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政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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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税问答·系统操作 | 已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办理新办纳税人开业?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10 00:48
新办纳税人开业流程 - 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新办纳税人开业】功能菜单进入办理流程 [3] - 可选择具体企业或点击【新办开业】进入信息确认页面 需根据实际情况录入并确认信息 [3] - 完成税务信息确认后可继续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银行信息录入等后续业务 [3]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政策 - 自2016年起实行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 新设个体工商户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 - 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 税务机关通过外部交换系统自动获取登记信息 市场监管部门已采集的信息不再重复采集 [6][7] - 宁波市税务局自2023年4月实行智能开业服务 新办经营主体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后 税务系统自动分配主管税务机关、数电票额度和税费种 实现"开业即开票" [7] 个体工商户涉税服务资源 - 宁波税务推出"个体工商户热点直击"专题 解答高频问题如税费申报、征收方式、优惠政策等 [5][8] - 政策解答覆盖申报期限、逾期处理、计税方式、定额调整等实操问题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