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香楼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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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莲香楼商标运营企业虚假宣传被罚!广州老字号公司回应了
南方都市报· 2025-07-11 06:52
商标授权争议 - 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起诉两家运营莲香楼酒家的企业虚假宣传并胜诉,法院判决被告赔偿200万元[1] - 广州老字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申莲香楼商标许可性质为普通许可,并表示将依法处理罚款事宜[1][2] - 争议源于2006年商标授权方式未明确,2020年广饮集团发布普通许可招商引发诉讼[4][5][6] 公司立场与行动 - 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寻求商标独占许可,认为普通许可会导致商誉被他人利用[8] - 广州老字号公司要求莲香楼有限公司尽快签订授权文件,共同保护老字号品牌[2] - 广州老字号公司强调以"平衡""守正"与"创新"原则管理授权经营方[3] 市场表现与扩张 - 莲香楼品牌已在全国5座城市开设10家门店,食品销售业务同比增长1100%[3] - 两家被告企业莲楼公司和百莲公司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成立,开设的莲香楼门店于2022年和2023年开业[6] 法律裁定细节 - 法院认定被告企业虽有权使用商标,但使用"中华老字号"等宣传语构成虚假宣传[7] - 裁定允许被告开设莲香楼酒家,但禁止使用百年历史相关宣传语[7][8] - 被告企业仍在考虑是否上诉,截至发稿未回应[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