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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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未经消防验收擅自交付使用,中电建冀交高速公司被罚
齐鲁晚报· 2025-10-17 02:30
处罚事件概述 - 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受到行政处罚 [1] - 处罚机关为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邢建罚决字﹝2025﹞第13号 [1] - 违法事实为该公司建设的"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监控中心"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问题 [2] -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及河北省相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 - 处罚内容为罚款3万元(30,000元) [2][3] 公司背景与项目信息 - 公司由四家股东共同出资组建 负责河北省太行山等高速公路项目包(二)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5] - 股东结构为政府投资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占49% 中电建路桥集团、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组成的联合体占51% [5] - 公司成立于2016年 注册资本为1,082,52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为刘晖 [7] - 公司负责运营管理的高速公路项目包括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邯郸段、津石高速公路及新元高速公路等四段 [6] - 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路线全长83.704公里 项目概算总投资95.054亿元 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