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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18 08:47
诉讼事项进展 - 案件处于二审判决阶段且公司为被告方 二审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及案件受理费1,294,637.23元 [2][3][6] - 涉案金额包括产业扶持奖补资金25,056.7445万元及自2023年9月1日起按LPR计算的资金占用损失 [3][5] - 终审判决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将根据会计处理及年度审计结果确定 [3][7] 高管变动 - 副董事长闫文辉因工作安排辞去职务 但仍保留董事及总经理职位 辞职不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 [8][9] 资金占用与募集资金问题 - 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2.20亿元 需在2025年6月19日前归还 否则可能触发退市风险警示 [13] - 公司无法按期归还10,6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主因涉诉案件多及流动性压力 [14][18][19] - 资金筹措计划包括新增银行授信、债务和解谈判及优化现金流管理等措施 [20]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41,914.82万元 原用于新能源车购置项目 后部分变更为湖北项目 [15][16] - 2024年4月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600万元募集资金到期未归还 [17][18]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08 23:22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东方时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孙翔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 [1] 总经理聘任决议 - 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通过聘任闫文辉为总经理的议案,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2][3] - 闫文辉曾于2024年7月受上交所通报批评,2024年12月收北京证监局警示函,2025年3月受北京证监局警告罚款及上交所公开谴责 [2] - 董事会认为其处罚不影响任职资格,且长期深耕驾驶培训领域,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 [2] - 两名董事因公司其他风险警示事项未解决而投弃权票 [3] 副总经理聘任决议 - 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通过聘任王红玉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6][7] - 王红玉曾于2024年12月收北京证监局警示函,2025年3月受北京证监局警告罚款及上交所公开谴责 [6] - 董事会认为其处罚不影响任职资格,且具备财务及驾驶培训领域经验 [6] - 两名董事弃权理由与总经理议案相同 [7] 高管人员背景 - 闫文辉现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间接持有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0.5241%股权,无其他关联关系 [12][13] - 王红玉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未持有公司股票且无关联关系 [13][14]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07 19:05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4月7日在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 - 会议由董事长孙翔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2] 股东及管理层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情况未披露具体数据 [2] -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全部出席 [3] - 公司在任监事4人全部出席 [3] - 董事会秘书杜雅洁女士出席,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3] 议案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 -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 律师见证情况 - 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郭伟、甘亚萍律师见证 [5] - 律师认为会议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