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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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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将开展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
辽宁日报· 2025-11-25 01:52
文章核心观点 - 省水利厅与自然资源厅联合推动全省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 旨在通过明晰产权为后续盘活和显化水利资产价值奠定基础 计划于2030年底前基本完成对具备条件工程的确权发证工作 [1][2] 政策范围与目标 - 登记范围覆盖全省已建成或投入运行的水利工程及其管理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建(构)筑物 工程类别包括水库、水闸、堤防、灌区、泵站、水电站、引调水、农村供水、水土保持及水文等数量庞大的工程 [1] - 政策目标是通过全面清查 实现水利工程产权归属清晰、管理保护责任落实及资产价值有效显化 [1][2] 工作内容与现状 - 将对全域水利工程的数量、规模、分布、投资构成、管理状况及土地权属来源等进行全面清查摸底 并依法依规界定产权主体 [1] - 对于产权关系复杂的工程 将依据历史沿革、投资来源及管理现状予以界定 [1] - 此前仅对个别省属和地方管理水库进行过少量且无争议的不动产登记 此次为全省范围的首次系统性推进 [1] 实施路径与时间表 - 工作遵循“依法依规 稳步推进”原则 在统一登记制度框架下 先选取代表性工程开展试点 聚焦产权界定、地籍调查及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关键环节 [1] - 计划在2026年内通过试点探索形成一套可复制推广的工作流程、技术方法和协作模式 [2] - 自2027年起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目标在2030年年底前对具备条件的水利工程基本完成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