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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答新京报:确保人民群众报案应接必接、该受必受、当立则立
新京报· 2025-11-17 03:30
执法源头管控改革 - 公安机关持续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 确保人民群众报案应接必接、该受必受、当立则立 [1] 规范接报案程序 - 严格执行三个当场制度和首接责任制度 群众上门报案当场进行登记、接受证据材料、出具回执并告知查询方式 [2] - 网上实现全量案件类警情的登记管理 使受立案工作更加便民、公开、规范、高效 [2] 方便群众上门报案 - 加强接报案场所建设 多地打造接报案中心对案件进行归口管理 [2] - 广西全区120个县级公安机关全部设立接报案中心 2024年刑事案件超期立案问题同比下降20.4% [2] - 辽宁、吉林、浙江等地探索推行码上报案 群众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快速完成报案流程 [2]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 各地公安机关加强案管机制和队伍建设 运用智能化监督手段落实案件类警情动态清零机制 [3] - 实现对疑似应立未立和未落实三个当场案件的智慧筛查、智能评查、预警推送、实时整改 确保案件及时办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