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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市场业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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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非法人产品管理人规范 银行间市场发布相关主协议业务指南
新华财经· 2025-11-03 06:56
政策发布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11月3日发布《非法人产品管理人签署银行间市场主协议业务指南》[1] - 该指南旨在规范非法人产品签署主协议流程,促进管理人规范高效开展银行间市场业务[1] - 自发布之日起,管理人可通过NAFMII投资者备案服务系统以列举或概括方式代表产品签署主协议[1] 适用范围与要求 - 指南适用于金融机构等资产管理人代表其管理的非法人产品签署债券回购、债券借贷、金融衍生产品等主协议相关工作[1] - 管理人开展资管业务与机构自营业务需分别签署主协议,确保不同产品之间及产品与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相互独立且不可抵销[1] - 管理人不得以与产品委托人、投资人或持有人等第三方签订的协议为由拒绝履行主协议义务[1] 操作方式 - 管理人可根据自身风险管理需要及与交易对手方协商情况,选择以列举或概括方式明确所代表的产品范围[1] - 新指南发布后,原有规则与指南不一致的,以新指南为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