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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轻松: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8-01 16:3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henzhen Breo Technology Co Ltd [4] - 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深南中路2018号兴华大厦东栋十层整层1071室 邮编518031 [5] - 公司注册资本为85945419元人民币 股份总数85945419股 均为普通股 [6][21] - 公司于2021年6月9日获证监会注册 首次公开发行1541万股普通股 2021年7月15日在科创板上市 [3]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实行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双轨制 [80][81][82]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职工董事1名 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109]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 其中至少包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 具有特殊职权如可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127][52] 核心业务范围 - 主营业务涵盖保健器材/电子保健产品/家用电器/医疗器械的研发销售 涉及智能穿戴设备制造等19类一般经营项目 [15] - 许可经营项目包括医疗器械生产/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等8类业务 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2] - 经营宗旨强调通过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并创造社会效益 [14] 股份管理机制 - 股份发行遵循"三公"原则 同次发行同类别股份需具备相同条件和价格 [17] - 股份回购限定6种情形 包括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等 回购后需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 [25][27] - 董监高持股转让受限 上市后1年内不得转让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量的25% [30] 重大事项决策 - 需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章程修改/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等 [82] - 对外担保设置7项严格审批标准 如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需股东会审议 [47] - 关联交易决策实行回避制度 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 非关联股东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4] 投资者权益保护 - 连续180日持股1%以上股东可对董监高违法行为提起代表诉讼 [38] - 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保障中小股东提名权 投票权可集中使用 [87] - 禁止有偿征集投票权 不得设置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保障中小投资者表决权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