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聚热能(603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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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聚热能:独立董事提名人申明与承诺(杨将新)
2024-08-29 10:2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不属于特定股东及亲属[2][3] - 近12个月无影响独立性情形[3] - 近36个月未受相关处罚或谴责[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审查情况 - 被提名人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 提名人核实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4]
力聚热能:独立董事候选人申明与承诺(杨将新)
2024-08-29 10:21
独立董事任职经验 - 被提名人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3] 不良记录情况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人员有不良记录[3] - 最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有不良记录[3] 兼任与任职期限 - 兼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力聚热能(603391)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9 10:21
利润分配与股东回报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0元(含税),总股本为91,000,000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3,750,000.00元(含税)[4] - 公司总股本为91,000,000股[4] - 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利润分配比例[4] - 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4] - 公司承诺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151] - 公司已修订《公司章程》,建立股东回报机制,承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利润分配[147] - 公司承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161]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4.57亿元,同比增长12.59%[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03.35万元,同比增长33.27%[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731.72万元,同比增长26.13%[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6亿元,上年同期为-2432.34万元[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85亿元,同比增长8.25%[19] - 总资产为23.65亿元,同比增长4.58%[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1.14元/股,同比增长32.56%[20] - 稀释每股收益为1.14元/股,同比增长32.56%[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99元/股,同比增长26.92%[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88%,同比减少0.14个百分点[20] -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金额为10,716,316.61元,其中包括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208,651.50元、政府补助8,108,726.11元、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470,607.79元、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708,961.94元、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22,209.20元,减所得税影响额1,902,839.93元[21][22]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57亿元,同比增长12.59%[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03.35万元,同比增长33.27%[88] - 基本每股收益为1.14元/股,同比增长32.56%[8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为59,027,191.68元,同比增长68.7%[192]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5,521,314.43元,去年同期为-24,323,442.38元[194]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3,149,188.17元,去年同期为-53,905,387.01元[19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3,640,073.63元,同比增长185%[19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70,182,277.67元,同比增长16.9%[19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48,238,307.16元,同比下降5.1%[193]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收到的税费返还为913,503.73元,同比下降81.5%[194]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19,697,468.64元,同比增长8%[194]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145,265,554.94元,同比增长252.8%[194]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母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83,553,588.47元,同比下降20.8%[1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0,435,929.82元,同比增长394.3%[19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1,836,954.34元,同比减少71.5%[19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3,635,673.63元,同比增长184.9%[19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79,159,052.76元,同比减少1.7%[19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未分配利润为633,634,327.32元,同比增长14.0%[200] - 资本公积增加11,953,510.08元,主要来自所有者投入[199] - 专项储备本期提取631,723.34元,使用335,195.20元[200] - 综合收益总额为78,033,536.67元,同比增长显著[199] 公司业务与产品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锅炉、电站锅炉、工业锅炉、热水锅炉、蒸汽锅炉、电热锅炉[8] - 公司主营业务为热水锅炉与蒸汽锅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用于供应采暖和生活用水以及工业生产所需的蒸汽[24] - 公司燃气热水锅炉产品包括真空相变热水锅炉和微压相变热水锅炉,额定功率范围为0.35-35MW,通过模块式组合最高可达140MW[27] - 公司真空/微压相变热水锅炉热效率最高可达107%以上[29] - 公司真空/微压相变热水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低可达20mg/m³以下[29] - 公司电极真空/微压相变热水锅炉单台功率可达29MW[32] - 公司常规燃气蒸汽锅炉氮氧化物排放量达到30mg/m³以下[37] - 公司燃气蒸汽发生器蒸发量范围为0.3-1.2t/h[39] - 公司常规燃气蒸汽锅炉额定功率范围为2-20t/h[35] - 公司电极真空/微压相变热水锅炉额定功率范围为0.7-50MW[31] - 公司燃气蒸汽发生器内部水容积小于30L,安全性高[40] - 公司常规燃气蒸汽锅炉采用水冷预混燃烧技术,运行效率高[37] - 公司电极真空/微压相变热水锅炉省去了常规电热水锅炉所需的高额电力投资[33] - 公司电蒸汽锅炉的额定功率范围为2-40t/h,主要应用于食品、饮料、包装印刷、纺织印染、医药、烟草、化工、养殖业、化妆品、洗涤、建材、造纸、煤矿等行业[42] - 公司电蒸汽锅炉采用二次换热技术,可使用常规软化水作为锅炉给水,降低了对水质的要求[44] - 公司采用"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根据客户订单交货期安排采购,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风机、水泵、变频器、执行器、溴化锂溶液等[45] -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销售订单编制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46] - 公司主要通过直销方式销售产品,客户遍布全国,价格根据产品设计方案、原材料成本、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协商确定[47] - 公司热水锅炉热效率达到99%以上,氮氧化物排放量低于30mg/m³,满足国内最严格排放标准[79] - 公司水冷预混燃烧技术成功应用于蒸汽锅炉,节省天然气耗用量,获得纺织、印染、食品、医药等领域用户认可[77][83] - 公司真空/微压相变热水锅炉在细分市场形成龙头优势,并成功抢占国内真空热水锅炉市场[82] - 公司产品已与天味食品、农夫山泉、双汇发展、珀莱雅、海康威视、晶科能源等工业用户建立合作关系[77] 公司研发与技术创新 - 公司已取得境内发明专利14项、境外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76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3项[25] - 公司拥有A级锅炉制造资质、B级锅炉安装资质、GC2级压力管道安装资质、D级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制造资质,并取得了ISO9001、ISO14001及ISO45001认证[26] - 公司已取得境内发明专利14项、境外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76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78][84] - 公司参与起草了《相变锅炉》《燃气(油)真空热水机组》等多项锅炉行业标准[78][84] - 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多项荣誉[84] - 公司研发费用为3149.17万元,同比增长11.25%[92] - 公司持续推动产品研发创新,提升锅炉在能耗、安全、环保等方面的优势[89] - 公司拥有88名研发人员和4名核心技术人员,面临技术人才流失与技术泄密的风险[105] 公司风险与挑战 - 公司已在本报告详细描述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5] - 公司主要产品为热水锅炉和蒸汽锅炉,面临宏观经济波动、政策风险及燃气能源被其他新能源替代的风险[99][100][101] - 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5.19亿元,占总资产的21.94%,存在跌价风险[103] - 公司拥有88名研发人员和4名核心技术人员,面临技术人才流失与技术泄密的风险[105] - 工业锅炉行业存在技术和人才壁垒,需要具备机械、自动控制、材料、热能动力等多专业高素质人才[53] - 工业锅炉行业存在较高的产品性能壁垒,新进入者面临技术和研发能力的挑战[54] - 国内工业锅炉企业在燃烧器产品与技术、燃烧控制技术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核心零部件仍未完全国产化[52] 公司股东与股权结构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29日举行,出席股东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82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109] -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6月7日举行,出席股东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82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11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75.00万股,总股本由6,825.00万股增加至9,100.00万股[173] - 发行后每股收益由1.14元下降至0.86元,每股净资产由17.36元上升至22.19元[174]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户[174] - 最大股东何俊南持有5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73.26%[175] - 第二大股东湖州欣然持有9,750,000股,占总股本的14.29%[175]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23][125][127][130] - 若公司股票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123][125][127][130]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股份时,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123][125][127][130]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123][130]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份时,将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124][126][128][131] - 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股份限售承诺,其因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将上缴给公司[124][126][128][131]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湖州欣然也做出了类似的股份限售承诺[125][126]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吴万丰也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27][128] - 股东陈国良、王建平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30][131]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股份需提前公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4] - 公司承诺若股价达到稳定股价措施条件,将采取回购股票等措施,未履行承诺将向公众道歉并赔偿损失[13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若股价达到稳定股价措施条件,将增持股票或延长锁定期,未履行承诺将向公众道歉并扣留现金分红[138]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4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142] - 公司承诺若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将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发行上市的,将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44] - 公司承诺若存在欺诈发行情形,将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45] - 公司承诺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若未履行将公开道歉并赔偿投资者损失[162][163]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避免新增同业竞争,若违反承诺将承担赔偿责任[158][159]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若上市后净利润下滑50%以上,将延长股份锁定期6个月[159][160]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若违反承诺将赔偿公司损失[166] - 公司股东信息专项承诺,所有股东均具备合法持股资格[167] 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与联营企业西安热力聚锅炉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5,668,724.36元[170] - 公司采购锅炉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138,274.33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100%[169] - 公司销售锅炉组件及维保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5,530,450.03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5.60%[169] -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未发生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况[169] 公司环保与社会责任 -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排放量约为220吨/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由具备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113] -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焊接废气排放量约为5.92吨/年,切割粉尘排放量约为2.94吨/年,均通过设置净化设备进行处理[113] - 公司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危废品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定期检查环保安全情况[113] - 公司不属于应当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或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重污染企业[112] - 公司自建光伏发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357.67kWp,预计年发电量达118万kWh,其中自用电量61万kWh,上网电量57万kWh,每年可节约电费67万元,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220吨[116][117] - 公司生产过程高效节能,近三年产值能耗低于0.010吨标准煤/万元,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19年通过国家绿色工厂评审[118] - 公司生产的燃气热水锅炉和燃气蒸汽锅炉产品运行效率和稳定性更高,单位能耗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更低,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政策要求[119] - 公司已生产节能环保锅炉20000多台,预计每年可节约标煤45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150万吨,减少氮氧化物3万吨[120] - 公司及其子公司力巨设备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仅需进行排污登记,报告期内已按规定取得固定污染源登记[114][115] 行业趋势与政策 - 工业锅炉行业在2016-2017年因大气污染治理政策迎来小高潮,2018年因"煤改气、煤改电"政策产量下滑,2019年后逐渐回暖[49] - 燃气锅炉技术迅速发展,设计热效率基本高于96%,氮氧化物排放量最低可达20mg/m³以下[50] - 电热锅炉在"煤改电"政策推动下发展迅速,电极蒸汽锅炉最大功率已达70t/h[51] - 国内工业锅炉企业在燃烧器产品与技术、燃烧控制技术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核心零部件仍未完全国产化[52] - 工业锅炉行业存在技术和人才壁垒,需要具备机械、自动控制、材料、热能动力等多专业高素质人才[53] - 2005年至2023年,中国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从75,096.48亿元增长至503,036.0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1.14%[59] - 近十年来,中国城市集中供热面积增长约2倍[59] - 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工业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提高5个百分点[60] - 2023年2月,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发布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25年工业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较2021年提高5个百分点[63] - 2023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发布的《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到2030年工业锅炉产品热效率较2021年提高3个百分点[64] - 2024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实施意见强调加快新建锅炉绿色低碳转型和存量锅炉更新改造[64] - 工业锅炉行业中,燃气锅炉的产量占比呈波动上升趋势,逐渐成为行业主流[62] - 工业锅炉市场需求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趋势紧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扩大将带动工业锅炉行业市场需求[59] - 分布式供热市场中,小型热水锅炉及蒸汽锅炉的需求将持续扩大[61] - 工业锅炉行业存在较高的产品性能壁垒,新进入者面临技术和研发能力的挑战[54] - 燃气锅炉产量占比呈波动上升趋势,热效率高、氮氧化物排放低的燃气锅炉逐渐成为行业主流[65] - 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从2020年的8.4%提高到2030年的15%左右[65] - 35蒸吨以上的工业锅炉占比从36%提升至45%左右,工业锅炉行业整体呈现大型化趋势[68] - 真空/微压相变热水锅炉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生产企业数明显增加[69] - 至"十四五"末,行业内锅炉企业数量将
力聚热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2024-08-29 10:21
募资情况 - 公司获准发行2275.00万股,发行价40.00元/股,募资总额91000.00万元,净额83403.58万元[1] 募投项目调整 - 多个项目拟投入资金调整,原拟合计153618.65万元,调整后为83403.58万元[4] 调整审议 - 2024年8月28日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议案,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无异议[6][8] 调整意义 - 调整符合规定,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5]
力聚热能: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8-29 10:21
监事会换届 -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需换届选举[1] - 2024年8月29日选举童静炜为第二届职工代表监事[1] - 童静炜将与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1] 新监事信息 - 童静炜 1989 年 3 月出生,本科西南科技大学毕业[4] - 曾在多家公司任职,现担任力聚热能车间主任、监事[4] - 截至披露日未持股,与大股东无关联关系[4]
力聚热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10:21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不低于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独董办法》要求的人数时,公司应按规定 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 ...
力聚热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8-29 10:21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无需审议,无重大影响[2] -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等政策施行时间[2][3] - 执行相关规定未对财务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5] 数据追溯调整 - 2023年1 - 6月销售费用追溯调整后为40,833,741.11元,影响 - 7,609,545.19元[6] - 2023年1 - 6月主营业务成本追溯调整后为237,796,190.99元,影响7,609,545.19元[6]
力聚热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8-29 10:21
董事会换届 - 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1] - 第二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 - 2024年将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董事选举用累积投票制,任期三年[2] 监事会换届 - 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4] -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三年[4] -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童静炜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4] 人员任职 - 何俊南自2006年6月至今任浙江力聚/力聚热能董事长兼总经理[8] - 王建平自2006年6月至今任浙江力聚/力聚热能副总经理、董事[9] - 何晓霞自2021年10月至今任力聚热能董事、副总经理[10] - 温江华2017年12月至今任力聚节能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力聚热能监事[18] - 童静炜2021年10月至今任力聚热能车间主任、监事[19]
力聚热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10:21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向所有投资者同时公开披露信息[4]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6] 定期报告披露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12]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13]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二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业绩预告情形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6] - 预计半年度出现特定三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6] - 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但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或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可免披露相应业绩预告[16][17]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应进行业绩预告[16] 其他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应披露[20] - 除董事长或者经理外的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者预计达到三个月以上,公司应披露[20]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多项文件并披露[17] - 发生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9]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事件出现进展或变化影响交易价格,公司应及时披露[21]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影响交易价格,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涉及公司收购、合并等行为致股本总额等发生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4] 责任人与配合要求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负连带责任,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等事件时应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披露[32]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发行对象应及时提供信息配合披露[3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3]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配合披露[33] 档案管理与责任承担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4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文件资料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保管[41] - 以公司名义对证券监管部门行文须经董事长或指定董事审核批准,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保管[42] - 公司董监高应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42] - 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4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44]
力聚热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8月制定)
2024-08-29 10:21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 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报送及时。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日常管理工 作负责人,负责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监事会负责对 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