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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禾股份(60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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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禾股份(603617) - 分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级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14:30
重大资产交易审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股东会审议[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报董事会审批[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9种情况提交股东会审议[10] 单项交易金额审批 - 单项交易金额50万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11] - 单项交易金额5 - 5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1] - 单项交易金额5万元以下由副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审批[11] 资产抵押质押审批 - 累计资产抵押、质押金额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值50%以下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1] - 累计资产抵押、质押金额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值5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会批准[11] 对外担保审批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会批准[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由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会批准[1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批准[14]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等应提供反担保[14] 重大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特定情况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3] 日常费用开支审批 - 单笔费用开支3万元以下由副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审批,3 - 50万元由公司总经理审批,50万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15] 经营性采购支付审批 - 经营性采购支付,单笔或月结金额100万元以下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16] - 经营性采购预付款或订金支付,单笔金额50万元以下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50万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16] 资金调拨使用审批 - 公司资金调拨和使用,金额500万元以下由总经理审批,500万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长批准[16] 银行账户管理审批 - 各级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或撤销,由各级公司的总经理审批[16] - 各级公司银行账户间的资金调拨,由股份公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16] 对外担保要求 - 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的其他对外担保,需对被担保对象资信评审,并要求提供反担保或质押、抵押[13]
君禾股份(603617) - 君禾股份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承君)
2025-04-24 14:30
会议与工作情况 - 2024年应参加董事会7次,亲自出席7次,通讯参加3次,无委托和缺席,未出席股东大会[5] - 2024年提议召开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加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 - 2024年到公司现场工作16个工作日[7] 关联交易额度 - 2024年预计与多家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共3668万元,10月调整宁波君屋智能额度并新增宁波耀华塑业额度[8] - 预计2025年与多家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共3827万元[9] 人事与机构聘任 - 2024年6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10] - 2024年5月聘任范超春为财务总监[10] - 报告期内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11] 其他事项 - 2024年3月和12月分别听取2023、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汇报[6] - 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2024年度薪酬方案[11] - 2024年确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12] - 独立董事称2025年继续履职提建议[14]
君禾股份(603617) -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14:30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4][5] - 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关联人[5] 关联交易决策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股东会决策[9]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由董事长决定[10]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董事长决定[10] 交易金额计算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出资额为交易金额[11] - 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以涉及金额为交易金额[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决策规定[12] 董事会与股东会决议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关联事项形成股东会决议,必须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23] 关联交易定价 - 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可直接适用该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可在范围内合理确定价格[27] - 有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交易事项,可优先参考确定交易价格[27] - 关联事项无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交易定价可参考关联方与独立第三方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27] - 既无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也无独立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可用合理构成价格(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27] - 按特定项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可采用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定价方法[27] 关联交易披露 - 及时披露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提供担保除外)[35] - 及时披露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提供担保除外),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35] - 拟购买关联人资产价格超过账面值100%的重大关联交易,需公告溢价原因并为股东提供投票便利[40] - 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应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34] - 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数量较多,可在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前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并提交审议披露[39] 关联交易监督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32] - 董事会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报告[32] 关联交易豁免 - 与关联人进行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44] - 按与非关联人同等交易条件向关联自然人提供产品和服务可进行关联交易[45] - 关联交易定价为国家规定可进行关联交易[45]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达重大关联交易标准,均现金出资并按比例确定股权,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45] - 拟披露关联交易属国家秘密等情形,按指引披露或履行义务可能违规或损公司利益,可申请豁免[4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对公司、董事会等具有约束力[47]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4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7]
君禾股份(603617) -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14:30
投资决策权限 - 6种情况对外投资涉及资产超公司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上述标准之下对外投资事项[8] - 董事会授权经理决定6种情况对外投资涉及资产低于公司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事项[8] 投资决策流程 - 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经提出、初审、审核三阶段[12] - 应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投资需制定实施方案并审查批准[15] 投资资金限制 - 公司不得用信贷资金、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15] 投资实施与监督 - 公司总经理是对外投资方案实施主要责任人[17] - 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效益情况[17] - 对外投资组建公司应派人参与和监督运营决策,总经理决定人选[17] 投资财务核算与审计 - 财务/成本中心对对外投资活动全面记录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18] - 公司每年末对投资全面检查,对控股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18] - 控股子公司每月向公司报送财务报表并提供会计资料[18] - 公司可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18] 投资转让与回收 - 对外投资转让和回收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策并履行审批程序[20] - 特定情况公司可回收或转让对外投资[22] - 转让对外投资应合理定价,必要时委托机构评估[22] 投资内控与披露 - 内部稽查部应建立对外投资内控监督检查制度[24] - 对外投资按《公司章程》规定信息披露[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修订之日起生效施行[29]
君禾股份(603617) -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14:30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12]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2] 减持规定 - 董事、高管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4]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4]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按规定时间报告并公告[14]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管在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及新任任职通过后申报个人信息[10] - 计划买卖公司股票提前3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1] 持股变动 - 因离婚致持股减少双方共同遵守规定[15] - 持股变动自事实发生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5] 监管与处罚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披露情况[16] - 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16] - 买卖股份及衍生品种接受上交所监管[16] - 违反规定上交所、证监会等给予相应处罚[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1]
君禾股份(603617) -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14:30
会议与人员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后一个月内举行年报说明会,董事长等应出席[9]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董秘负责组织协调[11] 沟通渠道 - 公司需设投资者联系电话等,专人负责且工作时间畅通[7]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答复诉求并更新信息[8] 沟通方式 - 公司应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应方便参与[5] - 公司定期或重大事件时组织沟通会等活动[13] 信息披露与合规 - 公司应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8]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事件信息等违规情形[13] 其他责任与制度 - 公司应支持配合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及保护机构活动[10] - 公司应承担处理投资者诉求首要责任,依法处理并及时答复[17] - 公司应以适当形式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1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君禾股份(603617) -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14:30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全体董高人员[2] 薪酬构成与发放 - 独董领固定津贴,不参与绩效挂钩考核[2] - 任职董事按职务薪资领薪,无董事津贴[2] - 高管年薪制,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3] 薪酬计算与发放 - 岗位变动按月计算当年薪酬[3] - 发放为税前金额,代扣个税[3] 薪酬方案审议 - 薪酬委负责考核和初定方案[4] - 董事津贴报董事会同意后交股东会审议[4] - 高管年度薪酬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4] 制度制定与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并负责解释[4]
君禾股份(603617) -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14:30
审计工作规程 - 君禾泵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于2025年4月修订[1] 审计时间安排 - 审计委员会与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时间,进场不晚于年报披露前二十个工作日[3] 报表审核流程 - 公司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编制报表供审计委员会初审并出意见[5] - 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次审阅报表并形成意见[5] - 年审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审计委员会审核表决,结果交董事会审议[5] 会计师聘任 - 原则上审计期间不改聘,改聘需约见双方、开股东会并披露信息[5] - 续聘或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需全面评价并经董事会、股东会表决[6] 其他事项 - 审计委员会讨论审计费用合理性并提建议[6] - 审计期间督促保密,委员自身负有保密义务[6]
君禾股份(603617) -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14:30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聘任后需向交易所提交资料[4]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的[5][7][9] 任职限制 - 最近3年受特定处罚或批评人士不得担任[5] 职责与协助 - 负责信息披露、治理机制建设等事务,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8][9][11]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
君禾股份(603617) -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14:30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金额、定价原则、变化情况和原因[10]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同一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该公司审计业务[10]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0]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独立董事或1/3以上的董事可向董事会提出聘请议案[5] - 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可续聘[8] - 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等情况应改聘[12]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3]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聘[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选聘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工作[16] - 按董事会授权制定选聘政策、流程及内控制度[16]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16] - 续聘时对其本年度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做全面客观评价[8] - 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7] 其他 - 改聘时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详细披露相关情况[1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