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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瑞科技(688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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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瑞科技(688061)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
2025-12-16 08:03
激励计划进展 - 2024年9月23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4] - 2025年12月16日完成第一个归属期股份过户登记手续[13] 归属情况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73.6990万股[5] - 本次归属人数共计70人[10] 人员归属 - 核心技术人员吴玉江本次归属4.00万股,占比50%[10] - 核心技术人员郎伟本次归属2.50万股,占比50%[10] - 核心技术人员郑小明本次归属2.00万股,占比50%[10] - 67名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本次归属65.1990万股,占比50%[10] 资金与限售 - 截至2025年11月24日收到70名激励对象认购款11,548,633.30元[13] - 本次激励计划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限售期[11]
灿瑞科技(688061)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12-12 08:00
人员与业务数据 - 截至2024年末,立信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18] -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47.4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18] -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19] -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19] 法律诉讼与监管情况 - 投资者起诉金亚科技等,尚余500万元诉讼金额,立信承担12.29%部分连带赔偿责任[20][22] - 投资者起诉保千里等,涉及1096万元,立信对保千里特定期间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2] - 立信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22] 审计相关人员信息 - 项目合伙人董舒1998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199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4] - 签字注册会计师费旖2015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4] - 质量控制复核人杜志强1997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4] 公司审计收费 - 公司2024年度审计收费为105万元,年报审计费用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25] 公司制度修订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步修订《公司章程》[28]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31] - 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33][35][37][39][41] 会议与投票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5年12月19日下午14:00在上海召开[15]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有不同时段[15] - 上述议案相关事项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等审议[26][28][31][33][35][37][39][41]
灿瑞科技(688061) - 公司章程
2025-12-03 11:02
公司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首次发行1927.6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 - 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488.9391万元[9] - 公司发起人认购5000万股,各发起人认购数量不同[21] - 公司已发行11488.9391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21]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2] - 董事会作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26] - 董事、高管任职等期间转让股份有比例和时间限制[29]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形除外)[29]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应30日内执行[30] - 符合规定股东查账需书面请求,公司15日内书面答复[35]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起诉违规董事等[38] 交易与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8] - 交易满足特定标准,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49] - 财务资助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对外担保,须股东会审议通过[57]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6]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60]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 董事相关 - 非职工代表董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03] - 职工人数达300人以上,董事会应有1名职工代表[104]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09]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115] 财务与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166]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6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6]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75]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82][18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8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6]
灿瑞科技(688061)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2025-12-03 11:02
制度制定 - 制定防范控股股东等资金占用专项制度[3]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19][20] 资金占用界定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4] 防范措施 - 设立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10] - 董事会定期检查资金、资产及交易往来[11] - 审计委员会指导内审并评价检查情况[11] - 财务负责人监控资金往来,拒绝侵占指令[12] 处理机制 - 实施“占用即冻结”机制,可变现股份偿还侵占资金[12] - 财务总监发现占用当日书面报告领导小组[13] - 领导小组督促董事会秘书召开董事会审议[13] - 董事会视情节对协助侵占高管处分[14] - 董事会秘书按决议发出通知、执行处分等并披露信息[14] - 关联方未按期清偿,公司30日内向司法部门申请变现股份偿债[14] - 公司制定清欠方案,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公告[14] 责任追究 - 董事会采取措施减少损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6] - 对违规责任人处分,造成投资者损失追究法律责任[16]
灿瑞科技(68806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03 11:02
独立董事构成与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4]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36个月内有违法犯罪或受处罚等情况不得被提名[10][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4]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请撤换[17]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 行使特别职权、审议特定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1] - 审计委员会委员建议与年审会计师沟通[26] - 年度述职报告在公司发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十年[32] 独立董事会议 - 专门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全体一致可随时通知[35] - 过半数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5]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35]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交董事会[35] - 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非独立董事可列席无表决权[37] - 表决一人一票,审议事项全体过半数同意通过[37] 其他 - 公司保障会议召开,提供条件和资料,承担费用[39]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39]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44][45]
灿瑞科技(68806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03 11:0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聘请议案[7] - 符合要求的续聘可不公开选聘[14] 费用与期限 - 审计费用降超20%需说明情况[11] - 聘用期为一年[12] - 文件保存至少10年[1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2]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2] 变更与解聘 - 八种情形原则上应变更[16][17] - 更换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7天通知[18] 监督与评估 - 审计委员会监督审计工作开展情况[21] - 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21] - 关注特定情形变更[22] 其他 - 聘请其他法定审计业务可参照[24] - 关联公司聘请可参照[24]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审计委员会解释[25]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6] - 制度时间为2025年12月[27]
灿瑞科技(68806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3 11:02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1]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变更需征得同意[11] - 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变更需征得股东同意[13]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持股10%以上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3]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提案,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并提交审议,除规定情形外不得修改或增加提案[17]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以公告通知股东[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0]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0]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3]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6] - 股东会对普通决议事项授权董事会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6]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选举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6]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6]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8] - 股东出具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23] - 出席股东会股东对提案应发表意见,未填等视为弃权[37]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轻微瑕疵未产生实质影响除外)[46] - 公司实施派现等方案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4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2]
灿瑞科技(68806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3 11:0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设1名董事长[3]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7] - 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财务资助规则 - 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披露[12]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4种情况应提交股东会[13] 委托理财规则 - 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市值比例,适用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9][13] 对外担保规则 - 除特定担保行为提交股东会,其他对外担保行为由董事会批准[13] 关联交易规则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4] - 对特定关联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5] 会议召集规则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时,董事长应十日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提案[23] 会议通知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通知[26]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会议需在原定召开日前三日发变更通知[27] 会议举行规则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2] - 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2]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也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30] - 董事会可现场、通讯及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33] 议案审议规则 - 董事会以议案方式审议事项,议案由董事会办公室收集整理提交[19] - 董事会提案内容应与法律等规定不抵触,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22] 董事回避规则 - 董事回避表决时,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6] 会议记录规则 - 董事会秘书应在会议结束后三日内整理完会议记录并送达董事,董事应在收到后三日内签字并送达公司[42] 档案保管规则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43] 决议执行规则 - 董事会会议形成决议后由执行人落实并向董事长汇报,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秘书汇报执行情况[45]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8]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9]
灿瑞科技(68806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03 11:02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应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以上,独立董事过半数[3]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非高管董事组成,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董担任[3] 内部审计工作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直接报告[6] 报告与检查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底稿保存不少于10年[9]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1] 信息披露 - 公司披露年报时,应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14] 制度建设 - 公司将内控执行情况作绩效考核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16]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人员工作[16]
灿瑞科技(68806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2-03 11:02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人员和机构[3]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事务[4] 重大事件披露要求 - 公司和相关义务人应披露所有重大事件或事项[7] - 出现重大事件,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及时披露[10] - 重大事件存在不确定性可暂不披露,最迟在形成最终决议等时披露[10] 信息披露内容 - 公司应披露业务、技术、财务等方面重大信息[13] - 公司应针对性披露业绩波动、行业风险等相关事项[14]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23]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研发投入较上一完整会计年度的变化情况[24]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研发人员数量、占比等信息[24]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核心技术与产品研发等情况[24]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25] - 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26]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 3、9 个月结束后 1 个月内披露[22] 定期报告审核与审议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由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8] 财务报表意见处理 - 如公司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发表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董事会应作出专项说明[30] - 如公司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发表保留意见,董事会应作出专项说明[31]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 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1 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35]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35]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经营业绩与已披露业绩预告差异重大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37] -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发布业绩快报,若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 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38] 重大事件即时披露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40]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2]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 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披露相关信息[77]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达 50%以上且出现债务逾期等,需披露债务逾期金额等信息[78] -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应在 2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78] 交易事项披露 - 重大交易需及时披露,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等多项标准[48] - 关联交易成交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与关联自然人)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0.1%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与关联法人等)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披露[56] - 财务资助交易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披露,特定控股子公司可豁免[60] - 提供担保交易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披露,被担保人违约等情况需及时披露[62] 其他情况披露 - 公司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需披露业绩下滑或亏损原因等信息[67]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过总资产的 30%,应及时披露情况及其影响[69] -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异常波动公告[73] -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或停牌核查[75] - 公司发生重大风险事项,需及时披露对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68] - 公司出现重大事故或负面事件,应及时披露具体情况及其影响[69] -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需及时披露重整等进展事项及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71]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超 10%且绝对金额超 100 万元需及时披露[81][82]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 10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需及时披露[84]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确定时间、起草草案、董事会审议等多环节[90] - 涉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信息披露需董事会办公室编制、董事长审核等[91] - 重大事件等不需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的信息披露有相关流程[91][92] - 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要及时报董事会办公室,按流程编制公告[93]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95] - 董事和董事会应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95] - 审计委员会委员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行为[100]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9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98] - 通过委托或信托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需告知委托人情况[98]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利用其交易[101]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105]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责任[105]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