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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电:《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24年3月制订)》
2024-03-29 10:3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6] - 符合要求可续聘,续聘可不公开选聘[11] - 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1] 选聘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审计费用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9] 审计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信息披露与资料保存 - 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等信息[11]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4]
郑州煤电:《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10:37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是关联人[4]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0] - 拟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应及时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及时披露[13]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关联交易实施 - 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低于30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低于5%的关联交易,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3] 关联担保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3] - 因交易使被担保方成为关联人,实施交易同时对存续关联担保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14] 股东大会决议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临时股东大会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监事会或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有权在董事会怠于履职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5] 日常检查 - 独立董事、监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22] 日常关联交易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和披露义务[18] - 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 按类别合理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应按超出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8] 其他规定 - 与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特定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6] - 与关联人进行委托理财,可对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合理预计,以额度作为计算标准[25] - 与关联人发生交易涉及未来有条件确定金额,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23] - 因放弃权利导致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适用相关规定[16] - 办法与相关法律等不一致或有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9] - 办法中“以上”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29] - 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9]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郑州煤电: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2024-03-29 10:37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作为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现就 2023 年 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由周晓东、李曙衢、 王思鹏三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三分之二。2023 年 12 月,王思鹏先生因到龄退休,经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 同意王思鹏先生的辞职申请并提名邓文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董事,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九届十二 次董事会审议,调整第九届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周晓东、李 曙衢、邓文朴三位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上市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占比三分之二,其中具 有财务管理与会计专业背景且经验丰富的独立董事周晓东先 生担任主任委员,符合监管要求。 (一)审计委员会于 ...
郑州煤电: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周晓东
2024-03-29 10:37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2023年应列席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7次,实际均全勤参加[4] - 独立董事参加公司各季度业绩说明会,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5] - 2023年独立董事多次在董事会会议对多项事项发表同意独立意见[7] - 2023年公司各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10] - 2023年独立董事参加上交所和中上市协组织培训共9次[15] 公司会议情况 - 2023年公司召开10次审计、2次薪酬与考核、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0]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多次会议沟通审计策略、审议报告等[11] - 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监高及矿部级人员薪酬方案[11][12] - 2023年提名委员会多次审议董事候选人、董事长选举等议案[13][14][15][16] 业绩与分配 - 2022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进行利润分配、送股或转增股本[20][21] 公司规范情况 - 2023年公司董事会按要求召集会议,董事按时履职[24][25] - 2023年公司信息披露规范[22]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报酬与披露相符[19]
郑州煤电: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3-29 1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 /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3 日至 4 月 10 日 16:00 前登录上证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 或 通 过 公 司 邮 箱 zce600121@163.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 的问题进行回答。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 2024-014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2 日 10:00-11:00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发布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 解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 10:00-1 ...
郑州煤电: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24-03-29 10:37
关联资金往来 -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2023年初往来资金余额18413.11万元,年末22448.87万元[9] -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新郑精煤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初余额35909.22万元,年末37452.46万元[9] -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龙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初余额5012.05万元,年末5012.47万元[9] -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商丘中亚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初、年末余额均为1910.66万元[9] -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杨河煤业有限公司2023年初余额34088.56万元,年末40602.78万元[9] -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出租专项设备2023年往来累计发生与偿还金额均为1497.05万元[9] 应收款项 - 控股股东应收账款为59.20[10] - 郑煤集团(河南)白坪煤业有限公司等其他应收款总计236,393.88[10] - 总计应收款合计为306,082.17[10] - 总计应收款利息为6,817.68[10] - 总计应收款本息合计为300,751.46[10] - 总计应收款收回金额为248,542.27[10]
郑州煤电: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29 10:37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比97.27%[9]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比99.33%[9] 未来展望 - 2023年深化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21] - 下一年度打造综合风险管控平台,优化内控体系[21] 其他新策略 - 依据规范体系及办法开展内控评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13][14]
郑州煤电:《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10:37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未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细则的考核范 围内。 1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 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 举产生。 ...
郑州煤电: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9 10:37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流动资产42.74亿元,较2022年末减少18.48%[1] - 2023年末非流动资产89.89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3.57%[1] - 2023年末流动负债94.53亿元,较2022年末减少9.17%[2] - 2023年末非流动负债10.06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20.14%[2] - 2023年末负债合计104.58亿元,较2022年末减少7%[2]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28.04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4.75%[2] - 2023年末货币资金27.41亿元,较2022年末减少28.17%[1] - 2023年末应收账款10.24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4.04%[1] - 2023年末固定资产57.83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3.60%[1] - 2023年末短期借款21.66亿元,较2022年末减少16.25%[2] - 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43.23亿元,同比下降约2.26%[22] - 2023年度营业成本39.65亿元,同比上升约4.09%[22] - 2023年度投资收益1011.83万元,2022年度为 - 3097.98万元[22] - 2023年度营业利润1761.24万元,2022年度为3222元[22] - 2023年度利润总额3.51亿元,2022年度为5721.09万元[22] - 2023年度净利润2.18亿元,同比下降约31.11%[22] -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亿元,同比下降约31.11%[22] - 2023年度少数股东损益3197.98万元,同比下降约53.22%[22] - 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0262元/股,同比下降约53.3%[22] - 2023年度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86亿元,2022年度为2.50亿元[22] - 2023年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43.22亿元,2022年为50.57亿元[24]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308.74万元,2022年为6206.26万元[24]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3亿元,2022年为1.35亿元[24]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4亿元[24] - 2023年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5665.23万元,2022年为1431.43万元[24] - 2023年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23.27亿元,2022年为26.56亿元[24]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5亿元,2022年为2.23亿元[24]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亿元,2022年为 - 6.31亿元[24] - 2023年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金额 - 2.76亿元,2022年为4.85亿元[24] - 2023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2.10亿元,2022年为10.97亿元[2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7年成立,发起方以3.3656261亿元经营性净资产折为2.2亿股国有法人股投入,发行后总股本3亿股[38] - 1999年6月4日公司以3亿股为基数送转股,转送后总股本4.5亿股;2000年送转后增加股本3.6亿股,总股本达8.1亿股[38] - 2005年8月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3.8股股份对价;11月定向回购1.8086亿股,减少注册资本1.8086亿元,回购后注册资本6.2914亿元[39] - 2013年1月22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注册资本及股本由6.2914亿元变更为9.46139213亿元[40] - 2014年1月2日公司向英大基金非公开发行股份后,注册资本及股本由9.46139213亿元变更为10.15343365亿元[40][41] - 2019年公司以10.15343365亿股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0.05元/股,共计5076.716825万元,转增2.03068673亿股,分配后总股本12.18412038亿股[41] - 公司注册地址为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法定代表人为余乐峰,注册资本为12.18412038亿元[42] - 公司属于煤炭行业,经营范围包括煤炭开采、销售等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43] - 公司母公司为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国资委,前者持股46.46%,后者持有前者72.03%股权[44]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有14家子公司[45][46] 会计政策 - 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三类[67][68] - 存货主要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合同履约成本、产成品等[94] - 公司与客户合同满足条件时,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煤炭等销售收入在控制权转移时确认,铁路运输等服务提供时确认[125][128] - 政府补助分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满足条件才能确认,按不同情况计量和处理[130][131] - 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按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差额计算[133]
郑州煤电:《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10:37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郑州煤电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对 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 1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 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对提名委员会委员资格的要求。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