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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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困惑 轻松开局!新办企业热点问答请查收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0 14:52
纳税人账户及信息管理 - 纳税人需完成登记信息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单位缴费登记(社保)等"套餐式"服务 [3] - 对公账户开立后必须向税务局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 需在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全部账号 变化时也需在15日内报告 [5] -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办理账户报告 [5] 纳税申报要求 - 即使没有应纳税款也必须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 [6] - 不同税费种的申报时间不同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应申报税费种信息报告】查询应申报税费和纳税期限 [7] 企业信息查询与资格认定 -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查看基本信息包括登记注册类型 [16] - 企业类型纳税人若"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不超过30人且"本期应纳费额"大于0 且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政策风险企业 可自动享受减免 [16] - 非企业类型纳税人不可享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政策 但符合财政部2023年第8号公告条件的可享受分档减缴政策 [17] 纳税信用等级查询 -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首页直接查看最新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24] - 也可通过【我要办税】→【纳税缴费信用】→【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功能模块查询 [25] - 支持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关键字进入查询功能 [26] - 可选择评价年度查询信用评价结果和指标详情 可查看明细指标 [27] 系统操作与支持 -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APP点击"征纳互动"图标进入咨询页面选择人工服务进行线上咨询和远程办理 [19][20]
你问我答 | 未办税户如何在电子税务局自行开具清税证明?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04 09:06
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清税证明开具流程 - 进入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公众服务模块选择清税申报功能[1] - 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分三种情况处理: - 若提示未查询到市场监管登记信息需联系办税服务厅提取数据[3] - 若提示未获取网络身份信息需法定代表人完成自然人注册[4] - 若自动带出纳税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电话需通过短信验证码确认[7][8] - 验证通过后可下载或打印加盖电子章的清税证明[9][10] 其他高频业务指引 - 涉税专业服务相关:年度报告查询[11(34)]、代理申报业务[11(16)]、协议要素采集[11(15)] - 发票管理类:蓝字发票开具[12(01)]、自然人代开普通发票[12(02)]、数电发票代开[12(07)][12(13)] - 申报更正类: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12(25)]、印花税申报[12(24)]、逾期申报处理[12(09)] - 信息变更类:税务登记信息变更[12(08)]、办税人员添加[12(11)]、手机号码修改[12(10)] 系统异常处理 - 人脸核验失败应对方案[12(06)] - 纳税信用D级修复途径[12(20)] - 跨区域税源登记办理方式[12(18)] 注:操作指引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发布内容[12],非官方平台发布的学习笔记仅供参考[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