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伍技术(60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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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伍技术: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3-12-27 10:35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电话:021-58358013 | 传真:021-58358012 网址:http://www.gffirm.com | 电子信箱:gf@gffirm.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 429 号泰康保险大厦 26 楼 | 邮政编码:200120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声明如下: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 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 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进行的调查过程中,公司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认为 作 ...
赛伍技术: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3-12-27 10:35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 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作为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涉及 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监事签字: 邓建波: 任富钧: 沈莹娴: 一、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 核意见 公司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剩余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 终止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并 回购注销剩 ...
赛伍技术: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7 10:35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回购 | 第一章 | 总 | 则 4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 | 第三章 | 股 | 份 6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6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8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10 | | 第一节 | 股 | 东 10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 董事 23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5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31 | | 第一节 | | 监事 31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1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议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 | 第一节 | | ...
赛伍技术: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11-30 09:38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3年12月11日10:00 - 11: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2][5] - 地点为上证路演中心,方式为网络互动[2][5] - 参加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等[5] 投资者参与 - 12月11日可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参与[5] - 12月4日至8日16:00前可提问[2][5] - 说明会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6] 其他 - 2023年10月28日已发布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 - 说明会将交流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3] - 联系人董秘办,电话0512 - 82878808,邮箱sz - cybrid@cybrid.net.cn[6]
赛伍技术: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3-11-30 09:38
电话:021-58358013 | 传真:021-58358012 网址:http://www.gffirm.com | 电子信箱:gf@gffirm.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泉北路 429 号泰康保险大厦 26 楼 | 邮政编码:200120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致: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作为其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所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
赛伍技术:关于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3-11-30 09:38
回购注销情况 - 6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159,600股限制性股票[2] - 回购价格17.04元/股,预计2023年12月5日完成注销[2][3] 股份变动 - 变动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340,400股[5] - 变动后总股本为439,831,036股[7] 相关审议与合规 - 2023年8月28日公司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3] - 律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10]
赛伍技术: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14 10:11
第二章 监事会及其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 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监事会的职责是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 进行监督,不干涉、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其中 职工代表监事一名,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条 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
赛伍技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14 10:08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 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 ...
赛伍技术: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14 10:08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共 同简称"子公司")。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它单位或个人 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它担保形式,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具 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 保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本制度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
赛伍技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14 10:08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完善公司治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并保证公司遵守法律法规、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履职,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 声明和承诺,切实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并积极 配合证券交易所的日常监管。 第二章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应当积极作为,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公司董事应当履行以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一)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东、员工、本人或者其他第三方的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 (三)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为本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谋取属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