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鼎股份(6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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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鼎股份: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8 10:08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4.11亿元,同比下降45.76%,主要因跨境电商业务出表及锦纶板块原料价格波动影响[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亿元,同比下降6.14%,因产品售价及营收下降所致[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46亿元,同比下降67.02%,系营收下降及应收款项、存货增加所致[2][10] - 总资产63.29亿元,同比增长7%,主要因在建项目投入增加[2][6] 业务结构及经营模式 - 主营差别化民用锦纶长丝研发生产,产品涵盖DTY、FDY、ACY等六大类近百个规格,其中DTY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4] - 采用以销定产与以产定销结合模式,提供定制化服务,生产全流程自动化可追溯[4] - 原材料采购以年度合约为主,价格按中石化己内酰胺结算价加加工费计算[4] - 销售网络覆盖国内及海外(南美、东南亚、欧洲等地),报告期内完成销售大区责任制改革以提升市场响应速度[5] 产能建设与投资 - 在建项目包括"年产6.5万吨高品质差别化锦纶PA6长丝项目"(投资9.5亿元)、"年产6万吨高品质锦纶PA66长丝项目"(投资10.31亿元)及"20万吨PA6功能性锦纶长丝项目"(投资27.38亿元)[11][12]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82亿元,同比扩大106.41%,主要因五洲工厂等项目投入增加[10]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81亿元,同比改善242.62%,因长期借款增加[10] 研发与行业地位 - 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省级研发平台,与浙江理工大学、东华大学等开展产学研合作[8] - 为国际锦纶品质引领者,产品应用于内衣、羽绒服、泳装等高附加值领域[4][8] - 报告期内推进IPD体系导入,加速阻燃、超弹力等功能性产品开发[6] 子公司经营情况 - 浙江亚特新材料:营收5.82亿元,净利润4910万元,为主要盈利子公司[12] - 江西集好新材料:营收1.24亿元,净亏损388万元[12] - 江苏优联环境:营收2030万元,净亏损331万元[12] 行业环境 - 2025年1-6月纺织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1%,化学纤维产量4236万吨同比增长4.9%[5] - 行业呈现"传统品类稳规模、化纤品类扩增量"特点[5] 公司治理与融资 - 控股股东真爱集团持股9.72%,通过表决权委托合计控制24.99%股份(报告期末调整为15.73%)[19] - 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拟募资不超过7.075亿元用于PA6长丝项目[19]
华鼎股份: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18 10:08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简称华鼎股份 股票代码601113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 - 总资产63.29亿元人民币 较上年度末增长7.0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9.38亿元人民币 较上年度末增长4.04%[1]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24.11亿元人民币 较上年同期下降45.76%[1] - 利润总额1.76亿元人民币 较上年同期下降11.7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亿元人民币 较上年同期下降6.14%[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6亿元人民币 较上年同期下降67.0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96% 较上年同期减少0.86个百分点[1] - 基本每股收益0.14元/股 较上年同期下降6.67%[1] 股东结构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26,016户[1] - 前三大股东分别为真爱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72% 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8.97%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87%[2] - 股东邹春元持有31,428,298股处于冻结状态 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2,606,776股处于冻结状态[2] - 真爱集团有限公司 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2] - 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2] 重要事项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5] -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5]
华鼎股份: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8 10:08
董事会会议基本情况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1] -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 实际全部出席 其中6名董事通过通讯表决 [1] -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由董事长郑期中主持 [1] 议案审议结果 - 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获得全票通过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 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 - 半年度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证监会规定 [1] 财务报告确认 - 2025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1] - 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
华鼎股份(601113) -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01
内幕信息管理领导与责任人 -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2] -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主要责任人[6]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3]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3]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 需对知情人实行登记制度[6] - 档案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0] - 重大资产重组等应报送知情人档案信息[8] 重大事项处理 - 进行重大事项应制作进程备忘录并报送交易所[10] 保密与违规处理 - 各部门应制定保密制度并加强培训[12] - 知情人未公开信息前负有保密义务[12] - 发现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浙江证监局[14] - 违规知情人视情节处分或要求单位处罚[16]
华鼎股份(601113) -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01
总经理任职与职责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3]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 总经理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十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3] - 总经理对公司有诚信和勤勉义务[9][10] 任职限制与要求 - 来自经营管理层的董事应不多于全体董事的1/2[3] - 总经理不得在大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非董事职务[3] - 总经理不得参与竞争或损害公司利益活动[9][10] - 总经理不得泄露公司秘密[10] - 总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违规存储资产[10] 辞职与代职规定 - 总经理辞职需提前二月递交报告,董事会一月内批复[4][5][7] - 总经理代职超三十个工作日需董事会决定人选[7] 报告事项 - 重要合同涉500万以上、重大亏损等涉100万以上应立即报告[18] - 重大行政处罚涉50万以上应立即报告[18] - 关联交易总额300万以上、关联自然人支付100万以上一日内报告[18] 其他规定 - 总经理离任需进行离职审计[5] - 总经理及高管薪酬由董事会决定[19]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经批准生效[21]
华鼎股份(601113) -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18 10:01
市值管理 - 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提升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2] - 目的是提升公司质量,合理反映公司质量[4] - 遵循合规、系统、科学、常态化原则[4] 管理架构 - 董事会领导,证券合规部日常维护[7] - 董事及高管参与规划、监督、评估工作[7] 新策略 - 并购重组提升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9] - 开展股权激励提升经营业绩[9] - 制定分红规划吸引长线资金[10] - 加强投关管理,准确披露信息[10] - 适时股份回购和增持稳定市值[10]
华鼎股份(601113) -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01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2] 任职资格 - 秘书应具备财务等专业知识,有六种情形不得担任[3] 职责与聘任 - 秘书负责多项职责,由董事会推荐,培训考核后聘任[6][9] 聘任与解聘 - 聘任需提交文件,同时聘代表;四种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0][12] 特殊情况处理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决议违法秘书可能担责[13][15]
华鼎股份(601113) -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制度)
2025-08-18 10:0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选聘的事务所近三年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刑事处罚[5]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7] - 应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6]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及时报告董事会[17] 费用与期限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变动大或成交价低需关注[8] - 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0]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业务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1]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改聘选聘工作[14] - 董事会可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17] - 股东会可决议解聘,经济损失由直接责任人承担[17] - 情节严重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17] - 制度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华鼎股份(601113) -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01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提升竞争力[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制订和修订,审议通过后实施[29] 管理原则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平等、合规、主动、诚实守信原则[5][6][7][9] - 目的是加强沟通、树立理念、促进规范运作、实现价值最大化[10] 工作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11]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12] 职责与人员安排 - 主要职责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13] - 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人,证券室承办日常工作[14] 信息披露与活动开展 - 可自愿披露法规外信息,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17] - 可通过网站开展活动,及时更新并避免误导投资者[19] - 必要时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有条件可网上直播[20] 沟通与互动方式 - 收集中小投资者问题并网络答复,会议可网上互动[20] - 将会议影像或文字资料放于网站供投资者查看[20][21] - 就经营等情况与投资者一对一沟通,平等对待投资者[22] 其他安排 - 做好股东会安排,为中小股东参会创造条件[18] - 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避免参观者得到未公开重要信息[23] - 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专人负责,定期报告公布号码[24] - 必要时聘请投资者关系顾问,避免其为竞争公司服务[25][26] - 不得向分析师等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避免出资委托发表分析报告[27] - 选择新闻媒体发布信息,避免以媒体采访披露未公开信息[28]
华鼎股份(601113) -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01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 控股、控股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 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 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 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 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 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 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 内市场披露。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