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科技发展(0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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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储能科技发展(01143) - 致登记股份持有人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2025-04-30 08:51
年报等文件发布 - 公司发布2024年年报及相关通函、代表委任书刊发通知[1][5] 通讯获取方式 - 公司通讯中、英文版本已分别上载于公司和联交所网站[1][5] - 股东可填回条寄回或电邮获取印刷本[2][5] 邮箱地址要求 - 登记股东需提供有效邮箱地址,未提供或需更新可按要求提供[3][6] 通讯相关说明 - 公司通讯含多种文件,可供行动通讯指要求股东行使权利通讯[4][6][8] 指示适用期限 - 甲部指示适用于日后公司通讯,至股东书面更改或2028年12月31日[8]
中国储能科技发展(01143) - 股东週年大会通告
2025-04-30 08:4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6月20日上午10时在香港中环中心举行股东周年大会[4] - 审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综合账目等报告[5] 人事与财务安排 - 拟续聘长青(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核数师[5] - 拟重选林晓珊等3人为执行董事[5] 股份相关决议 - 批准董事配发不超已发行股本20%的额外股份[7] - 批准董事购回不超已发行股本10%的已发行股份[9] - 待决议通过后扩大董事一般授权,增加不超10%[10] 其他事项 - 2025年6月16 - 20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11] - 过户文件等须于6月13日下午4时30分前送达[11] - 代表委任文书相关规定[11]
中国储能科技发展(01143) - 建议(1)发行及购回股份的一般授权(2)重选退任董事及委任董事及...
2025-04-30 08:45
股东周年大会 - 公司将于2025年6月20日上午10时在香港中环中心举行股东周年大会[4][22][55] - 需在大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交回代表委任表格[4][24] - 2025年6月16日至20日暂停办理股份转让手续[23][3] - 过户文件及股票须在2025年6月13日下午4时30分前送达指定处[23][3] 股份相关 - 股份每股面值为0.2港元[10] -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已发行股份共224,289,185股[17][33] - 若通过决议案,可发行最多44,857,837股、购回最多22,428,918股[17] - 2024年4 - 8月股份有不同成交价区间[38] 董事相关 - 建议授予董事发行及购回股份一般授权[3] - 建议重选退任董事及委任董事[3] - 林晓珊等三人将在大会退任并愿膺选连任[19] - 王先生2024年9月24日起任执行董事,年薪36万港元[40][42] - 林先生2019年7月12日起任执行董事兼主席,年薪200万港元[44][47] - 林晓珊女士任执行董事,年薪60万港元[50] 其他 - 大会将审议2024年度经审核综合账目等报告[56] - 大会将续聘长青(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核数师[56]
中国储能科技发展(01143) - 2024 - 年度财报
2025-04-30 08:4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持续经营业务收入从2023年的4.916亿港元下降至2024年的4.793亿港元,降幅约2.5%[7][14][21] - 公司持续经营业务收益从2023年的4.916亿港元轻微减少至2024年的4.793亿港元[25] - 公司总营收为4.793亿港元,同比下降2.5%(2023年:4.916亿港元)[79] - 持续经营业务年度溢利从2023年的490万港元增长至2024年的650万港元,增幅约32.7%[7] -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从2023年的530万港元增长至2024年的800万港元,增幅约50.9%[7] -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630万港元,净利润率1.3%(2023年:1.1%)[100][105] - 非控股权益应占年度亏损约1,700,000港元,较2023年亏损92,000港元大幅扩大[10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成本3.557亿港元,同比减少410万港元(2023年:3.598亿港元)[82][86] - 毛利1.236亿港元,同比下降6.2%,毛利率下降1.0个百分点[83][87] - 减值损失整体拨回2130万港元(2023年:计提减值损失750万港元)[84][88] - 行政开支9910万港元,占收入20.7%(2023年:17.4%),主要因股份支付增加790万港元[91][96] 各业务线表现 - 电子制造服务(EMS)分部收入因欧洲市场业务增加约1090万港元[22] - 电子制造服务(EMS)分部收入增加2.5%至4.551亿港元(2023年:4.442亿港元)[27][30] - EMS业务收入增长2.5%至4.551亿港元(2023年:4.442亿港元)[76] - 分銷通訊產品業務收入大幅減少98.0%至20万港元(2023年:1040万港元)[27][30] - 房地產供應鏈服務及儲能產品(RES及ESP)分部收入下降40.1%至1190万港元(2023年:1980万港元)[29][32] - 儲能業務減少約380万港元導致RES及ESP收入下降[29][32] - 證券及其他資產投資業務收入為1900万港元(2023年:2730万港元)[33][37] - 放貸業務收入為20万港元,佔總收入約0.03%[26][36][39] - 放貸業務經營溢利為50万港元,所有貸款利率均為年利率10%[36][39] - 房地产供应链服务及储能产品分部产生收入约1190万港元[15][23] - 放债业务产生收入约2万港元[24] 各地区表现 - 欧洲主要国家(瑞士、比利时、法国)营收合计约1.889亿港元,占集团总营收39.4%(2023年:1.746亿港元,占比35.5%)[73] - 美国市场营收约0.993亿港元,占总营收20.7%(2023年:1.125亿港元,占比22.9%)[73] - 中国(含香港)及其他地区营收分别为0.567亿港元(占比11.8%)和1.345亿港元(占比28.1%)[73] - 欧洲市场收入1.889亿港元,占集团总收入39.4%(2023年:35.5%)[78] - 美国市场收入0.993亿港元,占集团总收入20.7%(2023年:22.9%)[78] - EMS业务增长主要源于欧洲市场需求提升[77] 贷款业务运营 - 2024年放貸業務活躍賬戶為4個,全部為無抵押個人貸款,年內已全部收回[35][39][4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无活跃贷款账户,而2023年有4个活跃账户,均为个人无抵押贷款[44] - 2023年四笔贷款应收款总额约240万港元,单笔规模介于50万至80万港元[46][49] - 贷款初始利率按市场水平设定,展期后利率维持不变[46][49] - 所有贷款及利息应收款已在2024年度全额收回[44][46][49] - 信贷评估包含身份验证、还款能力审查及反洗钱核查等严格流程[48][51] - 贷款减值评估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54][57] - 贷款按会计准则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减值评估[58] - 管理层根据还款记录和资产证明审批贷款展期[52][53][56] - 所有贷款年化实际利率均为10%,按风险等级匹配收取[68][6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度未录得任何贷款及应收利息减值损失[69] - 贷款组合采用三阶段预期信用损失(ECL)模型进行减值评估[59] - 减值评估依据历史信贷损失经验并调整债务方特定因素及经济预期[69] 现金及财务流动性 - 现金及银行结余从2023年的2.716亿港元增长至2024年的3.121亿港元,增幅约14.9%[2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銀行及現金結餘共3.121億港元(2023年:2.716億港元)[26] - 银行及现金结余3.121亿港元,较2023年增加4050万港元[102] - 银行及现金结余约312,100,000港元,较2023年271,600,000港元增加40,500,000港元[107] - 现金结余货币构成:人民币18.4%、美元70.4%、港元11.2%[107] - 流动比率保持在2.7倍(2023年:2.6倍)[107] - 借款账面值约14,300,000港元,较2023年4,300,000港元增加[107] - 应付债券账面值约25,000,000港元[107] 营运效率指标 - 平均存货周转天数从2023年的56.5天改善至2024年的51.16天[7] - 平均应收贸易账款周转天数从2023年的96.8天延长至2024年的100.0天[7] 资产和资本结构 - 总资产从2023年的7.764亿港元增长至2024年的8.801亿港元,增幅约13.4%[7][8] 客户集中度 - 2024年前五大客户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约0.05%,与2023年持平[44] - 2024年单一最大客户收入占比0.01%,较2023年0.02%下降[44] 集资及资金运用 - 配售新股份11,260,000股,每股面值0.2港元,配售价每股1.59港元[152] - 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约1750万港元[152] - 每股配售股份净价格约为1.55港元[152] - 配售日收市价为每股1.9港元[152] - 公司于2024年10月7日成功配售17,256,000股新股,配售价每股1.51港元,净价每股1.28港元,净收益约22.1百万港元[155][158] -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宣布拟进行供股,发行最多448,578,370股供股股份,认购价每股0.21港元,总集资额最高约94.2百万港元[156][160] - 供股净收益(扣除估计开支约2.2百万港元后)预计最高约92.0百万港元[157][159] - 供股净收益分配:29.3%(约27.0百万港元)用于供应商采购成本,48.9%(约45.0百万港元)用于收购代理分销协议权利,10.9%(约10.0百万港元)用于储能技术研发,10.9%(约10.0百万港元)用于增强一般营运资金[161][163] - 供股集资净额约5870万港元,其中3420万港元(58.3%)用于扩展EMS及分销产品业务[168][174] - 原计划用于潜在并购的1710万港元(29.1%)于2023年12月19日变更用途,转为一般营运资金[168][171][17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一般营运资金实际使用1710万港元,其中680万港元用于办公室租金,1030万港元用于员工成本[175] - 根据特别授权认购新股份集资净额9550万港元,其中1400万港元(14.7%)用于偿还借款[178] - 9550万港元集资中1950万港元(20.4%)用于扩大EMS及分销产品业务的产品组合[178] - 另一笔集资中2100万港元(22.0%)计划用于升级EMS及分销产品业务的设备[178] - 9550万港元集资中4100万港元(42.9%)计划用作集团一般营运资金[178] - 截至2023年12月19日,未动用集资款项净额为1710万港元[174] - 所有集资款项预计在2024年底前完全动用[17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动用约350万港元升级电子制造服务及分销业务设备,剩余约1750万港元预计于2025年12月31日前按计划使用[179] - 公司已悉数动用约4100万港元作为集团一般营运资金[179] - 2023年配售新股净筹约3090万港元,已全数用于开发电动汽车专用可再生能源充电解决方案[180] - 2024年配售新股净筹约1750万港元,其中约100万港元已用于开发可再生能源充电解决方案,约1060万港元已用作营运资金,剩余约590万港元预计于2025年3月31日前使用[180] - 2024年9月配售新股净筹约2530万港元,截至年末已使用约320万港元,剩余约2210万港元预计于2025年3月31日前用于开发储能系统设备及营运资金[18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动用净资金余额约4550万港元,预计2025年内按计划全数使用[182][186] 资本开支和承担 - 2024年资本开支2,500,000港元,资本承担1,000,000港元[109][112] - 未偿还担保金额上限为650,000美元(约5,100,000港元)[115][118] 员工及股权激励 - 员工总数约835人,分布于香港、美国及中国[121] - 授予35,671,850份购股权予董事及员工,每股面值0.02港元[128] - 2024年12月31日可供授予的购股权数目为1,557,836份[134][138] - 2024年12月31日购股权计划下可供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8,316,378股,占已发行股份约8.2%[135][136] - 2024年度已授予购股权可发行股份数占年度加权平均已发行股份约8.8%[135][136] - 2024年度购股权行使前加权平均收盘价为每股0.325港元(2023年:每股1.9港元)[134][136] - 2023年11月3日授予15,695,082份购股权,行使价每股2.5港元[133][136][138] - 2022年6月14日授予53,328,000份购股权,行使价每股0.02港元[129][131] - 2021年1月28日授予35,671,850份购股权,行使价每股3.46港元[131][138] - 执行董事林代联持有2,258,600份未行使购股权(533,309份行使价3.46港元+1,725,291份行使价2.5港元)[138] - 执行董事卞苏兰持有1,725,291份未行使购股权,行使价每股2.5港元[138] - 雇员合计持有14,332,487份未行使购股权(2,087,987份行使价3.46港元+12,244,500份行使价2.5港元)[138] - 股份奖励计划有效期为10年,从2023年6月8日至2033年6月7日[147] - 任何参与者在12个月内获授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1%[145] - 授予独立非执行董事或主要股东的奖励若超过已发行股本0.1%需经股东批准[146] - 购股权未设定任何绩效目标[141][139] - 购股权未设置回拨机制[142][14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授予任何购股权[151][153] 企业行动及交易 -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提议将每手买卖单位从4,000股更改为8,000股[165] -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签订转让契据,以45.0百万港元代价转让代理分销协议权利[165] -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出售全资附属公司中禧信商贸(深圳)及中禧信商贸(上海)100%股权,现金代价人民币575,000元(约621,000港元)[16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中国储能行业在"双碳"目标及能源结构转型驱动下进入快速发展期,政策支持及电价差扩大刺激需求[183] - 公司认为中国储能产业将保持快速增长,短期以锂电池为主,中长期向多技术路线及多场景整合发展[184] - 全球经济面临高利率、地缘冲突及债务危机等挑战,公司将持续监测市场并调整业务策略[185] 企业管治 - 公司董事会目前由5名执行董事和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超过三分之一[198] - 公司主席林代联先生自2019年7月12日起兼任执行董事并负责监督集团整体运营[192][194] - 公司偏离了企业管治守则第C.2.1条,未设立“行政总裁”职位且主席与CEO角色未分离[191][194] - 公司偏离了企业管治守则第C.1.6条,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志威和林晓珊因业务承诺未出席2024年6月3日股东周年大会[195][199] - 公司确认所有董事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遵守了证券交易标准守则[197][200] - 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任命王琪先生为执行董事[198] - 公司将继续考虑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第C.2.1条和第C.1.6条的可行性[196][199] - 公司认为当前董事会结构有利于建立巩固而连贯的领导,让集团有效运作[192][194]
中国储能科技发展(01143) - 有关I .建议按於记录日期每持有一(1)股现有股份获发两(2)股...
2025-04-14 10:27
供股安排 - 按每持有1股现有股份获发2股供股股份基准供股[3] - 供股记录日期为2025年6月11日[8] - 接纳供股股份并缴付股款最后时限为2025年6月26日下午4时[10] - 公布供股配发结果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9] - 缴足股款供股股份于2025年7月29日上午9时开始买卖[9] 股份调整 - 每手买卖单位由4,000股股份更改为8,000股股份[8] 时间安排 - 通函寄发延迟至2025年5月8日或之前[5] -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至5月30日[7] - 递交股东大会代表委任表格最后时限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10时[7] - 股东大会预计于2025年5月30日上午10时召开[7] 人员信息 - 董事会成员含5名执行董事和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2] - 林代联为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12]
中国储能科技发展(01143) - 2024 - 年度业绩
2025-03-31 14:59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度,公司收入为479,317千港元,2023年为491,597千港元[2] - 2024年销售成本为355,716千港元,2023年为359,842千港元[2] - 2024年毛利为123,601千港元,2023年为131,755千港元[2] - 2024年经营溢利为15,184千港元,2023年为11,103千港元[3] - 2024年融资成本为4,829千港元,2023年为3,065千港元[3] - 2024年除税前溢利为10,355千港元,2023年为8,038千港元[3] - 2024年所得税开支为3,898千港元,2023年为3,157千港元[3] - 2024年持续经营业务年度溢利为6,457千港元,2023年为4,881千港元[3] - 2024年年度溢利为6,328千港元,2023年为5,165千港元[3] - 2024年基本每股盈利(来自持续及已终止经营业务)为3.87港仙,2023年为3.06港仙[3] - 2024年度溢利为6328千港元,2023年为5165千港元[4] - 2024年度其他全面开支为11595千港元,2023年为8150千港元[4] - 2024年度全面开支总额为5267千港元,2023年为2985千港元[4] - 2024年非流动资产总值为70487千港元,2023年为78646千港元[5] - 2024年流动资产总值为801491千港元,2023年为705931千港元[5] - 2024年资产总值为880137千港元,2023年为776418千港元[5] - 2024年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为486663千港元,2023年为536531千港元[7] - 2024年非流动负债总额为42122千港元,2023年为15002千港元[8] - 2024年流动负债总额为301130千港元,2023年为272691千港元[9] - 2024年权益及负债总额为880137千港元,2023年为776418千港元[9] - 2024年和2023年持续经营业务综合收入分别为479,317千港元和491,597千港元,2024年较2023年下降约2.5%[20][22] - 2024年和2023年中国地区收入分别为56,729千港元和84,928千港元,2024年较2023年下降约33.2%[20][22] - 2024年和2023年美国地区收入分别为99,263千港元和112,459千港元,2024年较2023年下降约11.7%[20][22] - 2024年和2023年瑞士地区收入分别为62,894千港元和55,882千港元,2024年较2023年增长约12.5%[20][22] - 2024年和2023年法国地区收入分别为92,748千港元和72,272千港元,2024年较2023年增长约28.3%[20][22] - 2024年和2023年客户A收入分别为230,641千港元和235,380千港元,2024年较2023年下降约2.0%[21] - 2024年和2023年客户B收入分别为76,718千港元和68,880千港元,2024年较2023年增长约11.4%[21] - 2024年和2023年销售货品收入分别为475,206千港元和483,200千港元,2024年较2023年下降约1.7%[22] - 2024年和2023年提供房地产供应链服务收入分别为3,955千港元和8,150千港元,2024年较2023年下降约51.5%[22] - 2024年和2023年持续经营业务非流动资产综合总额分别为78,646千港元和70,487千港元,2024年较2023年增长约11.6%[20] - 2024年和2023年持续经营业务所得税开支分别为389.8万港元和315.7万港元[23] - 2024年和2023年用于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盈利分别为803.6万港元和525.7万港元[27] - 2024年和2023年用于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分别为2.07426836亿股和1.71818161亿股[27] - 2024年和2023年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用于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盈利分别为803.6万港元和525.7万港元[29] - 2024年和2023年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年度亏损(溢利)分别为12.9万港元和 - 28.4万港元[29] - 2024年和2023年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每股基本亏损(盈利)分别为0.06港仙和0.17港仙[30] - 2024年和2023年应收贸易账款(扣除拨备)分别为1.17294亿港元和1.45309亿港元[31] - 按发票日期0 - 90天应收贸易账款(扣除拨备)2024年和2023年分别为1.25406亿港元和0.98302亿港元[32] - 公司持续经营业务收益从2023年约4.916亿港元微降至2024年约4.793亿港元[34]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持续经营业务银行及现金结余约3.121亿港元,2023年为2.716亿港元[35] - 2024年欧洲主要国家总收入约1.889亿港元(2023年:1.746亿港元),占集团收入39.4%(2023年:35.5%)[44] - 2024年美国市场贡献收入约9930万港元(2023年:1.125亿港元),占集团收入20.7%(2023年:22.9%)[44] - 2024年集团总收入4.793亿港元(2023年:4.916亿港元)[45] - 2024年销售成本约3.557亿港元(2023年:3.598亿港元),减少约410万港元[48] - 毛利由1.318亿港元减少6.2%至1.236亿港元,毛利率略减至1.0%[49] - 2024年集团整体减值亏损拨回约2130万港元(2023年:减值亏损750万港元)[50] - 其他收入由2023年约1310万港元增加至2024年约1790万港元[51] - 2024年销售及分销开支3840万港元(2023年:3650万港元),占集团收入约8.0%(2023年:7.4%)[52] - 2024年和2023年融资成本分别约为480万港元和310万港元,分别占收入约1.0%及0.6%[55] - 2024年和2023年所得税开支中即期税项支出分别约为390万港元和320万港元[56] - 2024年和2023年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分别约为630万港元和520万港元,2024年持续经营业务净溢利率约为1.3%(2023年为1.1%)[57] - 2024年和2023年非控股权益应占年度亏损分别约为170万港元和9.2万港元[58] - 2024年末银行及现金结余约为3.121亿港元(2023年为2.716亿港元),较2022年增加约4050万港元,分别以人民币、美元及港元计值比例为18.4%、70.4%及11.2%[59] - 2024年末集团流动比率为2.7倍(2023年为2.6倍)[59] - 2024年末借款及应付债券账面价值分别约为1430万港元及2500万港元,借款较2023年增加1000万港元[60] - 2024年资本开支约为250万港元,年末资本承担约为100万港元[62] - 2024年12月31日,每股面值0.2港元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24,289,185股,股东应占权益总额约为5.365亿港元,2023年约为4.867亿港元[72]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有四个营运分部,分别为电子制造服务、证券及其他资产投资及其他、房地产供应链服务及储能产品、借贷,电子产品分销业务已终止经营[1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电子制造服务外来客户收入为455,081千港元,证券及其他资产投资及其他为12,200千港元,房地产供应链服务及储能产品为11,880千港元,借贷为156千港元,总计479,317千港元[1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重列),电子制造服务外来客户收入为444,171千港元,证券及其他资产投资及其他为27,333千港元,房地产供应链服务及储能产品为19,846千港元,借贷为247千港元,总计491,597千港元[19] - 2024年电子制造服务分部收益增加约1090万港元[34] - 2024年公司来自房地产供应链服务及储能产品分部收益约1190万港元[3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放贷业务收入约20万港元[3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电子制造服务收入增加2.5%至4.551亿港元,分销通讯产品业务收入减少98.0%至20万港元[3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来自RES及ESP分部的收入减少40.1%至约1190万港元[3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证券及其他资产投资及其他业务贡献收入约1900万港元,2023年为2730万港元[3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放贷业务有4个活跃贷款账户,利率均为每年10%,全部贷款已收回[4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放贷分部收入约20万港元,占整体收入约0.03%,经营溢利约50万港元[4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度,全部贷款已收回,年利率为10%,无贷款及应收利息减值亏损[43] - 2024年电子制造服务收入增加2.5%至4.551亿港元(2023年:4.442亿港元)[46] 财务报表编制相关 - 综合财务报表涵盖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10] - 综合财务报表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编制,符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和香港公司条例披露规定[10] -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若干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于本集团本会计期间首次生效或可供提早采纳[11] - 本集团首次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修订本,于2024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强制生效[12] - 本年度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修订本对本集团本年度及过往年度财务状况及表现及综合财务报表披露无重大影响[12] - 本集团未采用任何已颁布但未于2024年1月1日开始的财政年度生效的新准则、准则修订[13] - 香港会计准则及财务报告准则多项修订将于2025 - 2027年生效,公司正评估影响,采用准则预计对综合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14]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引入新规定,公司正评估其对综合财务报表列报及披露的影响[15][16] 股息相关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无已派发或拟派发股息,2023年相同[25] -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股息,2023年亦无派息[74] 公司业务运营及战略相关 - 2024年11月18日,公司出售中禧信商贸(深圳)有限公司及中禧信商贸(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现金代价为人民币57.5万元,相当于约62.1万港元[75] - 除2024年12月13日披露的主要交易及出售全资附属公司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无重大投资、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的重大收购[69] - 公司认为中国储能产业短期内将保持以锂电池储能为主的快速增长,中长期将向多技术路径、多场景融合方向发展[70] - 全球经济面临高利率、地缘政治冲突等挑战,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状况并调整业务发展策略[71] - 公司建议供股,认购价每股0.21港元,每持有1股现有股份可获发2股供股股份,最多发行448,578,370股,筹集最多约94,200,000港元,所得款项净额预计约92,000,000港元[76] - 公司建议将股份每手买卖单位由4,000股改为8,000股[77] - 陆忠明向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转让分销权,代价为45,000,000港元[78] 公司治理相关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偏离企业管治守则第C.2.1条和第C
中国储能科技发展(01143) - 更改董事会会议日期
2025-03-26 12:47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更改董事會會議日期 茲提述中國儲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四年的公 告,內容有關本公司將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星期五 )舉行董事(「董事」)會 (「董事會」)會議,藉以( 其中包括 )考慮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 十二 月三十 一日 止年度 的全年 業績(「全年 業績」)以及 考慮建 議派發 末期股 息( 如 有 )。 由 於 需 要 更 多 時 間 落 實 全 年 業 績 , 故 董 事 會 謹 此 宣 佈 , 董 事 會 會 議 改 於 二 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星期一 )舉行。 承董事會命 中國儲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前稱環亞國際醫療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143) 主席兼執行董事 林代聯 於 本 公 告 日 期 , 董 事 會 成 員 包 ...
中国储能科技发展(01143) - 有关I .建议按於记录日期每持有一(1)股现有股份获发两(2)股...
2025-03-26 08:53
供股安排 - 按每持有1股现有股份获发2股供股股份基准供股[3] 时间安排 - 通函延至2025年4月17日或之前寄发[6] - 股份过户文件递交最后期限为2025年5月8日下午4时30分[8] -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5日上午10时举行[8] - 供股记录日期为2025年5月27日[10] - 每手买卖单位2025年5月28日起由4000股改为8000股[10] - 接纳供股并缴付股款最后期限为2025年6月11日下午4时[10] - 公布补偿安排涉及股份数目日期为2025年6月20日[10] - 联席配售代理配售股份最后期限为2025年7月3日下午4时[12] - 公布供股配发结果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12]
中国储能科技发展(01143) - 董事会会议日期
2025-03-14 08:37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承董事會命 中國儲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林代聯 香港,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前稱環亞國際醫療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143) 董事會會議日期 中國儲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公佈,本公司將於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星期五 )舉行董事會會議,藉以( 其中包括 )考慮及批准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業績、建議派 發末期股息( 如有 )及處理任何其他事項。 於 本 公 告 日 期 , 董 事 會 成 員 包 括 執 行 董 事 林 代 聯 先 生( 主 席 )、 卞 蘇 蘭 女 士 、 劉志威先生、王琪先生及林曉珊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李慧武先生、胡子敬先生 及張秀琳女士。 ...
中国储能科技发展(01143) - 有关 I .建议按於记录日期每持有一(1)股现有股份获发两(2)...
2025-03-04 11:33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證券之邀請或要約。 茲提述中國儲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二 零 二 五 年一 月 二 日 、 二 零 二 五 年一 月 七 日 及 二 零 二 五年 二 月 四 日 內 容 有 關( 其 中 包 括 )供 股 、 更 改 每 手 買 賣 單 位 、 配 售 事 項 及 轉 讓 的 公 告(「該 等 公 告」)。 除 文 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義。 – 1 – 進一步延遲寄發通函 誠如該等公告所披露,載有( 其中包括 )(i)供股、配售事項、更改每手買賣單位及 轉讓以及據此擬進行的交易之進一步詳情;(ii)獨立董事委員會就供股發出之推薦 建 議 函 件 ; (iii ) 獨 立 財 務 顧 問 就 供 股 致 獨 立 董 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