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取派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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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点经营者自己送快递出交通事故,索赔“误工费”遭拒绝
扬子晚报网· 2025-12-17 11:03
个人经营快递收发点,从事快递揽收投递工作,发生交通事故后,想诉求"误工费",但遭到对方拒绝, 理由是快递公司支付给快递点的款项金额没变,因此其个人没有损失,也就不存在"误工费"。那么,法 院怎么判? 案件承办法官表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群体的营运收入不能等同于其经营者的个人劳动收入。简 单以组织整体营运收入状况来衡量经营者个人误工损失,将严重损害广大受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使其 在养伤期间因雇用他人以维持组织正常经营而陷入既无法获得误工费赔偿,又额外支出劳务费的困境。 法院认为,在处理类似案件中,应紧扣侵权责任纠纷中"填平损失"的基本原则,将经营者为维持经营而 支出的替代性用工损失纳入误工费赔偿范围,但个体经营者应举证证明该替代性用工损失的具体金额, 否则应按照行业标准支持误工费。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潘政 2023年6月,无锡的顾某驾驶小型轿车与步行的康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康某右足骨折。经交警部门认 定,顾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康某无责任。 后经鉴定,康某的误工期评定为150日。经确认,康某在事故发生前与妻子共同承揽经营某快递站点的 取派件业务,由相应快递公司定期向其发放款项。康某主张其在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