委员会管理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8]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8] 会议相关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除外[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17] 人员选任 - 选任董事、经理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4] 细则情况 - 2024年4月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4]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9][23]
合肥百货: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2024-04-23 11:24
组织架构调整 - 公司将原13个中心部室调至12个[1] - 党群中心和行政管理中心合并为“党群(行政)中心”[1] 会议与公告 - 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 - 会议审议通过调整组织架构议案[1] - 公告于2024年4月24日发布[2]
合肥百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3 11:24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9] 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13]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14] 会议相关规定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8]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1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细则相关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1]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2]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2]
合肥百货: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3 11:2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7月2日首次发行1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779,884,200元[8] - 公司发起人为合肥百货大楼实业总公司等,前两者1993年10月认购股份数分别为2728万股、300万股[14] -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79,884,200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有不同决议要求和处理期限[18] - 公司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处理[18]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8]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2]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5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四人[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1]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6]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102] - 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3] 其他规定 - 公司党委由5 - 9人组成,纪委由3 - 5人组成,每届任期5年[62] - 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原则上按照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配备[65] - 党建工作经费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6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11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118]
合肥百货: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3 11:24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79,884,200 股为 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1 元(含税),共计需派发红利 85,787,262 元, 结余的 1,041,662,831.45 元未分配利润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 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 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24—10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该议案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