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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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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建商品房直接建设充电车位,配建指标为40%
新京报· 2025-07-08 06:18
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更新 核心观点 - 北京市发布96项地方标准,其中69项首次制定,27项修订,包括《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的更新 [1] - 新标准明确不同类型建筑充电车位的配建指标,要求新建住宅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电力线缆入固定车位 [1] - 标准针对居住类和非居住类项目分别提出配建方案,强化充电设施规划与安全要求 [2][4] 居住类项目配建方案 - 居住类项目提供"二选一"方案:有直接建设方案或无直接建设方案,均需100%预留条件 [2] - 商品房选择直接建设方案时配建指标为40%,销售类保障性住房为30%,其他类型保障性住房为18% [2] - 非居住类项目必须选择直接建设方案 [2] 公共建筑配建要求 - 行政办公类、学校、医院直接建设充电车位配建比例为25% [3] - 商务商业类、文化体育设施、游览场所、交通枢纽和公共停车场直接建设充电车位配建比例为20% [3] - 标准优化公共建筑分类配建要求,匹配充电特征与出行特征的时空维度 [3] 快充与超充设施规划 - 鼓励在加油加气站、充换电站用地内建设超充站,符合安全要求前提下优先选择超充 [4] - 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需设置不低于2个超充终端,并配备大型车充电车位 [4] 消防与布局设计 - 充电车位按组集中布置,每组不超过50辆,组间需设防火隔墙或6米防火间距 [4] - 充电车位宜设置在地上空间,禁止设于地下四层及以下楼层 [4] - 若居住类项目配建地下四层以下停车位,需在地下四层以上设置公共充电车位,数量宜超过地下四层以下车位总数的20%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