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特科技(83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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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特科技(832110) -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30 10:30
股东会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7月29日召开,7月10日公告通知,股权登记日为7月22日[3][4] -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代表股份28,254,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4479%[5] 议案表决 - 多个议案同意股数28,249,100股,占比99.9802%,反对和弃权股数有不同情况[9][10][11]等 - 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3]
雷特科技(832110)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7-30 10:30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7月29日在珠海召开,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2] - 出席股东8人,持表决权股份28,254,700股,占比72.4479%[2] - 网络投票股东1人,持表决权股份5,600股,占比0.0144%[2]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28,249,100股,占比99.9802%通过[4][5][6] -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反对票数占比98.2456%[12] 人员变动 - 三位监事7月29日离任,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合规情况 - 律师认为股东会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1]
雷特科技(8321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10 09:31
制度修订 - 制度修订于2025年7月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知情人档案与报备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2] - 公司应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2] - 公司应在合并等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5] - 公司应在收购报告书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7] 信息管理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7] -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25] - 对外报送经营数据,接收方公示公开则不提供,内部使用需对方签保密承诺[25]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将处罚并要求赔偿[27] 其他要求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应制作进程备忘录并让相关人员签名确认[24] - 公司实际控制人履行程序后及时向北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材料[16] - 投资者按规定填写报备文件并送达公司[16] - 北交所核查股票交易情况,异常可要求公司提交说明[17]
雷特科技(832110)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7-10 09:31
制度审议 - 制度于2025年7月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5] 信息披露规则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 暂缓、豁免披露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消除原因后说明情况[8][9] 登记与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需登记事项,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十日内报送材料[8][9]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向董事会办公室申请[10]
雷特科技(83211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10 09:31
制度审议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于2025年7月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由董事长审批[11] 项目管理 - 财务部门对对外投资项目全过程监控,定期向董事长书面报告[14][15] - 项目出现新情况,财务部门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汇报[15] 委托理财 - 公司委托理财选合格专业机构签书面合同,财务部门专人跟踪资金[18][19] 投资处置 - 公司在5种情况收回或核销对外投资,4种情况转让对外投资[17] - 对外投资转让需董事长会同相关部门提书面分析报告并审批[18] 人员派遣 - 对外投资组建非控股公司派人员任董事,控股子公司派董事及管理人员[20] 财务审计 - 财务部门对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22] - 审计部门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并审计子公司[22] 资产管理 - 定期盘点投资资产或与保管机构核对确保账实一致[22] 信息披露 - 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披露前知情人员保密[24] 档案管理 - 公司投资有关资料按档案管理要求归集、存档[26] 生效实施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26]
雷特科技(83211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10 09:31
制度审议 - 制度于2025年7月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资料保存与通知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提前15日通知[12] 选聘工作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2]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4] - 每年应按要求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职责报告,变更时披露相关情况[1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亦同[17]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7] 履职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7] 选聘限制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特定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5]
雷特科技(83211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0 09:31
制度审议与生效 - 制度修订于2025年7月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7月10日生效并实施[3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应2个月内召开[5]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出通知[7][8]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个交易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3]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 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股东发言与表决 - 登记发言股东人数一般以10人为限,超10人安排持股数多的前10位股东发言[20] - 关联交易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21] 股份表决权 - 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特殊原因持股应在1年内消除情形,消除前相关股份无表决权[2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投票权征集与制度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4] 董事提名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4] 职工大会 - 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需全体职工或全体职工代表2/3以上出席方可召开[26] - 职工代表董事经参与投票职工过半数通过选举产生[26] 会议计票与记录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2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方案实施与决议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0]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1]
雷特科技(83211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10 09:31
制度修订 - 制度修订于2025年7月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应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6]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6] 审议规则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9] - 董事会审议担保、财务资助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董事长选举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特定情形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15]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可设战略、提名等专门委员会,应设审计委员会[12]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紧急情况不受限[18] - 邮件通知自交付邮局之日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9]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 董事连续2次不出席,股东会应撤换[22]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22] 表决规则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26]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27] - 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提案通过须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担保事项须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8] 利润分配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决议,先通知出审计报告草案,决议后出正式报告,再对定期报告其他事项决议[29] 提案处理 - 提案未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9]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或无法判断,会议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提再次审议条件[29]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含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出席董事等签名保存[32]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3]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情况并在后续会议通报[35] 信息披露 - 公司召开董事会后按上市规则在指定平台及时披露决议[36] 制度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8]
雷特科技(832110)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7-10 09:31
制度审议 - 制度修订经2025年7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6]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7]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2] 审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1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提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股东会以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 派发与披露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6] -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及时披露内容[18] 其他规定 - 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分红政策及股东会批准方案[18] - 调整或变更分红政策需满足条件并履行程序[18] - 制定、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或分配应提供网络投票并披露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8] - 年度、中期报告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19]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现金红利偿还[20]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3][24]
雷特科技(832110)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7-10 09:31
制度审议 - 制度修订于2025年7月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 -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制度内容 - 制度旨在加强承诺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3] - 承诺相关方应明确履约期限,公司需充分披露信息[3] - 承诺人应诚实守信,严格履行承诺[4] - 承诺无法履行需及时通知并披露[4] - 承诺变更方案需股东会审议,相关方回避表决[4] - 公开承诺应包含具体事项、履约方式等内容[5]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