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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和差别待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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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宣布在世贸组织框架下不寻求新的特殊和差别待遇的国际法思考
中国新闻网· 2025-09-24 05:09
9月23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强在第80届联合国大会期间宣布,中国在世贸组织当前和未来谈判中不寻 求新的特殊和差别待遇。这是中国对国际社会做出的郑重承诺,将给国际社会和多边贸易体制的未来发 展带来深远影响。 一、各国拥有选择发展中国家身份的主权 国家主权原则是国际法最基础和最重要的基本原则。国家享有管理内部事务的最高权力和处理外部事务 的独立权力。一国有权决定自己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有权确定自己的发展阶段,有权确定自己的身 份定位。例如,一国有权宣布自己是发展中国家或者发达国家。目前,国际上没有统一的发展中国家认 定标准,实际上未来也难以出现统一的认定标准。 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各个成员自我宣称是发展中成员并据此享有特殊和差别待遇。世贸组织以及联合国 开发计划署、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等联合国机构都没有定义"发展中国家"。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 组织等国际机构出于开展业务、分析研究等目的,采用统计分类标准。例如,世界银行将各国划分为低 收入国家、中等偏下收入国家、中等偏上收入国家和高收入国家,但这些标准从未用于划分发达国家与 发展中国家。国际组织关于国家的特定分类标准,不影响一国自己宣布的发展中国家身份定位。此外 ...