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品特装(688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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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品特装(688084)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8 15:23
业绩相关 - 审计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2]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4年度新收购上海料顿智能科技51.00%股权、北京国微中科科技55.00%股权[5] - 被收购公司纳入2024年度财报合并范围[5] 其他新策略 - 评价内控有效性可不包括被收购公司财务报告内控[6] - 审计工作未纳入被收购公司财务报告内控[6]
晶品特装(688084)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15:23
上市情况 - 2022年12月8日上市,发行1900万股,发行价60.98元/股,募资11.59亿元,净额10.67亿元[1] 项目调整 - 2023年9月4日,1.56亿元资金用于新项目,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延期至2024年12月[2] - 2024年4月23日,研发中心提升项目完成日期调至2026年10月[4] - 2024年11月18日,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完成日期调至2025年12月[5] 项目投资 - 截至2024年12月,募投项目总投资6.84亿元,拟投6.30亿元,累计投入2.71亿元[5] 公司增资 - 2023年1月4日,8000万元向南通晶品增资,注册资本增至2.00亿元[7] - 拟9000万元向南通晶品增资,注册资本将增至2.90亿元,持股100%[7] 增资审议 - 2025年4月2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增资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10] - 保荐机构认为增资履行程序,无损害利益情形[14]
晶品特装(688084) -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4-28 14:16
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华合伙人150人,注会887人,404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1] - 2023年度收入325,333.63万元,审计收入294,885.10万元,证券期货收入148,905.87万元[2] - 承担436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收费52,190.02万元[2] - 对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1家[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职业风险基金与保险累计赔偿超8亿[3] 处罚情况 - 大华近三年受行政处罚8次等[4] - 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行政处罚6次等[4] 公司决策 - 公司聘任大华做2024年外部审计[5] - 公司认为大华完成2024年年报审计客观及时[9]
晶品特装(688084) -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28 14:16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忠实、勤勉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一、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成立于 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 150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887 人, 其中 4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二、 2024 年年审会计师 ...
晶品特装(688084) - 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5-04-28 14:16
董事会会议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 审计委员会调整 - 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议案[1] - 王进不再担任,涂余接任[1] - 调整后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 - 调整前委员为吕鹏、李奔、王进,调整后为吕鹏、李奔、涂余[1]
晶品特装(688084) -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5-04-28 14:16
审计委员会成员 - 2024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吕鹏、李奔、王进,吕鹏为主任委员[1] 会议情况 -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全部会议[2] 会议审议 - 2024年多次会议审议业绩快报、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2][3] 审计评估 -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资格,审计报告客观公正[4] 未来展望 -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加强沟通,关注法规,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9]
晶品特装(688084)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8 14:16
独立董事情况 - 公司有三位独立董事陈湘安、吕鹏、李奔[1] - 三位独立董事符合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1] 报告日期 - 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25日[2]
晶品特装(688084)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8 14:16
上市与募资 - 2022年12月8日公司上市,发行1900万股,发行价60.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1.5862亿元,净额10.6727686141亿元[2] 资金使用与结余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项目投入2.7085919028亿元,利息收入净额1924.564676万元,理财产品收益1023.32513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1亿元,手续费5963.74元,超募资金回购股份6666.653058万元[4] - 应结余募集资金6.282240749亿元,专户余额2.2686471181亿元,差异4.0135936309亿元[4] 资金管理 - 2023年12月11日,公司同意使用不超7.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13] - 2024年11月18日,公司同意使用不超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14] 股份回购 - 2024年2月6日公司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90元/股[20] - 2024年4月23日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调整为不低于6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2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66666530.58元用于回购公司股份[22] 项目调整 - 2024年4月23日公司对“研发中心提升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优化调整,实施完成日期由2024年10月调整至2026年10月[23] - 2024年11月18日公司将“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实施完成日期由2024年12月调整至2025年12月[24] 项目进度与效益 - 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承诺投资40,000.00万元,调整后为24,416.25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8,553.41万元,投入进度35.03%,预计2025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34] - 研发中心提升项目承诺投资13,045.5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762.32万元,投入进度21.17%,预计2026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34] - 智能装备北京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调整后投资15,583.75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5,770.19万元,投入进度37.03%,预计2025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3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10,000.00万元,累计投入10,000.00万元,投入进度100.00%[35] - 超募资金总额43,682.19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9,766.65万元,投入进度45.25%[35]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超募资金13,100.00万元,投入进度100.00%[35] - 募投项目尚在建设期未实现效益[38] 项目变更 - 2023年9月4日公司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募投项目方案[38]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投项目方案[38]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5583.75万元[38]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为15583.75万元[38]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为1659.87万元[38] - 累计投入金额为5770.19万元[38] - 投资进度为37.03%[38] - 募投项目预计2025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38]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38]
晶品特装(688084)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8 14:16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3] - 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4] - 变更属法规要求,对财务无重大影响[5]
晶品特装(688084)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04-28 14:16
审计情况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晶品特装2024年度财报,2025年4月25日签发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6] - 需就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6] 汇总表相关 - 管理层负责编制和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完整[7] - 核对汇总表与审计资料未发现重大不一致[7] - 除关联交易审计程序外未对汇总表额外审计[8] 统计情况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统计涉及三类主体及总计情况[12]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统计涉及四类主体及总计情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