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路站和黄河东路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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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地、改变林地用途,徐州地铁资源开发分公司被罚
齐鲁晚报· 2025-09-03 00:17
公司违规事件概述 - 徐州地铁集团资源开发分公司在2022年3月至2024年6月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林地建设轨道交通6号线配套附属设施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规定[1] - 公司因非法改变林地用途被责令于2025年10月31日前恢复4225平方米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并处恢复费用235337元1.95倍罚款 计458907.15元[1] 土地占用违规详情 - 同期公司在新区街道驿城村违法占用201295平方米土地建设汪庄车辆段、长兴路站和黄河东路站项目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3] - 处罚要求15日内退还80882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给驿城村集体经济组织 退还12041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给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3] - 对非法占用的80882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罚款 总计808.82万元[3][4] 处罚执行机构 - 两项行政处罚均由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5年8月1日至4日期间作出 处罚文书号分别为徐铜自然资规罚字《2025》38号等[1][3][4] 公司背景信息 - 徐州地铁集团前身为2012年7月成立的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020年8月改组为集团公司[4] - 集团下设9个部门 拥有3家分公司、12家二级公司、3家三级公司及6家参股公司[4] - 资源开发分公司为集团下辖分公司之一 直接涉及本次违规事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