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光金铅(6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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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光金铅(600531)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5 12:06
| 证券代码:600531 |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 公告编号:临 | 2025-019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10096 |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 |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以邮 件、通讯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00 在公司 510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胡宇权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金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充分讨论,以书面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豫光金铅(600531)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025-04-25 12:06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1、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审众环")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同意将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2、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中审众环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多年为 上市企业及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财务审 计工作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 96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71 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 ...
豫光金铅(600531)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025-04-25 12:06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 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形成如下表决结果: 1、关于为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系基于双方存在的互保关系,担保风 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拟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签订 《供货合同(氧化锌、白银)》 《购货合同(铅精矿、铜精矿、银精矿)》,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 司签订《购货合同(铅矿粉、铜矿粉)》。 经认真核查,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 ...
豫光金铅(600531)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5-04-25 12:05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净利润8.07亿元[4] - 截至2024年底可供分配利润24.29亿元[4] 利润分配 - 以2025年3月31日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2.25元,共派2.45亿元,占2024年净利润30.39%[3][4] - 2024年现金分红2.45亿元,上年度1.74亿元,上上年度1.29亿元[6]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5.48亿元,平均净利润6.04亿元[6] 其他 - 2025年4月25日通过方案,待股东大会审议[7] - 本次分配不影响经营现金流[8]
豫光金铅(600531)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25-04-25 11:29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93.45亿元,2023年度为321.45亿元,同比增长22.4%[17] - 2024年度净利润8.07亿元,2023年度为5.80亿元,同比增长39.2%[17] - 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74元,2023年度为0.53元,同比增长39.6%[17] - 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42亿元,2023年度为0.94亿元,同比增长689.4%[19] - 2024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9亿元,2023年度为 -0.41亿元,亏损扩大[19] - 2024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9亿元,2023年度为2.51亿元,同比增长27.1%[19] 资产负债 - 2024年末流动资产合计132.49亿元,2023年末为106.54亿元[13] - 2024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43.58亿元,2023年末为41.51亿元[13] - 2024年末流动负债合计93.59亿元,2023年末为76.87亿元[15] - 2024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27.39亿元,2023年末为22.96亿元[15] - 2024年末负债合计120.98亿元,2023年末为99.83亿元[15] - 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55.09亿元,2023年末为48.22亿元[15] 其他财务数据 - 2024年末存货为94.58亿元,2023年末为74.68亿元[13] - 2024年末应收票据为5.95亿元,2023年末为1.21亿元[13] - 2024年末短期借款为49.87亿元,2023年末为48.65亿元[15] - 2024年末长期借款为18.88亿元,2023年末为21.85亿元[15] - 2024年度税金及附加1.60亿元,2023年度为1.35亿元,同比增长18.5%[17] - 2024年度销售费用0.69亿元,2023年度为0.57亿元,同比增长20.6%[17] - 2024年度管理费用2.38亿元,2023年度为1.96亿元,同比增长21.2%[17] - 2024年度研发费用2.68亿元,2023年度为2.48亿元,同比增长8.2%[17] 会计政策与核算 - 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168] - 公司自2024年12月3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169][170]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171] - 公司收入确认涉及多项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变更可能影响营收、成本和损益[173] 税收政策 - 增值税按13%、9%、6%、5%税率计算销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的7%、5%计缴,教育费附加按3%计缴,地方教育费附加按2%计缴[182] - 河南豫光金铅等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25%,豫光金铅(北京)科技等公司20%,河南豫光冶金机械制造等公司15%,豫光(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30%,豫光(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分档8.25%和16.5%,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7%[182] - 利用工业烟气脱硫副产品硫酸等增值税即征即退50%,利用废塑料生产改性再生专用料增值税即征即退70%,利用废旧电池生产铅金属所得税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184] - 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部分子公司享受此优惠[185]
豫光金铅(600531) - 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5 11:29
经营性往来应收账款 - 甘肃宝徽实业2024年初应收账款余额608.98万元,年度累计发生4920.81万元,余额5337.79万元,偿还192万元[7] - 河南豫光锌业2024年初应收账款余额189.7万元,年度累计发生45031.29万元,余额42964.18万元,偿还2256.81万元[7] - 济源市萃聚环保2024年初应收账款余额58.97万元,年度累计发生3.23万元,余额55.74万元[7] - 济源市佰银光电2024年初应收账款余额228.61万元,年度累计发生1038.68万元,余额1038.68万元,偿还228.61万元[7] - 甘洛县尔呷地吉铅锌矿业2024年初应收账款余额3.24万元,年度累计发生3.24万元[7] - 济源市太行建材2024年初应收账款余额3.35万元,年度累计发生3.35万元[7] 经营性往来预付款项 - 河南豫光锌业2024年初预付款项余额0.02万元,年度累计发生1.7万元,余额1.72万元[7] - 济源市萃聚环保2024年初预付款项余额18.39万元,年度累计发生12.98万元,余额31.37万元[7] - 江西豫光矿业2024年初预付款项余额677.93万元,年度累计发生27708.03万元,余额28385.96万元[7] 其他应收款 - 济源豫金靶材两笔其他应收款分别为1135.6和13101.72[8] - 江西源丰有色金属其他应收款为 - 2000.00,资金利息20.49[8] - 郑州豫光再生资源其他应收款为240[8] - 临汾豫光城矿环保其他应收款为76.5[8] - 洛阳豫光城市再生资源其他应收款为100[8] - 豫光(澳大利亚)其他应收款为704.96[8] - 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其他应收款资金利息为71.88[8] - 豫光科技(北京)其他应收款为5.52[8] - 公司其他应收款总计期初数为15199.87,期末数为33342.32[8] - 公司其他应收款相关中间数分别为97042.26、92.37、78992.18[8] 其他 - 审计单位对豫光股份2024年度《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进行专项审核[3]
豫光金铅(600531)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25 11:29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河 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豫光金铅"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 就豫光金铅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河南 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
豫光金铅(600531) - 内控审计报告
2025-04-25 11:29
内部控制责任 - 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责任[2]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非财内控重大缺陷[3] 内部控制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5] - 内控有不能防错和发现错报可能,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4] 审计事项 - 审计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1]
豫光金铅(600531)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5-04-25 11:29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 机构")作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金铅"或"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为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集团") 一直以来积极支持公司发展,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需要适时对公司进行融资支持, 且长期为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本着互利共赢、协同发展的原则,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 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豫光集团签订了互保框架协议。根据 互保框架协议,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 ...
豫光金铅(600531) - 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5-04-25 11:29
传直 Fax: 027-85424329 关于河南豫光余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5)0100798 号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股份")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目止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 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豫光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 作的基础上,对《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