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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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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科技:张宝红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等职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9 09:32
公司人事变动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9日收到董事张宝红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1] - 张宝红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1] - 辞去前述职务后张宝红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1] 公司经营与财务概况 - 公司2024年1至12月营业收入构成为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业占比96.88%其他业务占比3.12%[1]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409亿元[1] - 公司股票收盘价为31.71元[1]
昊华科技:12月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0 10:03
每经AI快讯,昊华科技(SH 600378,收盘价:29.86元)12月1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八届第三十 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昊华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审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等文件。 (记者 曾健辉) 2024年1至12月份,昊华科技的营业收入构成为: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业占比96.88%,其他业务占比 3.12%。 每经头条(nbdtoutiao)——白金信用卡权益大缩水:贵宾厅限次、酒店减量⋯⋯银行吐槽没赚头,"羊 毛党"薅了个寂寞 截至发稿,昊华科技市值为385亿元。 ...
天承科技: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6-16 12:0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hanghai Skychem Technology Co, Ltd [1] - 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665号3F306室 邮政编码201210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724,524元 股份总数为124,724,524股 [1][3] - 公司营业期限自2010年11月19日至2040年11月19日 [1] - 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14,534,232股人民币普通股 [1]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董事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1] -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 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1] - 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47] - 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47] 股份结构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每股面值1元 [2] - 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3] - 全体发起人以2020年8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86,686,724.74元折合股本2,100万元 [3] - 公司股份均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3]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为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和销售 新材料技术研发和推广服务 货物进出口 [1] - 经营宗旨为诚实守信 质量第一 技术领先 客户至上 [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监督建议权 股份转让权 查阅复制权 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 [8]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章程 缴纳股金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 [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起代位诉讼 [11] 股东会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19]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27]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 执行决议 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制订利润分配方案 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 [47] - 董事会确定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等权限 [48]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取得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50] 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18] - 关联股东在表决时应回避 其所代表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28] - 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49] 股份回购与转让 - 公司可在减少注册资本 合并 员工持股计划 股权激励 转换可转债 维护公司价值等情形下回购股份 [4][5] - 回购股份可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合计持有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10% [5][6] -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6]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总数25% [7] 信息披露与合规 - 公司收购股份应依照证券法及证监会 交易所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 公司召开股东会时应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 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等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18] - 董事应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