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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集团(60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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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智能化,软件龙头新战略启航
海通证券· 2024-04-13 16:00
公司战略 - 公司是软件领军企业,新战略开启新征程,打造AI赋能的解决方案、数据价值化的解决方案和服务化的解决方案[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公司发布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3234万份,行权价格为8.23元/股,业绩考核目标为主营业务净利润不低于4.2/5.0/6.0亿元[2] 业绩展望 - 公司预计2023年实现归母净利润0.72亿元到0.86亿元,扭亏为盈,主营业务营收同比稳步增长,净利润大幅增长[3] 创新发展 - 公司持续推进云原生、大数据等领域创新,构建人工智能生态图谱,推出多款AI+医疗行业应用,成立东软魔形科技研究院[4] 信息化建设 - 公司承建国家人社部与14个省级核心经办系统,深度参与人社部多个信息化平台的规划设计与项目建设,业务规模和技术领先[5] 大健康领域 - 公司在大健康领域构建了东软医疗、熙康、望海三家创新业务公司,形成生态联盟,分别提供医学影像解决方案、基础医疗服务平台和医疗机构运营管理[6] 智慧汽车互联 - 公司是智慧汽车互联领域行业Tier1厂商,拥有智能座舱、车路协同和自动驾驶等系列产品,保持市场领军地位[7] 智慧应用建设 - 公司参与全国200多个中心城市的智慧应用建设,与政府投资公司合作,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助力政府现代化治理[9] 股票投资评级 - 投资评级标准中,中性评级表示预期个股相对基准指数涨幅介于-10%与10%之间[17] 公司财务展望 - 公司预计2023-2025年营收分别为106.80/121.76/140.24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12.8%/14.0%/15.2%,给予公司2024年动态48-50倍PE,合理价值区间为10.08-10.50元[12]
东软集团:东软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2 10:18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24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25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 | 预计回购金额 | 1 亿元~2 亿元 | | 回购用途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816.29 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4968%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445 亿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6.41 元/股~8.72 元/股 |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一、回购 ...
公司事件点评:变革拐点,未来可期
民生证券· 2024-03-11 16:00
评级和目标价 - 公司维持“推荐”评级[3] - 评级由谨慎推荐变为中性[7] - 东软集团(600718)目标价有变化[6] 财务展望 - 2023-2025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06.32/125.60/151.03亿元,归母净利润为0.70/2.30/3.00亿元[3] - 2025年预测营业收入为151.03亿元,增长率为20.3%[4] - 2024年预测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3亿元,增长率为228.9%[4] - 2025年预测营业总收入为15,103亿元,较2022年增长59.6%[5] - 2025年预测净利润率为1.98%,较2022年提升5.6个百分点[5] - 2025年预测每股净资产为7.92元,较2022年增长4.31元[5]
东软集团:东软集团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03-11 11:28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23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及 十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2024 年 3 月 8 日为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 162 名激 励对象授予 3,234 万份股票期权。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 ...
东软集团:东软集团十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11 11:28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确定为 2024 年 3 月 8 日,同意公 司向 162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34 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22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六次监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所有会议材料均在监 事会会议召开前书面提交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 5 名,实到 5 名。本次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 ...
东软集团: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11 11:28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 简称"中国")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东软集团")的委托,担任东软集团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的股票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授予")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东软集团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本次授予 的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有关人员做了询问并进行了 必要的讨论。 在核查过程中,东软集团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要 求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该等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 印章均是 ...
东软集团:东软集团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
2024-03-11 11:28
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数量(万份)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 益数量的比例 占公司股本 总额比例 刘积仁 董事长 160 4.95% 0.13% 荣新节 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CEO)兼首席战略官 100 3.09% 0.08% 徐洪利 联席总裁 70 2.16% 0.06% 陈锡民 董事兼高级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首席信息官 60 1.86% 0.05% 张晓鸥 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60 1.86% 0.05% 盖龙佳 联席总裁兼首席运营官 70 2.16% 0.06% 王经锡 高级副总裁兼董事长助理 60 1.86% 0.05% 王 楠 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首席投资官 60 1.86% 0.05% 李 军 高级副总裁 60 1.86% 0.05% 陈宏印 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解决方案官 60 1.86% 0.05% 宋清君注 董事(2024 年 3 月 7 日始任) 15 0.46% 0.01%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51 人)注 2,459 76.04% 2.03% 合计 3,234 100.00% 2.67% 二、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
东软集团:东软集团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3-11 11:28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和《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 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1、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截至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的 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 经核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
东软集团:东软集团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3-07 10:47
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 1 — (一)公司章程;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朱香冰律师、萨丽娜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指引第 1 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 ...
东软集团:东软集团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3-07 10:47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21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上的相关公告。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 明》《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在自查期间,有 1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经公司核查,该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完全基 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 其在上述时间买卖公司股票时,上市公司尚未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安排,不存 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