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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企业涉税新规将落地:“小哥”年入12万以下,基本无需纳税
新京报· 2025-09-29 14:19
新规核心内容 - 互联网平台企业自10月1日起需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 [1] - 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平台从业人员,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无需纳税,则无需报送其收入信息 [1] - 新规实施不会对各类“小哥”和家政人员的日常工作、收入及税负产生影响,不会增加其税收负担 [1] 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 - 平台内从业人员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将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 [2] - 累计预扣法计算方式为:扣除20%的费用和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后,再按3%-45%的七级累进预扣率计算预扣税款 [2] - 与传统劳务报酬预缴方法(按次扣除800元或20%费用后乘以20%-40%税率)相比,新方法扣除金额更高且适用预扣率更低 [2] - 月收入低于6250元的平台从业人员无需预扣税款 [3] - 月收入高于6250元被预扣税款的从业人员,可在次年个税汇算时申报享受多项专项附加扣除并申请退税 [3] - 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4] 平台义务与监管 - 互联网平台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不得将平台企业的涉税义务转嫁给从业人员 [4] - 平台不得以代扣代缴为借口向从业人员额外收取费用 [4] - 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平台各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以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4]
以平台赋能重构糖业全产业链
期货日报网· 2025-09-29 00:54
产业互联网平台的角色与功能 - 产业互联网平台通过数字技术深度融合产业全链条,成为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引擎[2] - 平台通过B2B电商实现上下游客户需求的精准匹配和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食糖现货流通效率[2] - 平台提供一站式供应链集成服务,打通上下游信息壁垒,实现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促进产业链协同[2] 公司发展战略与政府支持 - 2023年公司提出“一体两翼”发展战略,以食糖产业互联网平台运营为主体,聚焦糖料种植生产和食糖贸易流通等关键环节[4]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发展壮大广西泛糖产品现货交易平台等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公司积极响应政策,完善平台功能[3] - 广西是我国食糖主产区,约占全国总产量的60%,涉糖人口超过2000万,蔗糖产业是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3] 农业种植端数字化实践 - 公司打造糖料蔗生产的“数字基建”,自主研发订单农业平台等产品体系,覆盖“耕、种、管、收”全流程环节[5] - 截至2025年6月末,订单合同备案种植面积约占广西种蔗总面积的99%[5] - 公司通过自营万亩甘蔗“数字农场”集成先进技术,2024/2025榨季新植甘蔗亩产6.01吨,较全区平均亩产提高30%[5] 订单农业平台的多方协同 - 公司开发订单农业平台的政府端、集团端、糖厂端,通过数字化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政府引导、集团统筹、糖厂带动、蔗农参与”的共建模式[6][7] - 政府端可实时查看辖区订单合同签订进度、备案与履约情况,为政策性补贴精准发放提供数据依据[7] - 集团端可高效汇总各糖厂的订单需求和种植计划,实现可视化管理,提升统筹效率[7] 电商平台2.0版本升级 - 2025年7月泛糖电商平台2.0上线,糖源全面覆盖全国食糖主要产区,品类包括白砂糖、绵白糖、冰糖、红糖等食糖产品及制糖副产品[8] - 新平台购销模式更加灵活,包括现货挂牌交易、现货竞拍、郑商所泛糖基差专区、产能预售、品类价差交易、副产品拼单等功能[9] - 仓单运营平台实现电子仓单注册、转让、融资等全流程线上化管理,提升白糖仓储管理标准化程度,降低传统贸易风险[10] 平台研发难点与解决方案 - 平台升级难点在于将复杂的线下现货交易场景转化为适配的线上系统,并深度理解不同客户的交易习惯[11] - 团队用两年时间深入调研,梳理几十种线下交易场景,将现货挂牌、线下竞拍等逻辑数字化,形成贴合产业习惯的线上功能[12] - 通过“从线下到线上,再到客户反馈反哺系统”的循环,使平台既能承载线下交易核心逻辑,又通过数字化提升效率[12] 期现结合业务创新 - 公司与国内头部贸易企业、风险管理子公司深化合作,开展含权贸易创新模式探索,在现货购销合同中嵌入“结构化场外期权”产品[13] - 依托平台2.0的“品类价差”创新,以泛糖现货价格为基准,结合不同品类、地域糖源的升贴水形成覆盖全国的现货定价体系[13] - 推广期货、期权工具的核心需要“认知+效益”双驱动,通过常态化培训和实际成果让客户从观望转向实践[14]
天九共享平台600万用户,引领民营经济数字化新潮流
搜狐财经· 2025-09-11 14:17
公司里程碑与平台规模 - 天九老板云平台注册用户突破600万 [1] - 公司业务遍及全球40多个城市 [3] - 平台汇聚的600万注册用户覆盖不同行业、地域及发展阶段的企业主体 [3] 平台业务模式与价值主张 - 公司是一个大数据驱动的企业家资源共享平台 [3] - 平台构建了动态的需求图谱、资源网络与智慧生态 [3] - 平台实现企业间的资源对接和人脉对接,为商业合作和商机共享提供支撑 [3] - 平台进阶为赋能企业找市场、拓资源、链人脉、抓商机的智能中枢 [3] - 公司通过企业加速业务,为新经济企业提供市场拓展、营销推广等解决方案,同时帮助传统企业快速实现转型升级 [5] 技术研发与AI能力 - 公司自主研发的"天星穹"大模型于2024年成功通过国家网信办深度合成算法备案 [4] - 该模型于2025年4月再获生成式AI服务备案,完成全链路合规布局 [4] - 在AI引擎驱动下,平台正加速构建智能对接、精准赋能、生态共赢的新范式 [4] 行业趋势与政策环境 - 民营经济正积极寻求转型升级,平台化、智能化成为发展关键趋势 [3] - 《民营经济促进法》颁布实施,"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被写入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 [4] - 国家发改委强调支持平台企业在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 [4] -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落地为合规AI企业提供了发展沃土 [4] 行业地位与社会认可 - 公司先后荣膺中国经济十大创新企业、中国区最佳雇主企业、中国慈善捐赠20强等殊荣 [5] - 中国商业联合会执行会长王民强调天九老板云是破解民企核心痛点的关键基础设施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7 03:32
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 - 互联网平台企业需采用累计预扣法为从业人员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式为(累计收入×80%-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月×从业月份数)×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缴税额 [3][9] - 新方法显著减轻预缴税负 例如张某案例中调整后预缴总额106.8元较原方法5712元减少5605.2元 降幅达98% [9][10] - 适用所得范围包括直播、教育、医疗、配送、家政等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的营利性服务所得 [11] 增值税代办申报机制 - 平台企业可为从业人员代办增值税申报 从业人员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及3%征收率减按1%征收政策 [3][4] - 连续12个月收入超500万元的从业人员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自行申报增值税 [4] - 跨平台收入超免税标准时 税务系统自动归集数据并推送平台企业 由平台企业在次月15日前分别代办汇总申报 [4][16][17] 企业所得税扣除凭证 - 平台企业完成个税扣缴和增值税代办后 可用扣缴申报表、完税凭证及代办申报表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5] - 企业需保存实名核验记录、交易明细、支付记录等真实性证明材料 否则相关凭证不得用于税前扣除 [5] 信息报送优化 - 已办理扣缴申报和代办申报的平台企业 无需重复报送从业人员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 [6][19] - 平台企业需通过人脸识别等方式进行实名核验 并定期验证从业人员身份真实性 [13] 境外从业人员处理 - 境外从业人员从境内平台取得服务收入时 境内平台企业作为购买方需代扣代缴增值税 [12] 申报表填报规范 - 代办申报需填写《互联网平台企业代办申报表》 包含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收入来源平台名称、用户唯一标识码等22项字段 [20][21][22] - 跨平台业务需填报《互联网平台企业代办汇总申报表》 税务机关提供预填服务支持确认式申报 [16][22] 政策施行时间 - 该公告自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7]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作用初显 | 筑牢税收监管防线 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中国经营报· 2025-09-05 21:19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国务院通过《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规范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信息 提升税收服务与管理效能 营造法治公平税收环境并引导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1] - 政策旨在打破平台经济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的信息壁垒 促进税收公平和经营主体合规经营 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1][2] 政策实施效果 - 自规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 空壳平台数量减少100余户 有效遏制利用平台违规招商引资行为 [2] - 政策挤压空壳平台和违规开票经济的生存空间 使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收入显性化及税收成本内部化 [2] - 政策促进线上线下公平 整治平台内卷式竞争 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2] 偷逃税行为防范 - 政策通过获取平台涉税信息 及时发现违规转换收入性质行为 如将劳务报酬转化为经营所得申报 [3] - 税务部门明确从业人员收入所得项目划分标准 优化劳务报酬个税预扣预缴方式 减轻办税负担同时防范违规行为 [3] - 近期出现平台批量将从业人员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以转换收入性质套用核定征收的新手段 [3] - 税务部门将加强监控批量转办个体工商户登记行为 依法查处转换收入性质等不合规行为 [4] 税收优惠滥用治理 - 个别平台协助经营者分拆收入以骗享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或规避一般纳税人登记 [5] - 平台引导经营者在销售额达规模前通过分拆收入违规享受税收优惠 [5] - 税务机关通过数据比对和风险分析 可查处分拆收入 虚假申报 骗享优惠等违法行为 并追缴税款 滞纳金及罚款 [6] - 平台企业需全面核验涉税信息真实性 引导经营者合规享惠依法纳税 [6] 行业监管趋势 - 税务部门将持续推进规定落实 加强部门协同共治 遏制内卷式无序竞争 [6] - 政策促进税收法治公平和合规经营 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6]
遏制“内卷式”竞争!税务部门:严查这些行为
金融时报· 2025-09-05 08:33
政策背景与要求 - 国务院于2023年6月20日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 要求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与收入信息[1] - 平台企业需在2023年7月完成平台域名、业务类型及运营主体名称等基本信息报送 并于10月起按季度报送从业人员身份信息及收入数据[1] - 该政策旨在营造法治公平税收环境 引导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1] 打击空壳平台成效 - 政策实施后空壳平台数量减少超过100户 此类平台原先通过虚开发票转引税源骗取地方财政返还[2] - 税务部门通过掌握平台内经营数据 使空壳平台收入显性化 有效挤压违规开票经济的生存空间[2] - 政策打破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的信息壁垒 遏制利用平台违规招商引资行为[2] 收入性质转换监管 - 个别平台将从业人员劳务报酬违规转化为经营所得进行申报 利用核定征收政策降低税负[3] - 税务部门明确平台收入所得项目划分标准 优化劳务报酬个税预扣预缴方式[3] - 近期出现平台批量将从业人员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将劳务报酬转化为经营所得以套用核定征收[3] - 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7月实施《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 禁止批量转办个体工商户登记行为[3] 分拆收入行为整治 - 部分平台协助经营者将同一主体收入分拆至多个纳税主体 以骗享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5] - 平台通过引导经营者在销售额达限前分拆收入 违规持续享受税收优惠[5] - 税务机关将通过数据比对发现分拆收入、虚假申报等行为 依法追缴税款并处罚款[5] 协同监管机制 - 税务部门将与相关部门协作加强批量转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监控分析[4] - 持续推进部门协同共治 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4][6] -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遏制平台内卷式无序竞争[6]
国家税务总局:持续推进《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落实,遏制“内卷式”无序竞争
搜狐财经· 2025-09-05 03:32
互联网平台税收监管政策效果 - 国务院6月底实施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有力促进税收公平和经营主体合规经营 有效助力规范违规招商引资行为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1] - 规定实施后相关"空壳平台"数量减少100余户 有力遏制利用平台违规招商引资行为[1] 违规招商引资行为整治 - 少数灵活用工平台通过帮助其他主体开具发票转引税源 虚增平台注册地收入并骗取地方财政返还或奖补[1] - 政策对促进线上线下公平 整治平台"内卷式"竞争发挥积极作用[1] 收入性质转换监管 - 税务部门明确从业人员自平台取得收入的所得项目划分标准 优化劳务报酬所得个税预扣预缴方式[2] - 个别平台为从业人员批量转办个体工商户登记 将个人劳务报酬转化为经营所得以套用核定征收少缴个税[2] - 税务部门将加强批量转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监控分析 依法查处转换收入性质等不合规行为[2] 税收优惠滥用防范 - 个别平台协助平台内经营者或从业人员分拆收入以达到少缴不缴税款目的[3] - 税务机关通过数据比对和风险分析 将查处分拆收入 虚假申报 骗享优惠等违法行为[3] - 互联网平台需全面核验涉税信息真实性 引导平台内经营者合规享惠依法纳税[3] 政策持续推进方向 - 税务部门将持续推进规定落实 加力推动部门协同共治 遏制"内卷式"无序竞争[3] - 政策旨在促进税收法治公平和引导合规经营 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3]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
智通财经网· 2025-08-23 08:41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起草《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旨在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构建透明、可预期的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 [1][2] - 政策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并重,事前引导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着力规范价格行为、推动公开透明、增强各方协同 [3] 适用范围 - 规则适用于平台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等服务的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服务的商户) [4] - 自建网站经营者及其他参与平台经济的经营者参照适用该规则 [4] 经营者自主定价权规范 - 明确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依法享有自主定价权,鼓励通过创新技术和商业模式提升服务质量 [5][6] - 要求平台经营者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公示,新增或变更收费项目需公开征求平台内经营者意见 [6] - 禁止平台经营者通过限制流量、屏蔽店铺等措施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 [6] 价格标示与透明度要求 - 要求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明确标示价格或收费标准,销售商品需标示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提供服务需标示项目、内容及价格 [7] - 促销活动需真实标明折价基准,通过积分、礼券等折抵价款的需显著标明具体计算办法 [7] - 平台补贴需公平公正开展,不得虚假宣传补贴金额和力度,并明确公示补贴对象、方式、参与条件及起止时间 [7] - 实施差别定价或动态定价(如分时定价)需公开相关规则,并对影响价格的因素进行明确说明 [8] 价格竞争行为规范 - 细化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认定标准,防止无序竞争扭曲资源配置 [1][9] - 禁止平台经营者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但免费商业模式或正当降价(如处理积压商品)不视为低价倾销 [9] - 禁止基于支付意愿、消费习惯等信息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大数据杀熟) [9] - 要求价格标示不得使用欺骗性语言或图片,不得通过虚假折价、价格比较等方式误导消费者 [10] - 禁止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1][10] 协同共治机制 - 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网信部门将依据规则开展监管,包括提醒、告诫、约谈和执法检查等 [11] - 要求平台经营者完善内部合规管理制度,设立价格问题投诉渠道,建立商品质量管控制度并履行算法备案手续 [11] - 鼓励行业协会与平台经营者建立沟通协商机制,维护平台内经营者(尤其是中小商户)合法权益 [11] 实施时间表 - 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个月,后续将根据反馈调整并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以便经营者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12]
周末重磅!三部门,刚刚发布!事关规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
搜狐财经· 2025-08-23 02:05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起草《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5][6] - 政策旨在细化平台经济领域价格监管要求 构建透明可预期的常态化监管机制[6] - 坚持促进发展与监管规范并重 事前引导与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7] 适用范围 - 规则适用于平台经营者(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平台内商户)[9] - 自建网站经营者及其他参与平台经济的经营者参照适用[9] 经营者自主定价规范 - 明确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依法享有自主定价权 合理制定价格水平[10] - 规范平台经营者收费行为 新增或变更收费项目需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10] - 禁止平台经营者通过限制流量、屏蔽店铺、下架商品等措施不合理限制平台内经营者定价权[10] 价格标示要求 - 要求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明确标示价格或收费标准 不得在标价外加价[11] - 促销活动需真实标明折价基准 积分礼券等折抵价款需标明具体计算办法[11] - 平台补贴需公平公正 在显著位置公示补贴对象、方式、参与条件及起止时间[11] - 差别定价和动态定价需公开相关规则 明确说明影响价格的因素[12] 价格竞争行为规范 - 禁止平台经营者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秩序[14] - 规范大数据定价 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同等交易条件消费者设置不同价格[14] - 明确价格诚信要求 禁止使用欺骗性语言标示价格或通过虚假折价等方式销售商品[14] - 禁止价格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14] 协同共治机制 - 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网信部门将依据职责开展协同监管 包括提醒告诫约谈和执法检查[15] - 要求平台经营者完善内部合规管理制度 设立价格投诉渠道并履行算法备案手续[15] - 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建立与平台经营者沟通协商机制维护中小商户权益[15] 实施时间表 -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共1个月[4] - 政策正式出台时将留出必要适应调整期供经营者完善内部管理制度[16]
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互联网平台创新正当时
第一财经· 2025-08-05 11:52
服务消费的政策信号与增长潜力 -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特别强调"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释放重要政策信号,服务消费相比商品消费频次更高、增长潜力更大、带动就业能力更强 [1] - 北大光华研究报告显示,2025年服务消费券每1元补贴带动6.76元额外消费,预计撬动近7000亿元消费增量,线上线下联动模式放大政策效果 [1] -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5.3%,占比持续提升,服务消费线上化加速演进 [1] 数字平台破解消费刺激困局的机制 - 数字平台通过需求感知革命实现"外科手术式投放",政策精度提升3倍以上,突破传统统计滞后性 [2] - 实证研究揭示服务消费具有1:6.76的杠杆率,单点补贴激活链式消费反应,形成正反馈循环 [2] - 平台创新打通公共服务与市场供给断层,适老服务券推动银发群体消费渗透率提升47% [2] 服务消费的边际革命与市场重构 - 平台竞争催生全时响应网络,打破"物理时间牢笼",唤醒万亿级时空敏感型需求 [5] - 差异化竞争推动服务穿透县域壁垒,服务半径扩展4.3倍,县域消费增速反超城市 [5] - 竞争焦点转向文化赋值、情感场景和用户共创,传统技艺溢价超实物三倍 [5] 服务消费的经济地位与平台作用 - 2024年中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56.7%,贡献56.2%的经济增长,但较发达经济体仍有提升空间 [7] - 服务业每万元GDP创造就业岗位是制造业的1.8倍,7000亿元消费增量可带动920万个新增岗位 [7] - 智能调度使服务响应速度提升400%,资源错配率下降35%,破解传统服务业高成本低周转困局 [7] 服务消费的产业升级与内需激活 - 健康管理、智能家居等新兴业态增速是传统行业的3倍,成为新质生产力的孵化温床 [7] - 服务消费增速连续三年高于商品消费增速,释放县域与银发群体消费潜能 [7] - 服务消费占比每提升1个百分点可缓冲投资波动0.8个百分点,具有弱周期特性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