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杉锂业(603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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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杉锂业(603399) - 永杉锂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5-15 13:17
ZD-2025-0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运用项目。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 相关法律义务。 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 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 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在上海证券交 ...
永杉锂业(603399) - 永杉锂业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2025-05-15 13:16
新策略 - 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 合规情况 - 公司自查近五年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2] - 近五年不存在违规被采取措施或处罚情况[2] 其他 - 公告发布于2025年5月16日[4] - 公司自上市完善治理结构[2]
永杉锂业(603399) - 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
2025-05-15 13:16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要求,我们作为锦 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审议结果如下: 一、《关于终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自公司公布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 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工作。基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综 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因素及公司实际情况,为全面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经 董事会审慎分析后,同意终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
永杉锂业(603399) - 永杉锂业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2025-05-15 13:16
事项决策 - 2025年5月15日公司会议审议通过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1][5] 决策原因 - 终止因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3] 影响说明 - 终止该事项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4]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5年5月16日[6]
永杉锂业(603399) - 永杉锂业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2025-05-15 13:16
公司决策 - 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1] - 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1] 募资情况 - 最近五个会计年度无通过配股等方式募集资金情况[1] - 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超五个会计年度[1] -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和鉴证前次募资使用报告[1]
永杉锂业(603399) - 永杉锂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5-15 13:16
发行基本信息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71,839,080股,占发行前总股本13.94%[3][14]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2025年5月16日,发行价格6.9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11][13] - 发行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15] 发行对象情况 - 发行对象永宏投资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成立于2021年8月17日[5] - 永宏投资2025年3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总额均为38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0 [9] - 永宏投资承诺认购金额不超50,000.00万元,以现金认购[13] 发行审批情况 - 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批准以及证监会注册批复[2][4] - 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4] - 独立董事同意将发行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2] 发行相关影响 - 发行前控股股东永荣致胜持股比例为19.79%[18] - 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将上升[18] - 发行后公司资产总额与净资产将增加,资产负债结构将优化[20] 发行其他事项 -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化,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4] - 若发行期间公司股票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11][13][14] - 协议自签署成立,满足特定条件生效,包括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获上交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同意注册[16] - 若发行未获通过或公司主动撤回申请,不构成违约[17] - 发行募集资金扣除费用后拟全部补充流动资金[18][20] - 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无其他重大交易[21]
永杉锂业(603399) - 永杉锂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或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2025-05-15 13:16
会议相关 -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1]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1] 公司承诺 - 不存在向参与认购投资者作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1] -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1]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3]
永杉锂业(603399) - 永杉锂业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2025-05-15 13: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基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总体工作安排,经公司董事 会认真审议,决定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 宜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公告形式发出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的 会议时间、地点、议案内容等信息将以另行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5-037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6 日 ...
永杉锂业(603399)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5-05-15 13:15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相 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八、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上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后方可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锦州永杉锂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锦州永杉锂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 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方案、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 ...
永杉锂业(603399) - 永杉锂业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15 13:15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思迦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终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自公司公布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积极 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工作。基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综合考虑 资本市场环境因素及公司实际情况,为全面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董事会审 慎分析后,同意终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5-035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