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证融汇禧悦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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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集合计划拟变更管理人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9-19 00:26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1月28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 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 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的规定,东证融汇鑫享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鑫享30天")、东证融汇禧悦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禧 悦90天")经中国证监会准予,由东北证券元伯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东北证券元伯2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对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的要求整改规范及合同变更而来,变更后的《东证融汇鑫享3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东证融汇禧悦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 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合称"《集合计划合同》")分别于2021年11月26日、2021年 12月15日生效。 根据《操作指引》及《集合计划合同》对鑫享30天、禧悦90天存续期限的约定,鑫享30天、禧悦90天自 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至2025年11月30日。自2025年11月30日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 东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