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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绳股份(600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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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绳股份(600992) -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03 09:3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通过、股东会决定[2]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聘期1年可续聘,连续聘任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不超过10年[10] 审计费用与人员管理 - 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并报送[10]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文件保存与改聘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2] - 七种情况应改聘,年报审计期间改聘需审计委员会立即启动程序[13][14]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监督与关注事项 - 审计委员会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报告[17] - 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等多种异常情况[18] 违规处理与信息安全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处分责任人[18] - 股东会决议解聘,责任人承担违约损失[18] - 严重行为经决议不再聘任[19] - 选聘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审查[19]
贵绳股份(600992) -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12-03 09:31
捐赠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捐赠,子公司未经授权不得开展[2,3] - 亏损或影响经营时除特殊情况不得捐赠[5] 捐赠范围与受益人 - 捐赠范围含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捐赠[5] - 受益人应为公益性团体、事业单位、弱势群体或个人[7] 捐赠财产与决策 - 可捐赠财产有现金、银行转账、实物资产等[7] - 单笔50万以内经理层研究决定并备案,达50万(含)党委前置研究后决策[11] 捐赠流程 - 申请应含事由等信息,捐赠及时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1] - 已批准捐赠财务建台账登记并报董事会秘书备案[14]
贵绳股份(600992) -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管理制度
2025-12-03 09:31
投资者关系制度 - 公司制订管理制度,于2025年12月修订[1] - 工作目的为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2] - 工作原则有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六项[3] 工作管理 - 工作对象涵盖投资者等[3] - 管理工作事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4] - 日常事务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4] 沟通情况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法定信息等[5] - 沟通方式有设网站、咨询电话等多种[6] 其他策略 - 构建内部协调机制,建立信息采集制度[11] - 从事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多方面素质和技能[11]
贵绳股份(600992) -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03 09:31
人员任职 - 兼任高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1/2[4] - 高管不得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及下属企业任非董监职务[4] - 总经理等高管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 总经理需本科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及管理经验[4] - 特定犯罪、破产清算等情况人员不得担任高管[5]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每周原则上召开一次,由总经理召集主持[10] 办法规定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3]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3]
贵绳股份(600992) -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5-12-03 09:31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周一下午两点定期召开,可临时召开[5] - 需半数以上参加人员出席方能开会并表决[7] 会议职责 - 审议传达学习上级决定及落实措施[10] - 研究决定公司经营、投资等多方面方案及事项[10][11] - 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方案[11] 会务工作 - 公司办公室负责会务保障、记录等[19] - 会议记录含日期、地点等内容[19] - 决策资料存档,查阅经总经理批准[19] 决议落实 - 总经理或成员组织落实会议议定事项[21] - 承办人落实决议并报告进展,可提请复议[21] - 办公室和部门督查督办并向总经理报告[21] 会议纪律 - 成员按时到会,特殊情况请假[23] - 实行回避制度,不得泄漏内容[23] - 对决议有异议可保留,未新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24]
贵绳股份(600992) -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2025-12-03 09:31
董事会授权 - 向经理层授权应坚持“依法依规、审慎科学、兼顾效率、授权不授责”原则[3] - 授权实施条件为事项非重大、决策时限和频率要求高且经理层有能力[4] - 授权应在股东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12] 决策程序 - 经理层对授权范围内事项以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三重一大”需党委前置[4][5] - 党委会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12][20] 职权范围 - 董事会落实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等6项职权[11] - 经理层授权范围包括公司日常生产等决策权[13] 金额限制 - 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以下涉资或资产事项授权经理层决定[1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非日常交易金额不超15万元[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非日常交易金额不超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25%[14] 经理层职责 - 遵照法规、章程、授权及决议履行职责[17] - 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工作[18]
贵绳股份(600992) -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3 09: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三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不定期开会,提前二天通知,特殊情况可豁免[14]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人员选任 - 选任董事、经理人员应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2] 细则规定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17]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8]
贵绳股份(600992) -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3 09:31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 提议与通知流程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需在10日内反馈[8][10] - 董事会同意召开,需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9][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7]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15日前通知[18] 会议相关时间限制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0]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28]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0]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1] 其他规定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以上,选举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34] - 股东超规定买入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0]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0]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3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有问题决议[40]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43] - 董事等违反规定情节严重,中国证监会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44]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48]
贵绳股份(600992) -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
2025-12-03 09:31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企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规范经理层 向董事会(或向董事长,下同)报告工作的原则、程序和内容, 明确经理层对董事会的责任、行使职权、职责履行要求,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贵州 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现 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作为公司经营负责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 行职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依董 事会授权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章 报告原则 第三条 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报告工作,原则上不越级请示报 告。分管副总经理(以下简称"副总")的工作向总经理请示报 告并负责督办,必要时分管副总可直接向董事会请示报告并负责 落实。 第四条 凡责权范围内能解决的事项,可不再向董事会请示报 告。凡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事项(包括以公司名义的对外公 1 务活动)或责权范围内不能解决的事项,都应及时请示报告(必 要时以书面形式请示报告)。 第三章 报告要求 第五条 ...
贵绳股份(600992) -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03 09:31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2] 披露情形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负有信息披露义务[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5]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交易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12] -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3]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8] -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时点为董事会决议、各方签约或董高知悉时[18] 相关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会同财务部拟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报董事会或董事长同意后与上交所预约[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等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8]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0]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分类存档保管,保管期限十年[27] - 公司控股股东等应及时准确告知公司拟发生重大事件并配合信息披露[20]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办公室向上交所报告并提交文件[23] - 临时报告触及披露事项时,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立即报告并保密[23] 管理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6]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具体执行人和与交易所指定联络人[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37] - 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制度的解释或修订[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