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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应增设合规性门槛
国际金融报· 2025-11-17 14:01
A股破产重整投资市场现状 - 2024年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产业投资人平均收益率高达188.61%,财务投资人平均收益率也达135.9%,惊人回报吸引数十家资本争抢一个重整项目 [2] - 产业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能以低于市价购买上市公司转增股,但可能接手的是包含债务与法律责任的“黑洞” [2] - 以\*ST长药为例,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公司每股净资产为-0.6元,公司及子公司所涉诉讼仲裁共140起、涉案金额合计18.8亿元,逾期有息债务3.9亿元 [2] - 处于预重整或重整阶段的公司,存在财务造假等未爆雷隐患,在有限时间内彻底厘清复杂上市公司的账目、资产和或有负债难度极大,投资人面临信息真实性存疑的风险 [2] 破产重整与退市机制存在的问题 - 破产重整与强制退市属两条平行线,若财务等关键信息的真实性无保障,重整基础薄弱 [3] - 现行“净利润+营业收入”的组合退市指标不尽合理,创业板上市公司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才触及红线,上市公司通过简单运作可轻松规避 [4] - 目前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净资产为负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是否终止上市还需看下一年指标,建议净资产为负可直接进入终止上市程序 [4] 规范破产重整与完善监管的建议 - 建议给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增设合规性门槛,例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且整改未完成、最近三年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已被证监会立案且调查结论未明等情形,不得提出重整申请 [3] - 建议规定“以股抵债”的价格不得显著高于重整投资人受让股份的价格,或设定普通债权现金清偿率的底线要求,以平衡投资人与债权人利益,抑制重整投资人暴利空间 [3] - 建议将财务投资人受让股票的限售期从12个月延长至与产业投资人一致的36个月,或设置分期解禁条件,使其利益与上市公司中长期发展深度绑定 [4] - 建议交易所有权对通过重整使指标转正但主要业务缺乏可持续性、重组收益占比过大的公司进行评估,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审慎决定是否撤销其退市风险警示,防止“报表式”保壳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