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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 贝肯能源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12 14:1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Beiken Energy Group Co.,Ltd [2] - 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26日,注册地为克拉玛依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502006978024838 [2] - 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2930万股普通股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098.76万股普通股 [4] 公司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为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有关的服务,石油钻采专业机械制造与销售 [3] - 其他业务包括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3] - 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经营范围和方式,经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38][48]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 [38]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5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提案权等权利 [7][8] - 股东需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9]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10]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可依法转让,但董事、高管在任职期间转让股份受限制 [6] - 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定向增发、公积金转增等方式增加资本 [4] - 公司可在特定情形下回购股份,回购比例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5]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56][58] - 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连续三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58][59]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57] 重大事项决策 -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23] - 对外担保、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需按规定程序审议 [11][40] - 公司章程修改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