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买卖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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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买卖=给自己“埋雷”
广州日报· 2025-12-12 08:57
文章核心观点 - 网络账号买卖行为对买方、卖方及中间人均构成严重法律风险,可能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并导致参与者身陷囹圄 [1][2][3] 案件与违法行为 - 太原市小店公安网安部门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犯罪嫌疑人贾某通过收购包含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照片、手机号在内的全套信息,批量注册短视频账号并转售获利累计近14万元,目前已被刑拘 [1] - 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此规定不仅适用于非法窃取、贩卖信息者,也包括出售自己信息的人 [2] 对买方的风险 - 购买他人账号相当于使用假面具,可能使买方在从事坑蒙拐骗等违法活动时毫无忌惮 [1] - 从事此类违法勾当无论在国内或国外进行电信诈骗,最终都难逃法网 [1] 对卖方及中间人的风险 - 卖方为蝇头小利出售含有自己身份信息的账号,等于将“身家性命”交予陌生人,若买方用于非法活动并造成严重后果,警方将首先追查至卖方 [2] - 账号买卖的中间人在一买一卖过程中已陷入违法犯罪泥沼,其罪行严重程度取决于所造成的后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