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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川物联(68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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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川物联: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8-15 12:22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3-036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9 月 1 日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9 月 1 日 至 2023 年 9 月 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 ...
秦川物联: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08-15 12:22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2020年6月23日首次公开发行4200万股,发行价11.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7586亿元,净额4.16639399亿元[1] - 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849468205亿元,余额1.4281850812亿元[2] - 截至2023年6月30日,用于现金管理1.0209176512亿元,募集资金余额4072.6743万元[2] - 补充流动资金6756.12022万元,募投项目已使用1.8065887374亿元,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2223.580831万元[3]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6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29.839444万元[3] 资金管理与监管 -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无违规使用情况[4] - 公司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严格遵照约定执行[5] 专户与现金管理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072.6743万元[7] - 2022年7月同意使用不超过1.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1] - 截至2023年6月30日,现金管理余额1.0209176512亿元,部分产品预期收益率1.450%-2.025%[12] 项目投入情况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896.454016万元[2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7849468205亿元[20]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万元,占比14.40%[20] - 智能燃气表研发生产基地扩建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577617335亿元,进度67.78%[20] -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387.673万元,进度38.92%[20] - 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831.440556万元,进度78.34%[2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7000万元,进度100.00%[21] - 智能燃气表腔体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294.181299万元,进度38.24%[21] - 超募资金投向累计投入763.5万元,进度79.03%[21] 项目变更与节余 - “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中“营销业务部升级与新建”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为“智能燃气表腔体项目”[22] - “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为498.99万元[22]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净额269.15万元[22] - 募集资金节余原因包括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费用、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获收益及产生存款利息收入[22][23]
秦川物联:《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08-15 12: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 ,依照 《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 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 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 ...
秦川物联:《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08-15 12:20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组织实 施;公司其他部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 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 ...
秦川物联: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15 12:20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 任世驰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在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 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 ...
秦川物联: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3-08-15 12:2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 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秦川物联")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相关业务规则,对秦川物联拟使用剩 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成都秦川 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8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0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1.33 元/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75,860,000. ...
秦川物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3-08-15 12:20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3-033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 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公司拟修订《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本公告附件,除对照表中条款修订外,《公司 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尚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后的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官网(www.s ...
秦川物联:《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08-15 12:20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 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活动。公司应积极主动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 ...
秦川物联:《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08-15 12:20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事务部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事务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 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9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 ...
秦川物联: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15 12:20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3-032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泽华召 集并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5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 开及表决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成都 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 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 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 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 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