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管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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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出台20条具体举措规范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和服务
辽宁日报· 2025-12-17 01:07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群众反映问题将更加便捷。省生态环境厅及各市、沈抚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均公开监 督电话,企业和群众如发现工作人员存在落实规定打折扣、搞变通、设障碍,面对群众"生冷硬""推拖 绕",利用权力吃拿卡要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均可通过监督电话反映。出现重复访等 破坏营商环境类的重点信访举报时,将提级办理,涉及县区分局干部的,由市局查办;涉及市局干部 的,由省厅查办。同时,强化县(市、区)分局、执法队伍一线人员监督管理。 "建立班子成员包市、包企联系点工作机制""完善社会监督员工作机制""公开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监督电 话,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若干举措, 从持续规范监管执法、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强化基层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6方面20条具体举措,坚决纠 治和打击生态环境领域一切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入企检查将更加规范。根据要求,入企检查要严格执行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制;丰富在线监控、视频 监控等智能手段应用,切实减少入企频次;严格监管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运用执法终端与记录仪实现全 过程可回溯管理,推行勘验、笔录、处罚全流程电子化,确保执法全链条规范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