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科(430718)
搜索文档
合肥高科:内部审计制度
2023-12-25 09:44
证券代码:430718 证券简称:合肥高科 公告编号:2023-089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权益, 强化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使公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建立健全 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围绕公司当前的中心工作,依照国家的法律、法 规、政策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所属企业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子公司、分公 ...
合肥高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5 09:44
独立董事制度审议 -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25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5] - 本制度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3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以上应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多种情形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9][10]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北交所5个交易日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及独立性进行资格审查[13] - 北交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公司可履行程序选举[14] 选举后续流程 - 股东大会通过选举提案后,公司应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送《董事声明及承诺书》电子文件[14]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4]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5]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24]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5]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7] 审计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重要事项未提交董事会审议等情形,独立董事应向北交所报告,必要时聘中介专项调查[23] - 独立董事被免职且认为理由不当,应向北交所和当地证监派出机构报告[2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相关事项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8][20] 会议相关规定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资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29]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9] 独立董事津贴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1]
合肥高科: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3-12-25 09:44
证券代码:430718 证券简称:合肥高科 公告编号:2023-095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股东应选择上述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2 日上午 9 点。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 15:00—2024 年 1 月 12 日 15:00。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 ...
合肥高科: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25 09:44
审计委员会规则 -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25日通过[2] - 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2名独董,至少1名会计专业[6][7] - 委员经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7]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提前5日通知;临时提前3日[14]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21]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16] 职责与架构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审计和内控[4][9] - 设主任委员1名,由会计专业独董担任[7] - 公司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8]
合肥高科:关于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3-12-25 09:44
综合授信 - 2024年度公司拟申请不超3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2] - 授权董事长胡翔签署授信额度内法律文件[2] 议案审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申请授信议案[3] - 议案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与弃权[3] - 议案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生效[3] 申请意义 - 申请授信利于业务发展、财务改善等[4]
合肥高科:董事会制度
2023-12-25 09:44
证券代码:430718 证券简称:合肥高科 公告编号:2023-085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经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 ...
合肥高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12-25 09:44
制度审议 -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31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召集人提前5天、不定期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不受限[5] 表决方式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有举手表决、书面表决、通讯表决方式[5]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 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需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6] 其他规定 - 可研究征集股东权利等事项,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7][8] - 公司提供便利支持,制度生效施行并由董事会解释[9]
合肥高科(430718) -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3-12-24 16:00
证券代码:430718 证券简称:合肥高科 公告编号:2023-092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由股东大会 | 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由股东大会 | | 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 | 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 | | 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 | 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 | | 届满可连选连任。 | 届满可连选连任。 | |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 |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 |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 |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 | ...
合肥高科(43071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4 16:00
证券代码:430718 证券简称:合肥高科 公告编号:2023-086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经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北京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高科(43071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2-24 16:00
证券代码:430718 证券简称:合肥高科 公告编号:2023-091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经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机构和人员在处理涉及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信 息披露、保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