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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传媒(603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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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传媒: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4-07-22 10:09
限制性股票授予 - 董事、总裁潘欣欣获授40万股,占总量66.67%,占股本0.15%[2] - 财务总监王晓颖获授20万股,占总量33.33%,占股本0.07%[2] - 限制性股票合计授予60万股,占股本0.22%[2] 股票期权授予 - 3位高管各获授20万份,各占总量7.41%,各占股本0.07%[4] - 17名核心骨干获授210万份,占总量77.78%,占股本0.78%[4] - 股票期权合计授予270万份,占股本1.01%[4] 激励计划规则 - 单个激励对象获授不超股本1%,累计不超10%[2][4]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2][4][5]
引力传媒: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7-22 10:09
激励计划考核 - 考核年度为2024 - 2025年,每年考核一次[8][13] - 激励对象每期考核在前一会计年度进行[13] 业绩目标 - 2024年营收不低于55亿或净利润不低于5500万[8] - 2025年营收不低于60亿或净利润不低于6500万[8] 考核流程 - 薪酬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人力部负责考核报告[7] - 多部门提供数据、监督、审核[7] 结果处理 - 合格解除限售/行权比例100%,不合格为0%[10][11] - 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通知,可10个工作日申诉复核[14][15] 记录保存 - 绩效考核记录保存5年,超期统一销毁[15]
引力传媒: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22 10:09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4-020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8 月 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92 号世茂大厦 B 座 12 层-视频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8 日 至 2024 年 8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
引力传媒: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引力传媒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权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4-07-22 10:09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七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公司/引力传媒 | 指 |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限制性股票与 | |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 | 股票期权激励计 | 指 | | | 划(草案)》 | |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 | |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拟根据《引力传媒股份有限 | | 本次激励计划 | 指 |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 | | | 案)》实施的股权激励 | | 《考核办法》 | 指 |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 | | |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 | | 按照本次激励计划之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 | | 激励对象 | 指 | 的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 | | | | 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员工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激励对象按 ...
引力传媒: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7-22 10:09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业收入4,737,927,142.63元,2022年为4,333,162,432.86元,2021年为5,496,738,497.10元[8]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040,604.54元,2022年为 - 99,909,613.88元,2021年为 - 207,601,794.63元[8]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06%,2022年为 - 50.91%,2021年为 - 59.49%[8] 激励计划权益授予 - 公司拟授予权益总计330.00万股,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786.29万股的1.23%[3][11] - 授予限制性股票60.00万股,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2%[3][11] - 授予股票期权270.00万份,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1%[3][11] 激励对象情况 - 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2人[15] - 20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270万份,核心骨干员工(17人)获授210万份,占比77.78%,占公告时股本总额0.78%[19] - 2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60万股,潘欣欣获授40万股,占比66.67%,占公告时股本总额0.15%[21] 激励价格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6.23元,不低于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21][22]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份9.97元,不低于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23] 计划有效期与程序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26]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召开董事会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相关程序[26]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30]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等相关程序[30] 限售与行权安排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27] -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50%,时间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28] -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50%,时间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28] - 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未来24个月内分两期行权,行权比例均为50%[31][32] 考核目标 - 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5.00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5500.00万元[37] - 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0.00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6500.00万元[37] - 2024年、2025年营业收入考核目标分别不低于55亿元、60亿元,定比2023年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6.08%、26.63%[40] - 2024年、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考核目标分别不低于5500万元、6500万元,定比2023年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4.58%、35.41%[40] 数量与价格调整 - 若在草案公告至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按Q=Q0×(1+n)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51] - 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配股Q=Q0×P1×(1+n)/(P1+P2×n);缩股Q=Q0×n[52]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资本公积转增等P=P0÷(1+n);配股P=P0×(P1+P2×n)/[P1×(1+n)];缩股P=P0÷n;派息P=P0 - V,调整后P>1[52] - 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公式:资本公积转增等Q=Q0×(1+n);配股Q=Q0×P1×(1+n)÷(P1+P2×n);缩股Q=Q0×n[55]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公式:资本公积转增等P=P0÷(1+n);配股P=P0×(P1+P2×n)÷[P1×(1+n)];缩股P=P0÷n;派息P=P0 - V,调整后P>1[56] 成本摊销 - 2024 - 2026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总费用352.80万元,分别为99.23万元、198.45万元、55.13万元[82] - 2024 - 2026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总费用670.95万元,分别为184.53万元、374.63万元、111.80万元[86] 其他信息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5] - 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5] - 现任高级管理人员5名[6]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20] - 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含)以上通过[59]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意见及公示说明[58] - 公司发布《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88] - 公司发布《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88] - 公司发布《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88]
引力传媒: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7-22 10:09
激励计划资格与合规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无禁止情形[2] - 激励对象无不得参与情形,不包括独董等[3] - 《激励计划》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合规[3] 财务与影响 - 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资助及担保[5] - 实施激励利于公司发展,无明显损害股东利益情形[5] 决策结果 - 监事会同意实施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5]
引力传媒: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4-07-22 10:09
激励计划权益授予 - 拟授予权益总计33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6,786.29万股的1.23%[6][29] - 授予限制性股票6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2%[6][29] - 授予股票期权270.0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1%[6][29]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2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24] - 董事、总裁潘欣欣获授限制性股票40.0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66.67%,占股本总额的0.15%[32] - 财务总监王晓颖获授限制性股票20.0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3.33%,占股本总额的0.07%[32] - 董事、副总裁顾彬、贾延广及董事会秘书穆雅斌各获授20.00万份股票期权,各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7.41%,占公告时股本总额的0.07%[57] - 17名核心骨干员工获授210.00万份股票期权,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77.78%,占公告时股本总额的0.78%[57] 价格与成本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23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97元/份[7] -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费用为352.80万元,2024 - 2026年分别摊销99.23万元、198.45万元、55.13万元[50] - 授予的股票期权需摊销的总费用为670.95万元,2024 - 2026年分别摊销184.53万元、374.63万元、111.80万元[77] 有效期与时间安排 - 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8][29][58]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6][81]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等程序,否则终止[10][33][58][83] 考核目标 - 2024 - 2025年营业收入考核目标分别不低于55亿元、60亿元,定比2023年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6.08%、26.63%[42][45][72] - 2024 - 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考核目标分别不低于5500万元、6500万元,定比2023年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4.58%、35.41%[42][45][72] 其他规定 - 公司所有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6]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授股票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6] - 激励对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6][61]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合格解除限售/行权比例为100%,不合格为0%[43][71]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4][96]
引力传媒: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06-24 08:03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5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罗衍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9,246,3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37.05%,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合创盛世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合创盛世")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7%、蒋丽女士持 有公司股份 15,000,000 股,罗衍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34,24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2%。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罗衍记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24,549,200 股,占其直接 持股数的 24.74%,占公司总股本的 9.16%;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 数量为 34,549,2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25.74%,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0%;累计冻结股 份数量为 2,131,65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 ...
引力传媒: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2024-06-04 09:52
冻结情况 - 公司5个人民币账户被冻结,合计金额5134.53万元[1] - 被冻结金额占净资产26.05%,占货币资金15.90%[1] 冻结原因 - 因收购子公司股权转让尾款2872.4万元未支付,双方有争议[2] 影响说明 - 冻结资金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剩余资金充足[3] 解决措施 - 公司积极协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冻结事项[4]
引力传媒: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21 10:34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2022 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 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 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 效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 出席了公司于 2024年 5月 21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致: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