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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证券日报· 2025-09-30 12:16
证券日报网讯 9月30日晚间,索通发展发布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
索通发展: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168.53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30 10:09
公司担保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168.5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25.92% [1] - 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约为73.4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2% [1]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为166.09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21.22% [1]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约为70.99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7.3% [1] -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1]
索通发展(603612) -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5-09-30 10:06
股东减持 - 宁聚映山红3号持有2710万股,占总股本5.44%[3] - 拟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月29日减持不超498万股,不超1%[3][5] - 减持因自身资金需求,来源协议转让,方式为集中竞价[3][5] - 减持计划由股东自主决定,情况不确定,不导致控制权变更[6] - 预披露时停牌,实际减持时间顺延[5]
索通发展(603612) -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30 10:0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7] - 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名[7] 会议召集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10日通知[18][2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10日内召集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18][20] 参会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建议撤换[5]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5] 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等可提提案[24] 会议决议 - 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普通事项全体过半通过,重大事项2/3以上同意[27]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9] - 表决反对赞成票相等,董事长多投一票[30] - 书面传签签字达规定人数形成决议,3个工作日统计通报结果[31][32] 其他事项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36] - 秘书负责上报材料、信息披露和决议公告[36] - 决定披露前参会人员不得泄密谋私利[36]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通过生效[38]
索通发展(603612) -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9-30 10:03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超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强化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充分发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决策、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提 名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董事会根据本规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 ...
索通发展(603612) -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9-30 10:0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披露财务报告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8]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0]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18] 内部审计机构 - 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22] 其他规定 - 公司披露年报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2] - 发现财报问题应及时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督促整改[22] - 工作规则按法规和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24]
索通发展(603612) -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30 10:0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0]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批准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6] - 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6] - 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6] - 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7] -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7] 股东会通知与资料披露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4] - 召集人应在股东会召开5日前披露必要资料,补充资料需在会前披露[15] 股权与投票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该部分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25]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5]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投票表决,关联交易议案需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2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董事选举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积)的1/2[27] - 董事选举可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26] - 股东投票最大表决权数等于所持股份总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26] - 若当选董事不足《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的2/3,应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28] - 若董事会成员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2/3以上,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28] 其他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32] - 会议记录应记载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30]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包括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等内容[36]
索通发展(603612) -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9-30 10:03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充分发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决策、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1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规则的规定补足委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 中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并 ...
索通发展(603612) -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9-30 10:03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充分发挥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决策、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 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召集人 一名,负责召集并主持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 ...
索通发展(603612) -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2025-09-30 10:03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规范,完善独立董事制 度,提高独立董事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 司和董事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索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