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酉立智能(920007)
icon
搜索文档
酉立智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并取得换发营业执照
证券日报· 2025-12-08 14:17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8日晚间,酉立智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2025 年 11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 的议案 》。目前,公司已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登记机关核发的 《营业执照》。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
酉立智能(920007) -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并取得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5-12-08 12:01
证券代码:920007 证券简称:酉立智能 公告编号:2025-136 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 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 ...
酉立智能(920007) -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11-26 10:48
股权激励调整 - 调整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数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00%[2] - 一名激励对象放弃0.5万股限制性股票[3] - 公司拟调整激励计划,对象及人数、授予数量不变[4] 首次授予情况 - 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1月24日[6] - 授予价格为35.97元/股[6] - 向23名对象首次授予75.20万股[6]
酉立智能(920007) -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5-11-26 10:48
新策略(限制性股票激励) - 2025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杨俊获42.00万股,占总量49.30%、股本0.96%[2] - 朱晓成获15.00万股,占总量17.61%、股本0.34%[2] - 蔡娟获2.00万股,占总量2.35%、股本0.05%[2] - 20名核心员工共获16.20万股,占总量19.01%、股本0.37%[2] - 首次授予合计75.20万股,占总量88.26%、股本1.72%[2]
酉立智能(920007) -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11-26 10:48
证券代码:920007 证券简称:酉立智能 公告编号:2025-132 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 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议案》,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 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公司于 ...
酉立智能(920007) -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5-11-26 10:48
激励计划进程 - 2025年10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 - 2025年11月17日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 - 2025年11月2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议案[4] 激励对象及调整 - 1名拟激励对象放弃0.5万股限制性股票[5] - 调整后激励对象及人数、拟授予股票数量不变[5] 调整影响及合规 - 调整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无实质影响[8] - 独立董事同意调整,法律意见书认为合法有效[9][10]
酉立智能(920007) -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11-26 10:48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一、 | 本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 8 | | --- | --- | | 二、 |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10 | | 三、 |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 10 | | 四、 | 本次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信息披露 13 | | 五、 | 结论意见 14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的含义如下: | 公司、酉立 | 指 | 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智能 | | | | 本激励计划 | 指 | 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激励计划 | 指 | 《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2025 | | (草案)》 | | 划(草案)》 | | 激励对象 | 指 | 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 | | |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 | 授予日 | 指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 ...
酉立智能(920007)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26 10:45
证券代码:920007 证券简称:酉立智能 公告编号:2025-130 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朱晓成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2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涛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3 ...
酉立智能(920007) - 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11-18 12:34
激励计划 - 公司2025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2] - 2025年10月29日披露相关公告[2] 内幕核查 - 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3] - 2025年4月29日至10月29日核查对象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7] - 自查未发现内幕交易及信息泄露情形[8]
酉立智能(920007) - 公司章程
2025-11-18 12:32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开发行1288.345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368.045万元[10] - 设立时发行股份3000.00万股,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368.045万股[21] 股东权益与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2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1] - 多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召集有相关时间要求[61][64][6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8]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两人[11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相关方提议[131][132]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决议有特殊规定[134][135] 高管与财务 - 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54][157] - 财务总监应具备会计师以上资格或相关会计工作经验[154]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7] 重大事项审议 - 多项对外担保、交易、财务资助等事项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48][53][58][123][124][126]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91] 利润分配 - 满足条件时,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73]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175] 公司合并 -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9] - 合并应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要求偿债或担保[200] - 合并各方债权债务由存续或新设公司承继[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