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咨询(833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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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设咨询(83387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06 10:01
制度审议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于2025年8月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生效[2] 报告义务人 - 报告义务人包括控股股东、董高监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也在列[7] 重大事项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9]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0] - 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10]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2] 报告要求 - 重大信息报告人应在事件发生当日上报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16] -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重大事件拟提交董事会审议或协商谈判时应及时报告[16] - 重大风险事项涉及金额比照重大交易事项标准规定[14] 业绩预告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业绩预告[19]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且利润指标孰低为负值需报告业绩预告[19] 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主动告知并配合披露[19] - 接受委托或信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或信托方情况[21] - 公司董高监等应报送关联方名单及变化情况说明[21] 信息管理 - 公司各部门报表和信息对外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告时间[22] - 公司宣传部门稿件涉及重大信息需审核批准后发布[22] 责任追究 - 因瞒报等导致重大信息报告问题公司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4]
中设咨询(83387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06 10:0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于2025年8月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生效[2]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6]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6] 沟通管理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多方面[9]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年度报告说明会等多种形式[10] 会议要求 - 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且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0] - 存在当年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情形时,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23] 信息披露 - 应严格按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愿披露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18] - 在投资者关系活动发布重大信息应及时向北交所报告并正式披露[20] 其他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14] - 应在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设立咨询电话和传真[20] - 可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接待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0][21] - 可在实施融资计划时按规定举行路演[24]
中设咨询(833873)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06 10:01
制度通过与定义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生效[2]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权/股份等实际控制的公司[4] 会议管理 - 控股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须提前五个工作日报公司证券财务部[11] - 除全资子公司外,控股子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等定期会议[12] 人员管理 - 公司推荐董事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14] - 公司推荐的监事应占设监事会的控股子公司监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14] - 公司推荐至控股子公司的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长批准[20] - 控股子公司董事等不得兼任同一控股子公司监事[16] - 推荐人员需提交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公司有权更换[18] - 非推荐人员任命后两个工作日备案[18] 报表报送 - 月度终了十日内上报“资产负债表”等报表[22] - 季度终了十五日内上报报表并附编报说明[22] - 半年度报表7月20日前送达,增报上半年财务分析[22] - 年度报表1月31日前送达,同时报送上年终决算报告[22] 经营计划与交易 - 控股子公司编制工作报告及经营计划,经公司同意后实施[27] - 重大交易事项需事前报告,依情况判断审议主体[28] - 关联交易应提前报告并履行审批程序[29] 投资管理 -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审批权在公司,应围绕主营业务[31] - 报批投资项目需提交多类材料[32] - 获批准投资项目后需及时报备并定期编制报表[32] - 未经审批不得进行金融衍生工具或风险投资[33] 信息管理 - 控股子公司董事长等是信息管理和披露第一责任人[35] - 需指定专人与董事会秘书沟通重大事项[36] 审计与考核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41]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43] - 控股子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激励考核方案自行制订并备案[44] 制度与资料 - 控股子公司可制订自身制度,经审议后报综合行政部备案[46] - 应向证券财务部报送相关文件资料并及时更新[46] - 重大经营事项协议和文件应报送备案[46] 其他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9] - 制度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9] - 制度发布主体为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50] - 制度发布日期为2025年8月6日[50]
中设咨询(833873)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06 10:01
舆情管理制度 - 2025年8月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生效[2] - 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16] 舆情定义与分类 - 包括媒体负面报道等多种信息[4] - 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5] 舆情工作安排 - 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领导处理工作[7] - 信息监测采集设在证券财务部[8] 舆情处理规则 - 一般舆情灵活处置,重大舆情需会议决策[11] - 重大舆情有调查真相、沟通等处置措施[11][12] 保密与责任 - 违反保密义务公司有权追责[14]
中设咨询(83387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06 10:01
制度通过与适用范围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于2025年8月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生效[3]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6]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合并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资产、负债等占比达10%以上[9]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业绩变动方向或幅度差异超20%[11]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为重大差异[11] 责任追究措施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21] - 情节严重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8] - 处罚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定[18]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8] - 其他定期报告参照本制度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通过之日实施[20]
中设咨询(83387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06 10:01
战略委员会制度 - 制度于2025年8月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生效[3] 人员构成 - 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7] - 候选人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7] 会议规则 - 须提前三天通知,以现场召开为原则[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16] - 委员任期与公司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8] -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建议[10] - 证券财务部负责会议前期准备并提供书面资料[15]
中设咨询(833873)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8-06 10:01
证券代码:833873 证券简称:中设咨询 公告编号:2025-084 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办法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 性;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能够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 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中设 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方之间关联关系与 ...
中设咨询(833873)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06 10:01
网络投票细则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 5 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2] 投票规则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可网络投票,一股一票[5] - 股权登记日和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两交易日[7] - 多次有效投票视为出席,按持股数计表决权[9] - 累积投票超票数或人数,该项投票弃权[9] - 总议案投票代表除累积议案外相同意见,重复以首次为准[10] - 网络和现场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1] 特殊情况处理 - 需回避或放弃投票股东参与,计票时剔除[12] - 审议重大事项单独统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0] 表决权征集 - 董事会等可征集表决权,不得有偿征集[11]
中设咨询(833873)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8-06 10:01
累积投票制度细则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于2025年8月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除外)由董事会、1%以上股东提名[5]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1%以上股东提名[5]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半数[7] - 选举规则涉及多种当选人数不足或票数相同情况处理办法[8] - 选举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按特定规则计算[9] - 实施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9]
中设咨询(83387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06 10:01
制度审议与施行 - 制度于2025年8月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生效[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1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7] - 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8] 信息披露要求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8] - 减持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报告并披露减持结果公告[9]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10]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0] 交易禁止时段 - 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1] - 不得将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12] 违规处理措施 - 违规买卖股票收益收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并采取惩罚措施[15] - 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损失,免除职务并要求承担经济赔偿责任[15] - 情节严重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1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管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每季度检查披露情况[13] - 董事和高管应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14]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16]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过”不含本数[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