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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江股份(60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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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江股份(603507)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4-07 10:31
融资情况 - 非公开发行17,044,100股,发行价33.56元/股,募资571,999,996元,净额557,729,241.28元[1][4] 公司信息 - 注册资本18,430.1307万元[4] 上市情况 - 2022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 督导情况 - 持续督导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0月国泰君安承接[6] 违规情况 - 2023年6月公司及董秘因募投项目延期未披露被警示[9][10] - 2023年6月至2024年2月原职工代表监事亲属短线交易,收益上缴[11]
振江股份(603507):2024年年报点评:在手订单超百亿,新能源+燃机+机器人再塑一体两翼
民生证券· 2025-04-06 11:24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推荐”评级 [3][5] 报告的核心观点 - 2024年振江股份营收增长但利润略降,主要因子公司利润下滑和新厂未达规模效益 [1] - 新能源主业经营稳健,在手订单充足,全球市场布局扩大有望带动主业持续增长 [2] - 燃气轮机和外骨骼机器人业务构建新增长点 [3] - 预计2025 - 2027年公司营收和归母净利润均有增长 [3] 各部分总结 财务数据 -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9.46亿元,同比增长2.71%;归母净利1.78亿元,同比下降2.99%;扣非归母净利1.73亿元,同比下降5.13%;基本每股收益0.97元 [1] - 2024年Q4营收10.53亿元,同比下降6.35%、环比增长12.62%;归母净利与扣非归母净利分别为0.13亿元/ 0.02亿元,分别同比下降76.65%/96.16%、环比下降67.75%/95.90% [1] - 预计2025 - 2027年营收分别为55.7、68.8、81.3亿元,对应增速分别为41%、23%、18%;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1、4.5、5.8亿元,对应增速分别为76%、44%、29% [3] 业务情况 - 风电业务2024年营收24.69亿元、同比增长7.92%,毛利率23.84%、同比减少1.03pcts;光伏业务营收9.01亿元、同比下降6.68%,毛利率为12.30%、同比减少0.81pcts [2] - 截至2025年2月底在手订单25.83亿元,其中风电设备22.65亿元、光伏设备1.06亿元、风电运维0.39亿元;另有到2030年的在手框架订单约146亿元 [2] - 美国光伏支架工厂投建完成,预计25Q2批量出货;沙特光伏支架工厂预计25Q2正式投产;德国海外风电工厂预计25Q3投产 [2] - 燃气轮机业务针对海外客户配套生产钢结构产品;外骨骼机器人业务已成立公司,2024年有4项专利申报 [3] 盈利预测与财务指标 |项目/年度|2024A|2025E|2026E|2027E| | --- | --- | --- | --- | --- | |营业收入(百万元)|3,946|5,572|6,878|8,127| |增长率(%)|2.7|41.2|23.4|18.2|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百万元)|178|314|451|584| |增长率(%)|-3.0|76.1|43.9|29.4| |每股收益(元)|0.97|1.70|2.45|3.17| |PE|30|17|12|9| |PB|2.2|2.0|1.7|1.5| [4] 公司财务报表数据预测汇总 - 成长能力方面,2024 - 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2.71%、41.22%、23.43%、18.15%;EBIT增长率分别为 - 2.36%、50.15%、33.95%、20.60%;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 - 2.99%、76.10%、43.85%、29.35% [9][10] - 盈利能力方面,2024 - 2027年毛利率分别为19.86%、20.64%、21.47%、21.51%;净利润率分别为4.52%、5.63%、6.56%、7.19%;总资产收益率ROA分别为2.57%、4.02%、5.29%、6.24%;净资产收益率ROE分别为7.21%、11.52%、14.66%、16.56% [9][10] - 偿债能力方面,2024 - 2027年流动比率分别为1.10、1.07、1.11、1.16;速动比率分别为0.63、0.53、0.50、0.49;现金比率分别为0.39、0.25、0.19、0.17;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3.65%、64.12%、62.49%、60.40% [9][10] - 经营效率方面,2024 - 2027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56.54、42.11、44.80、45.70;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132.36、109.13、115.85、117.64;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59、0.76、0.84、0.91 [9][10] - 每股指标方面,2024 - 2027年每股收益分别为0.97、1.70、2.45、3.17;每股净资产分别为13.41、14.78、16.71、19.13;每股经营现金流分别为2.66、2.64、3.38、4.31;每股股利分别为0.30、0.52、0.75、0.97 [9][10] - 估值分析方面,2024 - 2027年PE分别为30、17、12、9;PB分别为2.2、2.0、1.7、1.5;EV/EBITDA分别为10.05、7.68、6.15、5.27;股息收益率分别为1.03%、1.79%、2.57%、3.33% [9][10]
机构风向标 | 振江股份(603507)2024年四季度已披露持股减少机构超10家
新浪财经· 2025-04-04 03:14
文章核心观点 2025年4月4日振江股份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介绍截至2025年4月3日机构投资者持股情况及不同类型基金持股变动情况[1][2] 机构投资者持股情况 - 103个机构投资者披露持有振江股份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达5167.76万股,占总股本28.04% [1] - 前十大机构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达17.34%,较上一季度下跌1.69个百分点 [1] - 前十大机构投资者包括江阴振江朗维投资企业等 [1] 公募基金持股变动 - 本期较上一期持股增加的公募基金1个,建信新能源行业股票A持股增加占比达1.12% [2] - 本期较上一季度持股减少的公募基金14个,持股减少占比达1.51%,包括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等 [2] - 本期较上一季度新披露的公募基金81个,包括建信兴润一年持有混合等 [2] - 本期较上一季未再披露的公募基金8个,包括广发多因子混合等 [2] 社保基金与养老金持股变动 - 本期新披露持有振江股份的社保基金1个,为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三组合 [2] - 本期较上一季度持股减少的养老金基金1个,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四组合持股减少占比小幅下跌 [2]
振江股份股东朗维投资质押股份达65.06%
搜狐财经· 2025-04-04 02:20
文章核心观点 - 振江股份股东朗维投资部分股份质押,公告提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良好、质押风险可控,还介绍公司基本信息、业绩及风险情况 [3][4][5] 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 截至4月3日公告日,朗维投资持有公司905.4107万股,占总股本4.91%,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589.04万股,占其所持股份65.06%,占公司总股本3.20% [3] - 控股股东胡震、卜春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朗维投资合计持有公司5,156.0262万股,占总股本27.98%,此次质押后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449.04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66.89%,占公司股份总数18.71% [3] 公司基本信息 - 振江股份成立于2004年03月01日,注册资本18430.1307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胡震,注册地址为江阴市镇澄路2608号,主营业务为风电设备、光伏、光热设备的设计、加工与销售 [3] - 公司董事长为胡震,董秘为袁建军,员工人数为3376人,实际控制人为胡震、卜春华 [4] - 公司参股公司40家,包括振江新能源(通榆)风能有限公司等 [4] 公司业绩情况 - 2021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4.25亿元、29.04亿元和38.4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54%、19.77%和32.28% [4] - 2021 - 2023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79亿元、9463.71万元和1.84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166.15%、 - 47.20%和93.57% [4] - 2021 - 2023年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6.01%、58.14%和60.67% [4] 公司风险情况 - 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147条,周边天眼风险178条,历史天眼风险14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109条 [5]
振江股份: 振江股份2024年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4-03 15:30
文章核心观点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认为报表在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指出收入确认和存货期末价值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1]。 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 - 审计范围涵盖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相关附注 [1] - 认为财务报表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 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独立于公司并履行职业道德责任 [1] - 获取的审计证据充分、适当,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1] 关键审计事项 收入的确认 -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94,583.65万元,产品销售在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收入 [1] - 因销售金额大是利润主要来源,收入确认可能存在潜在错报,被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1] - 实施多项审计程序,认为收入确认符合公司会计政策 [1][2] 存货期末价值认定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存货账面余额116,180.68万元,跌价准备18,728.13万元,占比16.12%,被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 - 实施多项审计程序,认为存货期末价值认定符合公司会计政策 [2][3] 其他信息 - 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 [3] - 审计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与财务报表的一致性,无重大错报事项报告 [3]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 管理层负责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报表,设计、执行和维护内部控制 [3] - 管理层评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运用持续经营假设 [3] - 治理层负责监督财务报告过程 [4]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 目标是对报表整体是否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审计报告 [4] - 执行审计工作运用职业判断和保持职业怀疑,实施审计程序应对风险 [4] - 与治理层沟通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发现等事项 [5] 财务报表附注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 由江阴市振江钢结构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注册地址为江阴市镇澄路2608号 [6] - 经历次增资、股份转让、发行股票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为18,430.13万股,注册资本18,430.13万元 [6][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胡震、卜春华夫妇 [10]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 属金属制品行业,经营范围包括钢结构件等制造、加工、销售及进出口业务 [10]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38户,较上期增加9户、减少1户 [10]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 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日批准报出 [10]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根据实际交易和事项,按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报表 [10] 持续经营 - 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持续经营能力评价,未发现重大怀疑事项,报表在持续经营假设基础上编制 [10]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部分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 [10]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 涉及存货计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固定资产折旧等多项政策和估计 [10]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 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真实完整反映公司财务信息 [10] 会计期间 -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10] 营业周期 - 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 [10] 记账本位币 -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编制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10]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 对不同项目制定重要性标准,如应收账款、预付款项等 [10][11][12]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 区分一揽子交易和非一揽子交易进行不同会计处理 [11][12][13]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编制报表时抵销内部交易影响 [14][1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 库存现金和可随时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符合条件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 [21]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 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汇率折算,资产负债表日外币项目按规定处理 [21][22] 金融工具 - 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类、计量、确认和终止确认等制定政策 [22][24][29] 应收票据 - 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划分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1] 应收账款 - 能单独评估的单独确定信用损失,无法单独评估的划分组合计算 [42] 应收款项融资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按期限列示 [42] 其他应收款 - 预期信用损失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详见金融资产减值部分 [42] 存货 - 按成本初始计量,发出时按规定计价,期末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跌价准备 [42] 合同资产 - 已转让商品有权收取对价且取决于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处理详见金融工具减值 [43] 长期应收款 - 预期信用损失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详见金融资产减值部分 [44] 长期股权投资 - 企业合并和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有不同初始投资成本确定方法 [44] - 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有不同规定,且存在核算方法转换的处理 [45][47]
振江股份: 振江股份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3 15:19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审议通过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因权益分派调整行权价格和数量 ,因子公司业绩不达标注销部分期权 ,该事项对公司无重大影响且符合规定 [1][4][7][8]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 2023年4月12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1] - 2023年4月22日 ,公司公示激励对象名单 ,监事会未接到异议并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 - 2023年4月25日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议案 ,自查未发现内幕交易情形 [2] - 2023年4月29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2] - 2023年6月20日 ,公司完成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登记数量为1300万份 [3] - 2024年4月20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3] - 2024年5月15日 ,公司完成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3] - 2025年4月4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4]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情况 调整事由 - 2024年5月24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以140901242股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0.39元 ,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3股 ,总股本变为184301307股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约0.3869元/股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约0.2976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8日 [4][5] 调整方法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行权价格P=P0÷(1+n) ,股票期权数量Q=Q0×(1+n) ,其中P0为调整前行权价格 ,Q0为调整前股票期权数量 ,n为每股转增等比率 [6] - 派息 ,行权价格P=P0 - V ,其中V为每股派息额 ,派息或增发时股票期权数量不做调整 [6] 调整结果 - 本次调整后行权价格由36.86元/份调整为28.11元/份 ,行权数量从6120000份调整为7941312份 [7]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原因 -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振风2024年度净利润为 - 0.025亿元 ,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对应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需注销 [7][8] 数量 - 本次合计注销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474324份股票期权 ,注销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减少 [8] 本次调整及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影响管理团队稳定性和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8] 公司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及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8]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 公司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 ,符合相关规定 ,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登记手续 [9]
振江股份: 振江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3 15:19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 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 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确认发行条件 -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自查和论证,确认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 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 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发行数量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不超35名(含),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2] 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2] 募集资金用途 - 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 [3] 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股份比例共享 [4] 股票上市地点 -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4] 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 -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制定调整发行方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制作呈报相关材料、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变更登记等,还可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4] 决议的有效期 - 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 履行的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
振江股份: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振江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4-03 15:19
文章核心观点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1]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 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2]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2] - 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 振江股份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振江股份: 振江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3 15:19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1 - 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属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自查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信息,但存在股价短期涨幅大、换手率高及经营利润下滑等情况 [1][2][3]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公司股票在2025年4月1 - 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1][2][3]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生产经营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所处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重大调整 [2] 重大事项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2024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 公司未发现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信息 [3]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 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控股股东、实控人及董监高在异常波动期间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3] 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4,583.65万元,同比增长2.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819.63万元,同比减少2.9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7,272.76万元,同比减少5.13% [1][4] 董事会声明 - 公司董事会确认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补充 [4]
振江股份: 振江股份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3 15:08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公布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分配,该方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4]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具体内容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836,018,657.99元 [1] -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 [1] - 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以181,951,755股为基数,预计发放现金红利54,585,526.5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63% [1][2] - 若总股本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 [1][2]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2] - 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54,585,526.50元,上年度54,951,484.38元,上上年度28,406,186.80元 [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现金分红比例90.60%,不低于30% [2][3]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会议情况 - 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回报规划 [3] 监事会意见 - 监事会认为方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为回报股东提出,合法合规合理,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同意该预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