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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鼎股份(6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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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鼎股份(601113)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2024-10-14 08:34
公司核心竞争力 - 品牌和产品优势[1] - 技术和研发优势[1] - 全流程智能制造、精细化管理优势[1] - 组织力及风险管控优势[1] - 绿色、低碳、再生锦纶的未来潜力优势[1] 业绩情况 -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45亿元,同比增加25.96%[1] - 利润总额24,849.72万元,同比增加128.08%[1] - 净利润21,075.05万元,同比增加166.11%[1]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东人数为24,142户[1] 未来发展规划 - 年产6.5万吨高品质差别化锦纶PA6长丝项目和年产6万吨高品质锦纶PA66长丝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2] - 公司将继续做大做强锦纶业务,不断提升研发创新能力[2] - 相关股权问题的后续安排,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
华鼎股份: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9-27 09:31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4年10月14日13:00 - 14:00举行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4][7] - 地点为上证路演中心,方式为网络互动[2][4][7] - 2024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16:00前可预征集提问[2][7] 人员及联系方式 - 出席人员含董事长等[6] - 联系人是证券合规部,电话0579 - 85261479,邮箱zq@hdnylon.com[8] 其他 - 2024年8月29日发布半年度报告[2] - 说明会针对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交流[3] - 公告2024年9月28日发布[10]
华鼎股份: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8 09:59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2日发出,8月28日上午召开[1] -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1] 议案表决 -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1][2] -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议案》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4][5] 审议情况 - 两个议案均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3][6]
华鼎股份(601113)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8 09:59
财务业绩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44.45亿元,同比增长10.01%[1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3亿元,同比增长80.02%[1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2亿元,同比增长86.58%[1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3亿元,同比增长11.12%[18] - 公司2024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4.5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94%[1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4元,同比增长100%[20]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82%,同比增加2.50个百分点[20]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50%,同比增加2.42个百分点[20] 主营业务 - 公司本期锦纶板块盈利增加是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21] - 公司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锦纶板块业务增长[18] - 公司锦纶产业以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市场服务赢得了市场的认可,在行业内树立了高端品牌形象[29] - 公司民用锦纶长丝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9.06亿元,同比增长25.96%[29] - 公司民用锦纶长丝业务板块利润总额24,849.72万元,同比增加166.11%[29] - 公司跨境电商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5.22亿元,同比减少9.19%[29] - 公司决定出售跨境电商板块子公司通拓科技100%股权[2][3] - 公司主营业务不再包含跨境电商板块[3] 技术研发 - 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大核心技术:差别化、功能性民用锦纶长丝生产技术,差别化、功能性产品开发平台构建技术,设备创新改造技术[30] - 公司建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等研发平台,与专业院校合作进行产学研探索[31] - 公司建设了"华鼎五洲锦纶纤维未来工厂",实现了自感知、自诊断、自优化、自决策、自执行的高度柔性生产[32] 管理团队 - 公司拥有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形成了适合自身发展的管理体系[33] 可持续发展 - 公司不断加大绿色、低碳、再生锦纶产品的开发和生产比重,获得中国化纤行业绿色纤维标志认证[34] -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贵彻及落实相关环保法律法规[73] - 污水排放达到义乌市第二处理厂的入管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74] - 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74] - 危险废固管理计划已备案,年度产生量公司13.5吨、五洲新材10吨、亚特新材15吨[74]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74] - 公司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冷却水循环利用[1] -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有效收集,通过污水处理站达标后排放[1] - 废气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并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1] - 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1]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1] - 公司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生产运行,持有排污许可证[3,161] -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162] - 开展自我监测并委托第三方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排放标准[159,163] - 子公司亚特新材被列为金华市重点排污单位[165] 投资项目 - 公司拟在五洲厂区投资建设"年产6.5万吨高品质差别化锦纶PA6长丝项目",预计总投资95,000万元[50] - 公司拟在五洲厂区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高品质锦纶PA66长丝项目",预计总投资103,100万元[50]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资产负债率44.58%,同比下降3.03个百分点[29] - 公司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银行承兑汇票期末余额为204,272,080.41元[51] - 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期末余额为103,299,110.07元[51] - 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权益投资期末余额为5,680,800.00元[51] - 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总额为313,251,990.48元[51] 关联交易 - 公司承诺将尽量避免与华鼎股份及其控股、参股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170] - 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华鼎股份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170] - 公司承诺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损害华鼎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170] - 公司承诺除根据相关规定实施投资外,将尽量避免与华鼎股份及其控股、参股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170] - 公司承诺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170] - 公司与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际发生交
华鼎股份: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4-08-28 09:59
锦纶业务 - 2024年1 - 6月锦纶长丝产量145,269.56吨,销量142,830.23吨,销售收入290,625.99万元[2] - 2024年1 - 6月锦纶6切片采购均价13,506.61元/吨,较2023年同期增长8.48%[3] - 2024年1 - 6月锦纶6长丝平均售价19,993.54元/吨,较2023年同期增长6.62%[4] 跨境电商业务 - 2024年1 - 6月跨境电商数码、服饰、家居类产品营收均下降[4][5] - 2024年1 - 6月通拓科技出口自营网站营收较2023年同期下降39.06%[6] 用户与订单数据 - 2024年1 - 6月关键出口订单量下降,下单用户数增加,GMV下降[7]
华鼎股份: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7月修订)
2024-07-15 10:41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及控股、控股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 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 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证 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 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 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 ...
华鼎股份: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5 10:41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上午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郑期中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增加后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为人民币 9 亿元(含本数),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 年 ...
华鼎股份: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5 10:41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 述 议 案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张杭江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以 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 ...
华鼎股份: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修订)
2024-07-15 10:41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1 目的 为适应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 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各项议事工作。 3 职责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本公司 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4.2.1.1对本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人员组成 4.1.1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 4.1.2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4.1.3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4.1.4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 ...
华鼎股份: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修订)
2024-07-15 10:41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1 目的 为规范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完善 本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议事规则。 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各项议事工作。 3 职责 3.1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 核和薪酬委员会委员、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及战略规划及执行委员会委 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1.1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3.1.2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1.3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4.1.4.2提议召开会议; 3.2负责拟定本公司向所属全资企业委派董事、监事的标准。 3.3负责拟定本公司向所属控股企业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的标准,对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和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