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沃创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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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新沃创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2-07 22:33
新沃创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公告核心 -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新沃创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旨在审议关于持续运作该基金的议案 [1] 会议基本情况 - 会议召开方式为通讯方式 [2] - 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5年12月9日起,至2026年1月5日15:00止 [3] - 会议计票日在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即截止至2026年1月7日 [4] -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持续运作新沃创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6] 权益登记与表决权 -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12月8日 [7] - 在权益登记日交易时间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参与投票表决 [7] - 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表决权,但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表决权 [7] 表决方式与具体要求 - 本次大会提供纸质投票、短信投票(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电话投票(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三种投票方式 [7][9][11] - 纸质表决票需在投票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指定地址 [5][8] - 短信投票需按指定格式回复,内容需包含身份证件号码、基金名称、姓名及明确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10] - 电话投票需通过客服热线核实身份后进行表决,通话过程将被录音 [11][12] 授权规则 -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表决权,授权方式包括纸面、电话和短信等 [14][16] - 授权效力确定规则复杂,基本原则是:本人有效表决票优先于授权;纸面授权优先于非纸面授权;存在多次授权时,以最后一次有效授权为准 [24][26] - 授权有效期自授权之日起至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重新召开大会审议相同议案,原授权一般继续有效 [26] 计票与决议生效条件 - 计票将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监督及公证机构公证下进行 [27] - 决议生效需满足两个条件: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不小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且议案经参加大会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5][36] - 表决票效力认定有详细规则,不符合要求的可能被视为无效或弃权 [28][30][31][32] 大会召开背景与议案内容 - 召开此次持有人大会的直接原因是该基金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7月3日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40] - 议案核心内容是提议持续运作新沃创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