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合股份(83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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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合股份: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9-11 07:5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 01G20240490-2 号 致: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DeHeng Law Offices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接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 席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恒合股份(832145)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9-10 16:0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 01G20240490-2 号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DeHeng Law Offices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 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 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 ...
恒合股份(832145)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0 16:00
证券代码:832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1,58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29,04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1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53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7%。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 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 ...
恒合股份(832145) - 公司章程
2024-09-10 16:00
证券代码:832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I |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公司股份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 | 第一节 | 股东 5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7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第五章 | 董事会 19 | | 第一节 | 董事 19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2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6 | | 第七章 | 监事会 28 | | 第一节 | 监事 28 | | 第二节 | 监事会 29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0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及利润分配 30 | ...
恒合股份:关于向华夏银行申请开具保函的公告
2024-08-21 11:02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华夏银行申请开具保函》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该保函开具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证券代码:832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华夏银行申请开具保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相关设备 采购协议,为了保障项目实施质量,由公司开户银行向客户出具保函。公司拟向华 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伍佰万元的保函授信额度 用于开具保函,授信期限为一年(以最终开立的保函期限为准)。由公司根据每次 实际申请金额以公司自有资金 100%作为保证金进行担保。 1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1 日 2 公司保函根据合同 ...
恒合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4-08-21 11:02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4] - 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满足条件应采用现金分红[10]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1] 重大事项界定 - 未来12个月内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为重大投资或支出[5][7] 其他 - 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12] - 备查文件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13]
恒合股份: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4-08-21 11:02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4年8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议案,尚需股东大会通过[2]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税后利润提10%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8] 现金分红条件 - 需满足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充裕等条件[11] 政策调整与实施 - 调整《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15] - 方案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18] 其他规定 - 制度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并修订,由董事会制定,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21]
恒合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1 11:02
证券代码:832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陈丽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
恒合股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21 11:02
证券代码:832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9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恒合信业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109 号)的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955 万股新股(含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8.00 元/股,发行股数 1,700 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600.00 万元(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043.40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56.60 万元(不含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截至 2021 年 10 月 14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 部到账,并由容诚 ...
恒合股份: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8-21 11:02
关联交易业绩 - 2024年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原预计500万元,已发生3914268元,新增预计700万元,调整后1200万元[4][5][6] - 上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43288.96元[4][5][6] 关联交易决策 - 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3] - 2024年8月20日审议通过新增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7][8] 关联交易相关方 - 关联方武汉神动注册资本2286万元,股东陈发树持有其26.99%股权[5][6] 关联交易情况 - 关联交易定价按市场方式,遵循公平合理原则,无不良影响[9][10] - 新增预计交易由经营管理层签协议,具商业合理性,无不利影响[11][12] - 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